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8-13 13:08:33
在全民族抗戰的同時,中國的國土上也出現瞭許許多多、大大小小的漢奸。日本人為更好地統治占領區,先後扶持、建立瞭滿洲國、察東特別自治區、冀東防共自治政府、蒙古聯盟自治政府、蒙疆聯合自治政府、中華民國臨時政府(後改為華北政務委員會)、中華民國維新政府(後並入汪偽政權)、偽中華民國南京國民政府等十多個傀儡偽政權。由此產生瞭一批實際為日本侵略軍服務的偽政府官員,也就是大傢通常所說的“漢奸”。
1945年日本宣佈無條件投降後,飽受偽軍迫害和蹂躪的中國人民,高呼審判和懲治漢奸,清算他們的罪行。當時的國民黨政府是如何處置他們的?
首先考慮的不是懲治是利用
1945年日本宣佈無條件投降後,國民黨政府首先考慮的不是懲治漢奸,而是如何利用漢奸為其看守住東南淪陷區這塊地盤。因國民黨軍隊遠在後方,鞭長莫及,於是,蔣介石便利用漢奸和偽軍,阻止中國共產黨領導的抗日軍隊對淪陷區的接收。
1945年8月14日,國民黨政府軍事委員會任命任援道為南京先遣軍司令;丁默村為浙江省軍事專員;原偽軍司令門致中、孫良誠、張嵐峰、孫殿英、吳化文分別任第一、二、三、四、五路軍總司令,偽第五方面軍司令龐炳勛為晉冀魯豫剿共總司令。這樣,一大批漢奸偽職還未解除,又搖身變為“有功之臣”,耀武揚威地發號施令。
利用完後開始全國大逮捕
隨著國民黨勢力逐步進入華中、華北淪陷地區,國民黨政府還都南京,漢奸的利用價值也很快消失。1945年9月下旬,國民黨政府下令,在全國各地對漢奸進行大逮捕。從1945年9月至12月,軍統共捕獲有漢奸嫌疑者4291人。
周佛海是當時高等法院所審判的最大的漢奸。周佛海早年在日本留學期間,曾加入過中國共產黨,後改入國民黨。日本侵華後,周佛海任汪偽政府財務部部長、偽行政院副院長等要職。
1946年10月21日,初次公審周佛海,南京公民1萬多人趕去參加旁聽。在法庭上,周佛海一再大談自己早於1942年起就通過軍統特務程克祥與重慶政府暗度陳倉的經過。原想以此表功,減輕罪責,不料卻惹惱瞭蔣介石。此時,蔣正以抗日英雄自居,哪裡能授人以勾結漢奸的把柄?1946年11月7日周佛海被判處死刑。周不服,上訴至最高法院。周在上訴狀中聽取瞭別人的主意,隻講在抗戰勝利後在上海“維持治安”的所謂“功勞”,其他一概不提。這一手果然生效。1947年3月26日,蔣介石發佈命令說:“周佛海在敵寇投降後,能確保京杭一帶秩序,使人民不致遭受塗炭,對社會之安全,究屬不無貢獻。”此案由最高法院改判為無期徒刑。周佛海是當時被判死刑的漢奸中唯一改判為無期徒刑的。1948年2月28日,周佛海因心臟病發作暴死在南京老虎橋監獄。
幾個大漢奸的下場
除瞭抗戰勝利前死掉的汪精衛和前文所說的周佛海。其他一些大漢奸的下場也很慘。
汪偽政權二號人物陳公博被處決
陳公博--汪偽政權第二號大漢奸、代理“主席” 1945年8月25日,陳公博夫婦等人乘機秘密離開南京飛抵日本,10月3日又被強行引渡回南京,關押在老虎橋監獄。1946年2月,陳公博與陳璧君、褚民誼等三人被押往蘇州獅子橋監獄關押。隨後,江蘇高等法院在蘇州道前街第一法庭對陳公博進行公開審判法官認為對陳公博應 “從重處斷,以為叛國者戒”,並在判決書中指出:“陳公博通敵謀國,圖謀反抗本國,處死刑。”6月4日,江蘇高等法院奉命將陳公博在江蘇第三監獄執行死刑。陳公博的傢屬將其屍體運到上海,連墓碑也不敢立,悄悄地將其埋葬在一處公墓中。
梁鴻志,汪偽政府監察院院長。1945年,日本宣佈無條件投降後,梁鴻志攜兩妾、幼女逃往蘇州。10月2日梁鴻志在蘇州被捕,隨即被解押上海,送到楚園裡作瞭“楚囚”。在強大的社會輿論指責下,梁鴻志以漢奸叛國罪被判處死刑。11月9日在上海提籃橋監獄被執行槍決,結束瞭其罪惡的一生。
殷汝耕--華北第一個傀儡偽政權主席。抗日戰爭勝利後,殷汝耕被捕,接受審判,被判處死刑。1947年,在南京老虎橋監獄被處決.
陳璧君--抗日頭號女漢奸。抗日戰爭勝利後,陳璧君於1945年9月12日被國民政府逮捕,1946年被國民黨當局以漢奸罪判無期徒刑,終身監禁。新中國成立後,1949年5月,由蘇州監獄遣送上海提籃橋監獄繼續關押。1959 年6月17日病死上海監獄醫院,年69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