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8-13 14:27:24
寶歷二年十二月初八辛醜(公元827年1月9日),敬宗又一次出去“打夜狐”,還宮之後,興致昂然,又與宦官劉克明、田務澄、許文端以及擊球軍將蘇佐明、王嘉憲、石定寬等二十八人飲酒。敬宗酒酣耳熱,入室更衣,此時大殿上燈燭忽然熄滅,劉克明與蘇佐明等同謀將其害死,時年僅18歲。敬宗死後,群臣上謚號為睿武昭愍孝皇帝。文宗太和元年七月十三日,葬於莊陵。
遭太監所害皇帝之:唐憲宗李純
唐憲宗李純出生於公元778年,初名李淳,唐德宗李適之孫、唐順宗李誦長子,唐代第十二位皇帝(805年―820年在位)。
貞元四年(788年),封廣陵郡王。貞元二十一年(805年),立為太子,改名李純。同年八月即位。李純即位後,勵精圖治,重用賢良,改革弊政。李純在位時,勤勉政事,力圖中興,從而取得元和削藩的巨大成果,並重振中央政府的威望,史稱“元和中興”。
關於唐憲宗李純的死因,後世歷史學傢一般認為是被唐穆宗害死的,裴廷裕的《東觀奏記》有詳細記載。然而,歷史的真相究竟如何?
《舊唐書·憲宗本紀》:“元和十五年正月庚子,是夕,上崩於大明宮之中和殿。時以暴崩,皆言內官陳弘志弒逆,史氏諱而不書。”意思就是說元和十五年正月庚子這天晚上,唐憲宗突然在大明宮中死去。皇帝猝死,當時都說是太監陳弘志謀殺瞭皇帝,但史官卻隱諱瞭這件事不記錄,以致於詳情不得而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