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創】漢靈帝的生財之道 帶頭腐敗標價賣官

2016-08-17 22:06:29

  原創作者投稿,禁止轉載。原標題:東漢不亡沒天理,皇帝居然帶頭搞司法腐敗!

  東漢時期的漢靈帝雖然能力有限,治理國傢一塌糊塗,但很有經濟頭腦的皇帝。他當皇帝,一為享樂,二為撈錢。他當上皇帝後,曾經嘆息前任漢桓帝不會撈錢,連自己的私房錢都不夠花。

  生財之道,在於賣官,這是劉宏同志的覺悟,也是他的自覺行動。  

  劉宏賣官的事跡是非常有名的,非常突出的,但我想把他買官的突出事跡先放一放,我要先說說許多史學傢都忽略的一件事,以此說明,這位老兄雖然頭腦時好時壞,但市場經濟意識還是非常強的,比如建寧元年(168年)十月,靈帝就下令“令系囚罪未決,入縑贖,各有差”。什麼意思?簡單地說,就是讓那些在押犯人交納不同數量的罰款(縑是絲綢,當時可以當錢使),為自己贖罪,重獲自由。

  現在需要交代一下,我國秦漢已經有瞭有期徒刑的概念。最高為5年,最低為三個月,而且勞改的內容也是豐富多彩的:最重的是髡鉗城旦舂。所謂的城旦舂,其實是分別針對男人、女人兩種刑罰,勞改5年。城旦是指修築城墻,城旦髡鉗就是把男人的頭發胡須剃掉,然後把脖子用鐵圈束起來,相當於是羞辱一番,再參加勞動改造;舂,就是針對女犯人體力有限,不能幹修城墻那樣的重活,就改成舂米,為政府提供後勤保障。

  其次是完為城旦舂,所謂的完為,指不必剃掉男人胡須,讓他保持一點尊嚴,參加修城墻活動,刑期貫徹男女平等,都是有期徒刑4年。

  再其次是鬼薪白粲,相當於是有期徒刑3年。當然,鬼薪不是指鬼子的薪水,它起初是指男人上山砍柴,白粲是指女人為官府擇米,是上等的精米,祭神靈用的。實際上犯人並不是做這些活兒,主要參加官府的手工勞動,相當於幹三年勤雜工。

  還有一種就是司寇,和作如司寇,所謂的司寇就是派男犯人到邊疆去參加勞動鍛煉兩年,兼職站崗放哨,保衛領土;所謂的作如司寇,就是把女犯人也派去邊疆勞動改造,抵抗侵略,做和男人一樣的工作。在老祖宗眼裡,保傢衛國是匹夫有責的,不問出身,而且男女平等,不像現在要搞嚴格的政審,不是那塊料還沒資格。  

  最輕是男罰作,女復作。男罰作,和司寇類似,也是派男人去邊疆站崗放哨外加勞動改造,但這個刑罰溫柔一點,隻需要服刑三個月到一年就可以回傢瞭。而女復作,就是強制女犯到官府義務打工,也三個月到一年,幹完活兒就回傢。

  此外,還有一種針對女人的刑罰:女徒顧山,它指是婦女犯罪判處鬼薪上山砍柴徒刑的,可以不親自服役,每月隻消花三百錢請人幫你代勞,花錢消災,大體相當於是罰金瞭,看來老祖宗對廣大失足婦女還是很關照,很溫柔的,呵呵。

  靈帝時期的罪犯無疑是世界上幸福感最強烈的囚犯,犯事兒瞭,隻要你有錢,向朝廷交數量不等的罰款,過去所犯罪行可以一筆勾銷瞭,不管什麼殺人犯、搶劫犯、強奸犯,還是盜竊犯,縱火犯,該坐牢的也不用坐牢瞭,該殺頭的也不用殺頭瞭,拍拍屁股直接走人,出瞭監獄大門,回頭咱們還是一條好漢。。

  這可是典型的司法腐敗,一般說來,政府行將就木,司法腐敗是司空見慣的,但這種事情一般都是由司法機關內部人員暗箱操作,中飽私囊,現在居然由皇帝親自發文件主抓,廣而告之,的確稀奇。

  沒辦法,國傢困難,我也困難,你們也困難,你們花錢買平安,互惠互利,各取所需。

  更骯臟、齷齪的是,劉宏這傢夥嘗到甜頭後,幹這種事情的膽子就更大瞭,我初步統計瞭一下,從十三歲登基到三十四歲升天,這二十一年裡,他居然不辭勞苦地連續發瞭七道文件,幹瞭七次!

  有時候,司法腐敗是最大的不公,犯罪得不到制裁,交錢就出獄,給社會帶來更大的不公平,東漢的許多老百姓有冤無處伸,有苦無處訴,不滿情緒日益積累,最終釀成瞭黃巾起義,東漢政權也最終走向滅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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