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8-20 20:58:09
春秋時期是由奴隸制轉換為封建制度。從執政體制有一定的轉變,春秋時各國相繼出現瞭輔佐國君、處理政務的主要執政官。那麼春秋時期官員等級是怎麼劃分的?帶著疑問,下面就跟隨中國小編一起去瞭解下情況吧。
春秋時期官員等級是怎麼劃分的?
秦稱上卿、亞卿和大庶長,楚稱令尹,齊、晉、魯、鄭諸國稱相。盡管各國名稱各異,但其地位和職掌都相當於後來的“相”。中央機構日益完善。齊、魯、鄭、楚等國繼承西周官制,仍以司徒、司馬、司空及司寇為政府主要行政長官。其他重要事務官有:掌農田稅收的司田,掌財務的職計,掌山澤、田獵的虞人等。隨著諸侯國間交往增多,各國設行人,以主外交。史官太史的地位重要,其職責為“記大事,書盟首”。
太師:一人,上古官名,位三公,金印紫綬。主各類仕事事務。為官大小,或賢或能,皆由其判定。
少師:一人,上古官名,位九卿,銀印青綬。主輔佐太師各類仕事事務。
禦史大夫:一人,秦官,位上卿,銀印青綬,掌副丞相。受公卿奏事,舉劾按章。
主爵中尉:一人,秦官,銀印青綬,掌列侯,秩二千石。
典屬國:一人,秦官,銀印青綬,掌蠻夷降者,秩二千石。
廷尉:二人,秦官,銀印青綬,掌刑辟,秩二千石。
將行:一人,秦官,銀印青綬,掌保舉人材,或用中人,或用士人,秩二千石。
宗正:二人,秦官,銀印青綬,掌親屬,有丞,秩二千石。
九譯令:二人,秦官,銅印黃綬,掌通譯蠻夷語言,秩六百石。
左、中、右監,各一人,秦官,銅印黑綬,佐廷尉掌刑辟,秩千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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