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8-21 19:02:31
在商朝的歷史上,不能遺漏這些內容。從各細節深入去瞭解商朝歷史才是完整的認識。今天我們來看看在商朝的官工商業是怎樣的,在這些制造業的發展和普及過程中有什麼樣的背景及文人環境,一起接著往下看。
在商朝有舟車制造業此外,商代已有制造舟、車的手工業
這除在甲骨文中已有舟、車字外,還在殷墟發掘中共發現車馬坑十六座,內出土殷代車子十八輛。據此可以推斷,用四匹馬即兩服兩驂在殷代晚期已經出現①。這種車,是由車駕、車輿和輪、軛幾部分構成的。迄今發現的車馬坑中,除瞭個別例外,幾乎都發現有成套的青銅武器。這說明馬車在商代主要是奴隸主貴族用於作戰和狩獵的工具,真正用於交通事業上的當不會多。
以職為氏的工商業者《左傳》定公四年載
周初曾經俘虜瞭以職為氏的工商業者,其中有索氏(繩工)、長勺氏、尾勺氏(酒器工)、陶氏(陶工)、繁氏(馬纓工)、葵氏銼刀工和釜工)、樊氏(籬笆工)、終葵氏(椎工)等,可見這些專業之間的分工是很細的。甲骨卜辭中的■字,除釋為貢典之貢外,還有作為一種名詞表示一種職業和身分的。
如雲:“於工..尤”(《文》652)、“其令又(右)工於..”(《存》1.2211)、“卜餘..左工..”(《京》3155)、“甲寅卜,吏貞,多工亡尤?”(《粹》1284)這裡的“工”,不能解釋為“官”。文獻中的“工”,一般多指手工工匠,《左傳》隱公十一年的“山有木,工則度之”,《論語·衛靈公》的“工欲善其事”的“工”,皆為其例。
論者或謂這種“工”多為工奴,似需研究。甲骨卜辭中雲:“癸未卜,又禍百工”(《屯南》2525)。這裡既然象對“眾”或“眾人”一樣卜問“工”或“百工”是否有尤、無尤或亡尤,“工”非工奴,當無問題。甲骨卜辭中又雲:“己酉貞,王其令山司我工”(《綴一》431)。這裡的山是人名,司為管理,意謂商王是否命令山來管理王室的工,這條卜辭也說明商代似乎已經有瞭工商食官制度。這從前引“右工”、“左工”的辭例,可能和甲骨卜辭中的“王乍三自,右、中、左”(《粹》597)、“■馬,左、右、中人三百”(《前》3.31.2)所說的軍隊編制一樣,也有左、有的編制,得到說明。
貝在當時確已作為貨幣使用
交換與貝幣由於公社的殘存,商代的商品交換關系受到瞭很大的局限,但從甲骨文中有貝字和商墓中又有貝的出土,說明貝在當時確已作為貨幣使用瞭。在鄭州和輝縣的早商墓葬中都發現瞭用貝隨葬的現象,尤其是鄭州白傢莊一個奴隸主的墓中,埋葬瞭穿孔貝達四百六十多枚。
在殷墟晚商墓中,殉貝的現象更為普遍。例如,1953年大司空村發掘的一百六十座左右的平民墓中,八十三座有殉貝①。從有些貝的放置位置看,好象是作為裝飾用品用的,但多數含在口中,握在手裡,與後世用玉或銅錢隨葬的風氣同,是一種顯示財富的象征。《尚書·盤庚》雲:“具(聚集)乃貝玉”,“無總(聚)於貨寶”,看來“貝玉”與“貨寶”顯然是居於同等地位的。商末銅器銘文中,又常有“賜貝”“賞貝”的記錄,並且往往以“朋”為計算單位,可見,貝在當時已經成瞭交換的媒介。《尚書·酒酷》所說的西周初年朝歌一帶的商殷遺民“肇牽車牛遠服賈”的情狀,也說明商殷時期各地之間的互通有無可能就是①楊寶成:《殷代車子的發現與復原》。
歷史總結:從商朝的制造業,貨幣交換中可以看出,當時商朝商業的景象,不管是繁榮的還是冷清的,這都代表著人類在發展中不斷朝著文明的方向前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