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8-20 21:01:01
太監自述:凈身一般選春末夏初,凈身過程要遭受常人不能忍受的痛苦,凈身的人要像鬼叫似地嚎三四天才能過去。不管一生受多大的坎坷,也要積蓄點錢,把自己丟失的東西贖回來,死以後隨身下葬。據說不贖回來,死後閻王爺也不收容,不男不女,六根不全。好心酸的太監。
2. 由於古代新郎新娘在洞房前一般都沒有見過對方,第一次見面時就要脫光衣服實在有些尷尬。女方父母以此開襠褲作為嫁妝,讓女兒在第一次房事時可以減少心理障礙。這也讓男方不會因為女方脫光衣服瞭感到太興奮而早泄,或者因為害羞而難以正常發揮。
3. 清朝公主出嫁前,要選出一名宮女充當“試婚格格”,隨同嫁妝一起到駙馬傢。當晚由“試婚格格”與駙馬同床,第二天回去打報告,內容是駙馬的尺寸、硬度、耐力……如果這匹馬沒啥毛病,公主隨後就嫁。我認為可以叫“相馬伯樂”。PS:宮女試婚之後就留在駙馬傢當妾或婢
4. “入洞房”的由來:相傳在遠古的時候,男原始人和女原始人每相隔一段時間就相聚在一起,如果一個男原始人看重某個女原始人時,就會用木棍把她打昏,然後背到他住的石洞裡,這就是最早的“入洞房”。所以結婚的“婚“字就是一個女的被打昏瞭。(好剽悍啊!)
5. 古代剩女要罰款:宋仁宗時期讓男子十五歲娶,女子十三歲嫁;明太祖規定男子十六歲而娶,女子十四歲而嫁到瞭法定年齡不嫁人的女子,那是要罰款的,漢朝孝惠皇帝時,誰傢要有女兒十五歲以上至三十歲還沒有嫁人,罰款600錢;唐代男子二十歲以上,女孩十五歲以上還沒有結婚的也要處罰。人傢嫁不出去已經夠桑心瞭。你還罰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