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禹發佈世界最早禁酒令:後世必有以酒亡國者

2016-08-13 13:42:42

  孔融對禁酒令的反對,不僅表現在朝堂之上大吵大嚷,而且還專門寫瞭一篇浩浩蕩蕩的文章《論酒禁書》,公開發表以取笑曹操,他以列舉的方式反對禁酒令:天上有叫“酒旗”的星鬥,地上有叫“酒泉”的郡城,禁酒難道要將天上的星鬥和地上的酒泉郡都改名麼?樊噲借酒勁救沛公,沛公借酒勁斬白蛇,景帝和袁盎也都好喝酒,屈原倒是不喝酒,結果在楚國遭到厄運。所以,孔融得出結論:“由是觀之,酒何負於政哉!”

  此文一出,曹操也立即發表文章回擊,以列舉歷朝歷代亡國之君嗜酒亂政作為反駁。孔融又寫瞭一篇更加犀利的文章予以回應:歷史上曾有君主因為過於仁愛和謙讓導致亡國的,是不是也要禁止仁愛和謙讓呢?當年魯國因為過於崇尚文學而滅亡,是不是就要禁止人們寫字呢?夏朝和商朝都是因為寵愛女人而滅亡,是不是就要禁止結婚呢?對此,曹操無言以對。雖然,對禁酒令的爭論使得孔融最終付出瞭生命的代價,但這幾篇禁酒和反禁酒的錦繡文章卻流傳千古,成為禁酒史上的花絮。

  榷酒制和稅酒制之爭

  我國歷史上還廣泛存在一種禁酒令,不單為瞭節省糧食,而且是為瞭增加國傢財政收入。最早對酒課以重稅的人當屬商鞅,他沒有明文禁止釀酒和賣酒,但提出政府要對酒加收十倍成本的賦稅。所以,酒對於秦國的老百姓來說,有點太過奢侈瞭。到瞭漢武帝天漢三年之時,為瞭解決日益增長的軍費開支,漢武帝宣佈施行變相的禁酒令——“榷酒”制度,即酒要政府專賣,禁止民間釀酒和賣酒。漢武帝依靠“賣酒”換來的軍費南征北戰,建立瞭不朽的功勛。

  榷酒制度發展到後來,又演變成“稅酒”制度。榷酒指的是官府全部買辦,而稅酒則由民間商傢經營,政府隻負責收稅。縱觀中國歷朝歷代的禁酒令都是在禁酒、榷酒和稅酒三個制度之間徘徊。漢武帝首創的榷酒制度施行瞭17年,後來因為無法控制民間走私而改成稅酒制度,到王莽篡漢時,又將稅酒改回到榷酒,劉秀打敗王莽後,再次恢復瞭稅酒制度。到兩晉南北朝時期,兩種制度交替並存。

  隋朝統一後,國力大增,政府已經不需要從酒中與民爭利瞭,於是在開皇三年,文帝廢除瞭酒類專賣制度,甚至連政府釀酒的“酒坊”都廢棄瞭,將釀酒和喝酒的權利還給瞭百姓。唐朝也是一樣,強大的國力給百姓提供瞭很高的生活標準,就是這個時代出現瞭“昔日長安醉花柳,五侯七貴同杯酒”的酒仙——李白。安史之亂摧毀瞭盛唐的強大,唐德宗為籌措軍費於782年重開瞭榷酒制度,直至唐朝滅亡。

  從此以後,榷酒制度成為常態,在宋代甚至出現瞭專門主管賣酒的“官監酒務”一職。在宋代,能賣酒的有兩種酒戶,一是政府本身,即國營酒莊,二是持有執照的民間酒戶。這就出現瞭很多官商勾結的酒莊,比如《水滸傳》中蔣門神強搶施恩的“快活林”就應屬此類,施恩父子本是公務人員,卻私自開設酒莊,生意好的原因就是擁有酒類專營的權利,不僅自己可以釀,可以賣,而且還可以將酒轉賣給別的酒傢。從《水滸傳》中看,宋代酒傢並不少,甚至可以說是隨處可見,但是,真正有權利自己釀酒的卻沒有多少,那些酒傢也隻能算是“二道販子”,將酒從有執照的酒店買來,再販賣而已。

  朱元璋為禁酒不許種糯米

  元代的禁酒令很有意思,因為成吉思汗最討厭飲酒誤事,所以,元代前期對民間的禁酒令非常嚴苛。元世祖在1283年宣佈嚴禁私人釀酒、賣酒,“有私造者,財產子女入官,犯人配役”,在1290年又將處罰變更為“犯者死”。但是,元後期以後禁酒令開始放開,於是各類酒館又開始繁盛起來。

  明代開國皇帝朱元璋以“民間造酒糜費,故行禁酒令”,頒佈詔書令國民“無得種糯,以塞造酒之源”,連釀酒的糯米都不許種植。朱元璋執行禁酒令非常嚴苛,大將胡大海之子因觸犯瞭禁酒令,朱元璋不顧胡大海正領大軍出征在外,親自手刃犯人。自此以後,無人敢再犯。但隨著朱元璋的離世,他和他的禁酒令很快就被後人遺忘,釀酒、賣酒、喝酒一切照舊瞭。

  清代最著名的禁酒令和對禁酒的爭論發生在乾隆年間。乾隆元年,內閣學士方苞向年輕的乾隆提出針對西北五省(直隸、河南、山西、陜西、甘肅)的禁酒令,理由有兩點:一是這五省本來就窮,每年還浪費“數百萬石糧食”釀酒是不對的;二是這五省百姓酒後犯罪率太高瞭,“載在秋審之冊,十常二三”,也就是說百分之二三十的重大案件都和喝酒有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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