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8-13 12:43:27
袁殊曾被定性為叛徒
1965年,袁殊被定性為叛徒、反革命分子、特務、漢奸。當年,軍事法庭下達的判決書要點如下:“被告人袁殊,男,1911年生,湖北蘄春人,沒落官僚傢庭出身。曾於1931年參加過中國共產黨。因犯有反革命罪,於1955年4月5日依法逮捕。捕前在軍委聯絡部工作。罪行如下:1,叛變革命,充當軍統特務;2,充當日本特務、破壞中共的情報組織;3,充當漢奸、對我江南抗日根據地進行清鄉掃蕩;4,混入內部,秘密與敵人保持聯系。”
直到1975年6月份,袁殊的大女兒馬元曦意外地接到袁殊從千裡之外寄來的一封短信,說他5月份離開北京到瞭湖北武漢大軍山少管所,現已允許通信,要求子女給他回信並寄幾本《毛主席語錄》給他。誰也沒想到,像鬼魂般消逝去的袁殊在20年以後又神差鬼使般地重新闖入袁殊子女已經安之若素的生活中。通信約一年之後,袁殊在1976年7月份來信中突然提出瞭回京探親的要求。1977年5月,曾龍在北京站接到瞭闊別22年之久、第一次回京探親的袁殊。消逝的父親終於歸來瞭!曾龍說:“這是悲歡雜混的父歸。”
1982年8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再次作出判決,要點如下:“一,撤銷1965年判決:二,宣告袁殊無罪。”同一天,公安部、調查部對袁殊的政治問題作出瞭復查結論:“確認袁殊1931年參加革命工作的事實,恢復袁殊的中國共產黨黨籍。”
當天,袁殊在日記中寫道:“至此,系獄20年,勞政生活8年,屢經向各方申訴(1978年起臥病腦血栓,在香山安心療養8年),歷亂生涯,始及重見天日!——中國共產黨的偉大、光榮及於我身——一切冤假錯案,在實事求是的精神照耀下,得到平反。”
平反後的袁殊依然是孤獨的。
與潘漢年有一面之緣的譚元亨從1983年起就打算為潘漢年著書立說,1987年3月7日下午,譚元亨拜訪袁殊,袁殊當時坐在輪椅上,說是拒絕一切采訪,當譚表示自己是樓適夷介紹而來且為的是寫潘漢年,立時,袁殊半語全無。袁殊看上去將不久於人世,吐詞也已含混不清,嘆氣說:“為潘漢年寫書,隻有你一個人來找我,沒有別的人來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