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朝的選官制度 隋朝開創瞭選官制度的先河

2016-08-21 19:58:58

在隋朝之前,當官大致有以下途徑:一是世襲制度。一般王公大臣都是傢族世襲官職,即使無才無德一樣做大官;二是推薦制度。一般推薦人多是王公貴族朝廷重臣,而被推薦人要麼是名人賢才,要麼是和推薦人有利害關系。三是皇帝直接任命。四是諸如毛遂一樣自我推薦的。
可是這種選官制度在隋煬帝上位之後被打破瞭,隋煬帝正式創立科舉制度,這是世界上最早通過考試的辦法選拔官員的制度,被孫中山稱為中國為世界做出的“第五大發明”。它的產生,是多種因素綜合作用的結果。


隋煬定楊廣

南北朝時期為瞭選拔有用人才已萌生出“舉明經”等科舉制度,但是魏晉以來的九品中正制仍然繼續實施。隋朝時,587年隋高祖文皇帝正式設立分科考試制度,取代九品中正制,自此選官不問門第。科舉制度初期設諸州歲貢,規定各州每年向中央選送三人,參加秀才與明經科的考試,公元606年,隋煬帝增設進士科,科舉制度正式形成。當時秀才試方略、進士試時務策、明經試經術,形成一套完整的國傢分科選才制度。
當時以明經最為高級,進士試居次。當時選士制度隻稱為秀才科,與唐之科舉仍有一段距離。秀才科可謂科舉的開端,亦為不完善的考試制度,對實際取士作用不大,但已改變瞭門第壟斷官職的局面。科舉制度順應瞭歷代庶族地主在政治上得到應有的地位的要求,緩和瞭他們和朝廷的矛盾,使他們忠心擁戴中央,有利於選拔人才,增強政治效率,對中央集權的鞏固起瞭積極的作用。
科舉制度是中國歷史上通過考試選拔官員的一種基本制度。它創始於隋朝,確立於唐朝,完備於宋朝,興盛於明、清兩朝,廢除於清朝末年,歷時1300餘年,對中國歷史的發展產生瞭廣泛而深遠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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