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密民國:民國時期議員們給自己定出5萬之高月薪

2016-08-13 15:32:03

  從標題看來,在民國時期議員們給自己定出月薪5萬也是令人有些咂舌,這是什麼概念?你要知道在現代,北上廣一帶月薪5萬算是高收入,何況當時是戰亂紛爭的民國。要說起民國時期議員的薪水有多少,據小編瞭解到那是相當的高啊,在第一屆國會,議員們不顧輿論痛罵,給自己定出瞭5萬之高的月薪。

  1913年7月,因宋教仁之死,孫中山在南方發起討伐袁世凱的“二次革命”。吊詭的是,孫身為國民黨領袖,卻號召不瞭國會中的國民黨議員。據時人統計,國會之中,選擇南下的國民黨參議員僅30餘人,眾議員則不足40人——作為國會第一大黨,國民黨當時在參議院擁有123個席位(共274席),在眾議院擁有269個席位(共596席),占絕對優勢。換句話說,隻有不足18%的國民黨國會議員,選擇南下追隨孫中山。

  為什麼孫中山如此“不得人心”?有些學者認為,主要是“二次革命”本身是一個歷史性錯誤,脫離瞭民主、法治的范疇,屬於武力作亂,所以不但全社會反對孫,連國民黨內部也不再支持他。不過,這種說法很可疑。最真實的原因,或許藏在議員們的薪金之中。

  民國第一屆國會,共選出議員862人。自1913年5月起,至同年9月10日,經過四個月漫長的會議討論,參眾兩院終以多數選票通過,定出瞭自己的薪金標準:議員年薪(“歲費”)5000元;議長另有年交際費5000元,副議長年交際費3000元。

  這個薪金水平,是什麼概念呢?可以與當時的物價略作對比:1911年-1920年間,北京的大米約為每斤3分錢,豬肉每斤1角-1.1角錢,白糖每斤5分錢,食鹽每斤1-2分錢,植物油每斤7分錢。到1920年代,物價略漲,北京的四口之傢,“每月12元夥食費,足可維持小康水平”;“較為有錢的知識階層,全傢每月必須的生活費(夥食房租交通費)80元已經很寬裕瞭”;一座8-10間房的四合院,月租金約為20元左右;魯迅在北京工作期間所請女傭,全包食宿外工資隻需3元。若以豬肉購買力為換算標準,則議員們當年為自己制定的工資標準,放到今天應在月薪5萬元人民幣以上,接近6萬。

  自己為自己制定瞭這樣高的薪俸,也就難怪當年民間輿論對國會議員罵聲載道。《大公報》罵他們“不要臉而但要錢”、“堂堂國會議員竟無一個非賣品”,《申報》也罵“所謂議員者良心喪盡矣!”可以說,參眾兩院花瞭整整四個月來“開會表決”自己的薪俸標準;媒體也就整整罵瞭四個月。即便如此,議員們最終還是堅決不作退讓。不但不退讓,還一度在罵聲中又增入瞭出席費和交際費的名目,出席費雖因輿論洶洶而最終取消,但正、副議長的交際費卻保留瞭下來。大多數議員如此在乎自己的高薪俸,自然不可能追隨孫中山去幹虧本的“二次革命”。

  議員們為什麼不要臉,不怕罵?簡略說來,至少有三大原因

第一,許多議員對“民意代表”的身份認知甚淺,仍有嚴重的“官本位”意識,處處以“最高機關”成員自居,在薪俸上處處與高級行政文官攀比。主張將年俸提升至6000元的議員湯漪的說法很有代表性:“吾議員受國民之委托,責任如何之重大,若報酬太菲,即以國民方面論,亦必覺不安。且行政官月費動輒八百元,至少二百餘元,我議員在最高機關,何能大相懸殊。”針對輿論指出的國傢財政困難的現實,議員解樹強的回應是:“財政困難乃一時之影響,萬無終困之理。”媒體報道時,則在“若報酬太菲,即以國民方面論,亦必覺不安”一句後面,用括號憤怒點評:“放屁!”。

第二,不少議員在競選時采取賄賂手段,自然也會希望用高薪俸來“補償”前期投入。第三,據張朋園統計,第一屆國會議員當選時,平均年齡為36.45歲。其中30-39歲者人數最多,在參議院占到瞭總人數的71.49%,在眾議院占到瞭總人數的58.55%。這些人上有老、下有小,無疑正處於最需要錢的年齡段。

  不過,議員們終究是白挨瞭輿論四個月的痛罵。9月份工資標準出臺,11月份,議會即被袁世凱非法解散瞭(每人400元遣散費)。換句話說,議員們至多僅在10月份領瞭一次標準工資——9月份(包括9月份)之前,議員們每月按時領到的,是袁世凱臨時發放的“月費銀”300元。孫中山7月份發起“二次革命”時,北京的國民黨議員正拿著袁世凱的300元“月費銀”,以多數票熱烈通過瞭議員年俸6000元的提案,並將其交付給眾議院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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