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朝以前,自西漢至南北朝,基本沿襲秦朝官制,隋文帝即位後,為加強中央集權,對行政機構進行瞭一些改革。綜合前代各種制度,確立瞭三省六部制。
開皇元年 (公元581年),楊堅登位不久,立即采納瞭大臣崔仲方的建議,廢除北周模仿《周禮》在中央設立的“六官”制度,“依漢魏之舊”建立中央機構。《隋書·百官志》說“高祖踐極,百度伊始,復廢周官,還依漢魏。唯以中書為內史、侍中為納言、自餘庶僚,頗有損益”。
三省制
隋文帝時期的三省,在中央設置尚書、門下、內史三省。
內史省
內書省是決策機構,長官叫內史令;與尚書省、門下省鼎足而立的是內史省。內史省後來改為內書省,為中樞的制令機關,專司起草皇帝詔令
門下省
門下省是審議機構,長官叫納言;門下省在隋初是侍奉諫議機關,掌審查政令及封駁諸事。其長官有納言二人(正三品),它本是侍奉內廷,以備皇帝之顧問。
尚書省
隋代的尚書省地位很高,是執行機構,管理全國政務。長官叫尚書令,副長官叫左、右仆射。《隋書·百官志》說:“尚書省,事無不總”。這句話說明瞭尚書省在中央最高行政機構中權力之大,地位之尊。尚書省下設史、禮、兵、都官(後改為刑)、度支(後改為民)、工六部,各部長官為尚書,副長官為傳郎。三省的長官等於秦漢的宰相。把宰相之職一分為三,避免瞭權臣專權,中央集權進一步加強。
隋朝三省六部制
秘書省和內侍省
三省之外,還有秘書省和內侍省,這是掌握具體事務的官署,秘書省掌圖書籍藏整理。這個官署一般比較清閑,長官為秘書監(正三品)1人,次官有秘書丞1人。屬官有秘書郎4人、校書郎12人、正字4人、錄事2人,領著作曹、太史曹。著作曹掌國史修撰,有著作郎2人,佐郎8人,校書郎、正字各2人。太史曹掌天文歷法,置太史令、太史丞、司歷各2人,監候四人。隋煬帝大業年間,又新置儒林郎10人,掌明經顧問,唯詔所使。文林郎21人,掌撰錄文史,檢討舊事。
內侍省是內廷的侍奉機關,隋初由宦官擔任。置內侍(從四品上)2人為其省長。次官有內常侍2人。屬官有內謁者監6人,內寺伯2人,內謁者12人,寺人6人,伺非8人,統領尚食、掖庭、宮闈、奚官、內仆、內府等六局。煬帝時改內侍省為長秋監,有長秋令、少令、丞等皆用士人,低級役使人員則用宦官。
以上是隋代中樞機構的“五省”,朝廷內外政務皆由其統轄,為中央最高執政機關。
監察機關
隋初的監察機關隻有禦史臺,煬帝大業三年(公元607年)又增設瞭謁者、司隸二臺,合稱三臺。禦史臺的長官為禦史大夫 (從三品)1人,次官為治書侍禦史2人。屬官有侍禦史8人,殿內侍禦史、監察禦史各12人,錄事2人。禦史職掌糾察彈劾。如《隋書·李孝貞傳》載:隋初李孝貞為內史侍郎,不稱職,文帝欲免其官,就先“敕禦史劾其事,由是出為金州刺史”。禦史還出使巡察,監諸軍旅,如 《隋書·柳彧傳》載:開皇時,柳彧為治書侍禦史,持節巡察河北五十二州,“奏免長吏贓污不稱職者二百餘人”;仁壽初,又持節巡察太原道十九州。煬帝時設置瞭謁者、司隸二臺後,便分割瞭禦史臺的職權。謁者臺的職掌是奉詔出使,慰撫勞問,並持節察按,遇有冤獄則受而奏之。長官為謁者大夫1人 (正四品)。司隸臺職掌巡察京畿內外,長官為司隸大夫1人 (正四品),屬官有別駕2人,分察畿內,一人管東都洛陽,一人管京師長安。有刺史14人,從事40人副之,掌巡察京畿以外的全國郡縣,其職責是“激濁揚清”,若遇貪黷的郡守則有權免職,有功則上報其事跡,加以旌勉。不久,司隸臺被廢,改派以京官清明者掛司隸銜頭出使巡察。
隋朝疆域圖
隋初的都水臺和太常以下十一寺,到煬帝大業三年(公元607年)演變為太常、光祿、衛尉、宗正、大仆、大理、鴻臚、司農、太府等“九寺”,以及國子、將作、都水、長秋和從太府寺分置的少府等“五監”,統稱諸寺、諸監,也都是中央具體的事務機關。由於各寺、監長官都得親自處理事務,六衛府。各府所轄之驃騎府改稱鷹揚府,軍人改稱衛士。十六衛府為中央軍事宿衛機關,統領全國軍隊。這與尚書省兵部僅掌軍事行政,而無一兵一卒之權不同。十二衛各有大將軍1人,將軍2人,分統府兵。四府不統府兵,各置郎將1人,直齋或直閣若幹人。備身府掌左右侍衛,監門府掌門禁守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