2017-02-20 20:00:14
我在廚房收拾碗筷的時候,男人一直在小陽臺抽煙。透過玻璃的反射,我發現這個男人抽煙的樣子很帥,很性感。
相親以後,男人不知所雲地走瞭,隨後,我收到一條他發來的短信,對不起。
我笑瞭,這個男人還有幾分靦腆。
可是,我的所有感覺原來竟是錯的。男人消失瞭,好像一切都沒發生。從他離開我之後,就再也沒瞭聯系。
發生什麼瞭?我甚至關心 起交通事故和兇殺案件,最後,我不得不求助婚姻介紹所,男人怎麼就蒸發瞭?介紹所工作人員問我有沒有什麼財產損失,我說沒有。
“既然這樣。隻能說這個男人打算放棄。”
“放棄難道就沒有理由嗎?打聲招呼都不願意嗎?”
“也許,男方放棄的理由難以開口。”
什麼混帳理由!相親以後,我用勁地將這個男人的電話從我的行動電話上刪除。
一個月之後,我都將這件事情淡忘瞭,忽然婚姻介紹所的一位女性工作人員打電話給我,她說那個男人出現瞭,介紹所也詢問瞭當初男人消失的理由。工作人員說,男人覺得我對胸不大.......
什麼?一直想得到的原因竟然是這個,讓我覺得太諷刺瞭。一個無房二手男人憑什麼會有這樣的要求!
可就在我覺得憤憤不平,把這件事向一個情感專傢傾訴時,她卻毫不留情的揭露瞭真相。
她說:離婚對於女人來說是人生中的一個坎,再經歷瞭一次婚姻後,我應該對自己的人生有一個新的規劃,不可以盲目的進入戀愛婚姻,要相互的瞭解和接受彼此的過去。
我的這次經歷是自己沒有在瞭解對方的情況下,輕易的就把自己給瞭他。女人不可以如此輕易的付出自己,這樣會讓男人有不安全感產生。你換想如果你是一個男人你會和一個見面就付出自己身體的女人結婚嗎?有句話好像是這麼說的:“容易到手的東西往往不會珍惜!”這麼看來,我確實錯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