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4-06 14:00:21
不得不承認,立森是個出手很大方的男人。我們一起逛商場,那些衣服的標價都是我好幾個月的工資,我總是看瞭又看舍不得買,但是立森隻要發現,立刻馬上 拉我進試衣間,二話不說就付錢買下。雖然我沒有錢,但是我更想為他省錢。後來選擇約會地點,我不再逛商場,盡量找消費不高的地方,立森知道後,總說我這樣的好女孩很少瞭。
可我也有別扭的時候,每次我們上街,不是像其他情侶一樣手挽手親密地並肩行走,他永遠都是大步走在前面,我落下三五步跟在後面。我們在一起三四年,最讓我窩火的是,他一直沒有帶我見他母親。他的理由簡單到毫無說服力,“你還小,等你長大瞭就帶你去我傢。
在這種等待中,一直快到我25歲,可他依然沒有動靜。我感覺自己像個偷偷摸摸的情人,難道我很讓他沒面子嗎?我有自尊,於是向他提出瞭分手。那次,為瞭挽回我們的感情,他終於妥協瞭。他帶我一起去瞭他生活的故鄉。第一次見到他的媽媽,那個農村老太太和立森相比,她看起來有些令人心酸的窘迫。我暗自猜想,這也許是立森遲遲不願帶我回傢的原因吧。臨走時,我把自己帶的所有錢,悄悄地放在他媽媽的枕頭下。那以後,每次和他一起回老傢,我都用自己微薄的工資,給他媽媽買上新衣服,帶上不錯吃的,希望她能生活得好一些。
而我和立森的感情漸漸變得平淡,像本流水賬,毫無波瀾。一直到今年春節前,立森對我的熱度突然升溫。他搬到我的住所,每天接送我上下班。冬天是節日特別多的季節,很多個清晨我醒來時,總能看到眼前放著令人驚喜的禮物。所以,當立森向我提出結婚時,我答應瞭。
但是我沒想到的是他扮演這個神級英雄的角色,是有陰謀的。後來他脾氣越來越差,動不動就發脾氣還動手打我,每次我被他打回娘傢的時候,他都會過來對我苦苦哀求,然後繼續在人前扮演他的神級英雄,但是背後的我卻已經傷痕累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