戰後蔣中正是怎麼將東三省“收復”的

2016-08-13 13:32:28

  1945年2月,蘇、美、英三國在蘇聯烏克蘭的雅爾塔召開會議,為確保蘇聯對日作戰,三國在中國沒有到場的情況下秘密地達成瞭出賣中國東北利益的《雅爾塔協定》。議定內容涉及蘇聯在華權益的條款如下:

  “1、外蒙古(蒙古人民共和國)的現狀須予維持。2、由日本1904年背信棄義進攻所破壞的俄國以前權益須予恢復,即:乙、大連港須國際化,蘇聯在該港的優越權須予保證,蘇聯之租用旅順港為海軍基地須予恢復;丙、對擔任通往大連之出路的中東鐵路和南滿鐵路應設立蘇中合辦的公司以共同經營之;經諒解,蘇聯的優越權益須予保證而中國須保持在滿洲的全部主權。”

  6月3日,蔣介石在重慶接見蘇聯駐華大使彼得洛夫,說明"本人希望蘇聯早日參加對日作戰","希望蘇聯能幫助中國的獨立、行政與領土之完整,希望恢復東三省領土主權完整與行政獨立"。他一方面表示,如蘇聯幫助中國恢復東三省領土,中國將在東三省的鐵路、商港等方面,給予蘇聯便利,蘇方如有軍港需要,亦可與蘇方共同使用。

  12日,彼得洛夫向蔣介石提出締結中蘇友誼互助條約的五項先決條件,其第一條即是"恢復旅順港之租借",他表示,蘇聯是一個太平洋沿岸國傢,需要有不凍港。蔣介石此時還是堅決反對,他從歷史角度說明,此例不可開,蘇聯不應使中國成為"不平等的國傢"。

  6月30日,蔣介石派宋子文訪蘇,會見斯大林,斯大林表示旅順可不用"租借方式",但堅持中國必須承認"外蒙獨立"。宋子文根據蔣介石的指示,企圖將這一問題"擱置"。但是,斯大林的態度極為強硬,毫不讓步。7月6日,蔣介石指示宋子文:"若蘇聯能協助我對日抗戰勝利,對內切實統一,則為蘇聯與外蒙以及我國之共同利益與永久和平計,我政府或可忍此犧牲。"7月7日,蔣介石兩次指示宋子文,在蘇聯保證中國東三省領土、主權及行政之完整,今後不再支持中共與新疆"匪亂"的條件下,可以同意蘇聯要求。7月10日,蔣介石接到宋子文轉來的蘇聯方面所提大連、旅順、中東鐵路、南滿鐵路等多項條件,認為比1898年(光緒二十四年)清政府與沙俄所訂條約還要"苛刻"。但換來的是在8月6日美國向日本廣島投下第一顆原子彈後不久,蘇聯對日宣戰,數十萬蘇軍攻入中國東北。

  1945年8月14日,蘇聯和美國依據《雅爾塔協定》強迫蔣介石簽訂瞭《中蘇友好同盟條約》,在這個不平等條約中,蘇聯在東北享有的特殊權益有:

《關於中國長春鐵路之協議》:

  “第一條:日本軍隊驅出東三省以後,中東鐵路及南滿鐵路由滿州裡至綏芬河由哈爾濱至大連旅順之幹線,合並成為一鐵路定名為中國長春鐵路,應歸中華民國及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聯邦共同所有,並共同經營。第二條:締約國同意上開鐵路之共同所有權,應平均屬於兩方,並不得以其全部或一部轉讓。……第六條:為管理經常事務起見,理事會委派中國長春鐵路局局長一人,由蘇籍人員中遴選。……第一○條:上開鐵路僅得於對日本作戰時期供運輸蘇聯軍隊之用,蘇聯政府有權在上開鐵路用加封車輛運輸過境之軍需品,免除海關查驗。第一一條:經上開鐵路由一蘇聯車站至另一蘇聯車站過境運輸,以及由蘇聯領土至大連旅順二港口往返直運之貨物,應免中國關稅或其他任何捐稅。”

《關於旅順口之協議》:

  “第一條、中華民國政府同意兩締約國共同使用旅順口為海軍根據地。……第三條、締約國同意旅順口作為純粹海軍根據地,僅由中蘇兩國中蘇兩國軍艦及商船使用。關於上開海軍根據地共同使用之事項,設立中蘇軍事委員會處理之。該委員會由華籍代表二人,蘇籍代表三人組織之,委員長由蘇方派任。……第五條、旅順市主要民事行政人員之任免,由中國政府征得蘇聯軍事指揮當局之同意為之。在該區域內之蘇聯軍事指揮當局為保障安全與防衛起見向中國行政當局所作之建議,該行政當局予以實行;如有爭議,則此類事件應提請中蘇軍事委員會審議決定之。第六條、蘇聯政府在第二條所述之地區內,有權駐紮陸海空軍,並決定其駐紮地點。”

《關於大連之協議》:

  “一、宣佈大連為一自由港,對各國貿易及航運一律開放。二、中國政府同意依照另訂之協議,在該自由港指定碼頭及倉庫租與蘇聯。三、大連港口主任由中國長春鐵路局局長在蘇籍人員中遴選於征得大連市長同意後派充之。……五、由國外進入該自由港經中國長春鐵路直運蘇聯領土之貨物,與由蘇聯領土經上開鐵路運經該自由港出口之貨物或由蘇聯運入為該港港口設備所需之器材,均免除關稅。以上貨物均應用加封車輛運輸。”(《中蘇國傢關系史資料匯編(1933-1945年)》,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1997年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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