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政府對日索賠失敗的原因是什麼?

2016-08-13 13:16:13

  據中國人民解放軍軍事科學院研究統計:在日本侵華戰爭中,中國軍民死傷3500萬人;中國的直接財產損失1000億美元,間接損失5000億美元。日本長達14年的侵華戰爭,給中國人民帶來瞭深重的災難和巨大的財產損失。作為戰勝國的中國,無論是出於民族感情還是按一般的國際慣例,都有權向戰敗的日本索取戰爭賠償。

  開羅會議後,同盟國各國都把戰後對日索賠提上瞭議事日程。國民黨政府成立瞭行政院抗戰損失調查委員會,加緊系統調查工作。向日本索取戰爭賠償,是抗戰勝利後國民黨政府外交活動的重要內容之一。

  1945年11月18日,國民黨政府外交部通過瞭《關於索取賠償與歸還劫物之基本原則及進行辦法》。其中規定:1、日本對中國賠款以實物為主;2、中國與其他國傢相比,受害最巨,故對日索取各項賠償,應有優先權,如盟國實行總額分攤,中國應占日本賠償總額的50%以上;3、凡在中國境內之日本公私財產,全部歸中國政府,以作賠償之一部;④日本境內可以充當賠償之各種實物,應交中國以作賠償之一部,這些實物包括軍需工業及重工業工廠設備;⑤日本每年應將若幹原料和產品,在規定期限內分期定量運交中國作賠償之一部。由此可見,抗戰結束不久,國民黨政府就已放棄瞭向日本索取軍費賠償和以貨幣支付賠款,所索要的實物賠償也不是依中國所受損害數,而是依據日本當時的賠償能力而定。當時有關日本賠償的核心問題是日本國內的實物拆充賠償,在這一點上,盟國之間意見分歧很大。美國主張將日本工業限制在1926 - 1930年的水準,而其餘工廠盡速拆充賠償,以“復興東亞工業,監視日本之再起”。國民黨政府則擬定瞭“日本賠償設備緊急拆遷項目”,拆充賠償的工廠設備中,中國不應少於50%。因各國爭吵不休,至1946年底拆充賠償工作仍無法進行。

  從1946年9月起,國民黨政府多次要求美國單獨行動,執行先期賠償。1947年2月14日,美國向遠東委員會提出《日本賠償先期交付案》,規定拿出拆充賠償額的30%,先期分配給中、英、荷、菲四國,其中中國占15%,英、荷、菲各5%。4月8日,《日本賠償先期交付案》開始實施。中國共運回三批工廠器材設備,第一批是機床工具類,共7686部,重52034噸;第批是試驗設備類,1960具,重7350噸;第三批是電氣設備及剩餘設備類,1639具,重19166噸。其中電氣設備有1.5萬千瓦的蒸氣發電機一套,450千瓦的汽動發電機三套。這三批器材備從1947年4月底開始分別運往青島、上海和臺灣基隆,至1949年5月全部運完。

  戰後初期,為瞭抵禦蘇聯在亞太地區的擴張,美國曾竭力扶持國民黨蔣介石政權,並積極支持國民黨政府對日索賠。例如,在1947年9月遠東委員會分配各國攤賠額時,美國不僅幫助中國取得總額的30%,而且表示願意將自己所獲的6%也給予中國。

  時至1947年底,一方面國民黨政權在內戰中連遭慘敗,日漸頹廢,美國失去瞭對它的希望;另一方面隨著美蘇對立日益加劇,美國在1947年5月通過瞭援助歐洲的馬歇爾計劃,企圖以此來遏制蘇聯在歐洲的影響。美國從全球戰略出發,開始考慮日本未來在遠東的地位和作用,因此對索取日本賠償問題已經興趣不大。於是,美國便不再支持國民黨政府對日索賠。

  到瞭1948年1月,美國陸軍部長洛耶爾明確表示要扶持日本,使之成為“防禦今後遠東方面的新的共產主義威脅的堡壘”。5月,美國政府放棄鮑萊計劃,認定日本基本戰爭能力已被消除,其餘工業應予保存,日本工業水準應維持在1 936年的水平。過去曾經決定要拆除日本重要工業的3/4,現在隻需拆除5種工業。到瞭1949年5月12日,美國政府竟然片面通知遠東委員會會員國,決定停止拆遷作為臨時賠償的日本工廠設備。這樣一來,國民黨政府隻獲得先期允諾分給中國1 5%中的極小部分,約2200萬美元,與最初期望的50%及1947年9月遠東委員會分配給中國的攤賠額30%相距甚遠,賠償之說已經名存實亡。國民黨敗退臺灣後,仍繼續向日本索取賠償,

  但態度已不十分堅決。而此時,美國主張各盟國放棄賠償要求,為的是達到建立反共反華的軍事防線,重點扶持日本的目的。1951年初,美國加快瞭締結對日和約的步伐。這年3月,英國承認瞭中華人民共和國,並邀請新中國參加對日和約。5-6月間,蘇聯也兩次主張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和蘇、美、英三國共同舉行外長會議,討論對日和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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