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8-17 21:56:37
趙范為瞭和趙雲套近乎,想先拜哥哥,再嫁嫂嫂,自以為這樣水到渠成,順理成章,卻不料遇上死心眼的趙子龍,這兩條套近乎手段相互沖突,第一條近乎反而變成第二條近乎的阻隔,結果親傢變成冤傢,落瞭個適得其反。
至於第二條,寡婦再嫁失節,則是無稽之談,或者是牽強附會的理由。雖然寡婦“守節”的說法當時也有,但寡婦再嫁更是天經地義。拿封建社會後期的倫理去苛求封建社會前期的樊氏,這不過是明朝作者羅貫中的想當然罷瞭。
而第三條呢,其實才是趙雲真正的著眼點。
無論從《三國演義》還是史料看,趙雲是一個政治上相當謹慎的人。平時低調謙遜,遇上大事,一方面聽領導的話,踏實幹活,另一方面也非常懂得大局為重,關鍵時刻處事果決,敢提意見。總而言之,他是一個大公無私,或者說冷面無情的人。
謹慎嚴肅的趙雲
據《三國志》記載,趙雲為人謹小慎微,堅持原則。博望坡之戰中,趙雲生擒瞭自己的同鄉好友夏侯蘭,向劉備求情沒有殺夏侯蘭,又知道夏侯蘭通曉法律,於是用為軍正(軍法官),但又不讓夏侯蘭在自己身邊做事。劉備帶兵入益州時,趙雲擔任留營司馬,專門管束孫夫人帶來的東吳士卒。後來,孫權派船隊迎接妹妹回吳。孫夫人想把劉備之子阿鬥帶回去,又是趙雲與張飛率兵截住長江,奪回瞭阿鬥。等到益州平定之後,很多人都想把成都的房屋和土地分給將士們。趙雲則說,現在國賊曹操還沒滅,益州人民遭到瞭兵火,應該把房屋田地都還給他們,讓他們安居樂業,而不應讓將士們急著享受。後來,孫權襲取荊州,關羽被害,劉備大怒,要傾國討伐孫權。趙雲又勸諫說:“國賊是曹操,不是孫權。隻要先滅瞭魏國,東吳自然臣服。現在曹操雖然死瞭,他兒子曹丕篡奪漢室,應該趁機鼓舞軍心,占領關中之地,然後順著黃河討伐兇逆,這樣關東的義士必然紛紛響應。如果把魏國放一邊,先和東吳交戰,一旦打起來,不能很快解決,反而會讓曹魏漁利瞭。”凡此種種,都是持重的言論。
可以想象,這樣一個鐵面郎君,面對桂陽初定,降將趙范心思難測的局面,當然不會貿然地娶瞭樊氏,與趙范攀上親戚。不然,萬一以後出事咋辦?
真實歷史上,趙雲拒婚後,趙范並未如《三國演義》那樣試圖殺害趙雲,而是在不久之後棄官叛逃。趙雲因為其英明,而沒在此事中受到任何幹擾。當然,你也可以說是他的不講情面促使瞭趙范的叛逃。總而言之,常山趙子龍依然一身清白,幹幹凈凈。
正如他的說法:“天下好女人多的是,但愁沒有名譽,哪裡怕沒有老婆呢?”最終他不知何時娶瞭夫人,生下兒子趙廣、趙統,在歷史上都是籍籍無名。
但他畢竟錯過瞭一段姻緣,所以在一篇今人寫的同人裡,趙雲為瞭大局舍棄樊氏時,其實心頭是頗為戀戀的。天下女子雖多,這般絕代佳人又送上門來的,可真不太多啊。
那麼,樊氏呢?這個三國時代的匆匆過客,如果不是因為曾被人介紹給趙雲,根本就沒機會在史冊留下名字。在她心中,又是如何看待這一段不成的姻緣?
這就不得不提到樊氏那苛刻到極致的“改嫁三原則”。
毫無疑問,這“改嫁三原則”,完全就是給趙雲量身定做的。數遍三國,確實不大可能找出第二個符合的人。
為什麼這樣提?
值得註意的是,這三原則是趙范口中說出的,而且是在樊氏出來露瞭一小臉之後對趙雲說的。從趙范的為人分析,這三原則很可能是他臨時的杜撰,目的隻不過是為瞭顯得趙雲與樊氏的般配,從而促成這一段婚姻而已。如果來的不是趙雲而是張飛,說不定第三條原則就要改成“聲若洪鐘,氣吞千軍”瞭。
假設這樣,那樊氏在這婚姻中完全是被動的木偶,僅僅被趙范當做政治上攀連關系的籌碼。在亂世,對一個寡居的美女而言,這也是無可奈何的事。
換種情況,假設這三原則真是樊氏出自本人意願提出,那又意味著什麼?
按說,樊氏的丈夫死在三年前,當時,趙雲尚未名震天下。要說樊氏在那個時候就提出瞭改嫁三原則,完全指向趙雲,這隻能說明一種情況,那就是樊氏與趙雲早已相識,並且芳心暗許。
考慮到趙范兄弟和趙雲都是常山真定人,樊氏也可能與他們同鄉,這種分析並非完全離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