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戰時期日本不為人知的另一暗黑面

2016-08-13 15:54:36

  其實,桂並非“社會主義根絕論”的始作俑者,他的身後,還站著數一數二的政界大佬、明治官僚制的“總設計師”山縣有朋。

  “大逆事件”發生後,精英層的危機感明顯加深。1910年9月,山縣在上奏明治天皇的題為《社會破壞主義論》的著名意見書中首次提出“社會主義根絕論”,主張從社會政策上預防社會主義的發生。同時,對桂內閣施加壓力,要求官僚擴大警察的權限,以嚴刑重罰來彈壓、取締左翼社運。

  區別於此前在軍警系統中既存的、主要負責政黨對策的“高等警察”,被稱為“特高”的“特別高等警察”,以取締無政府主義和社會主義運動為主要職責,權限更大。

  但遺憾的是,其全貌至今仍塵封於“黑匣子”中,後人隻能從極其有限的個人回憶、傳記和美國國傢檔案館所藏的對日占領軍文檔中,找到蛛絲馬跡,來揣測當初的組織結構、總體規模及財務預算等狀況。如1928年,全國特高組織的總預算為203萬日元(折合現在的通貨約為12.2億日元)。1943年,愛知縣警職員中約11%的人(419人)為特高人員及其外事擔當;地方縣警的特高課長直屬內務省,指揮命令甚至不通過地方長官及警察署長即可下達……

  1928年2月,依法舉行瞭全國首屆普選。田中義一內閣對左翼政黨的競選活動感到恐懼,於3月15日,以所謂違反《治安維持法》的罪名逮捕瞭日共和勞動農民黨約1600名黨員,這就是史上的“三·一五事件”。

  1922年,日本共產黨成立,其反對天皇制和侵略戰爭的宗旨使其在成立之初便成為特高的首要鎮壓目標。翌年,大阪、京都等9個府縣的警察組織設立特高課。1925年,惡名昭著的《治安維持法》出臺,對國體(天皇制)持批判立場的任何言論統統被定性為“犯罪”,被當時的自由派知識分子斥為“民主主義死刑法”。普羅作傢小林多喜二以該事件為題材於《戰旗》雜志(1928年11~12月號)發表瞭小說《一九二八年三月十五日》。小說中特高警察嚴刑拷打良心犯的描寫觸怒瞭特高,雜志遭禁止發行的處分,為作傢後來慘遭虐殺埋下瞭伏筆。

  “三·一五事件”後,為“防止赤化”,全國所有府縣均設立特高課,主要警署必須安插特高人員。至此,特高組織網覆蓋到全國。1932年,警視廳的“特別高等警察課”升格為“特別高等警察部”,特高警察的權限進一步強化。

  特高的辦案手段

  除此之外,還有《特高教范》等專業人才養成教程,不僅從思想上徹底洗腦,將鎮壓合理化,而且對鎮壓手段等細節問題也有一整套范式:如“作為彈壓手段,分合法與非合法兩種。

  特高作為政治秘密警察組織,清一色由“擁有特殊技能和經驗者”組成,旨在有效地根絕社會主義、無政府主義等反體制的思想和活動。因此,他們對日本社會運動的歷史由來及現狀有著遠高於一般國民的知識與理解。1932年出版的《特高必攜》(新光閣版),副標題為“社會運動現勢要覽”,是一本面向特高官僚和特高警察的實用性很強的鎮壓手冊。……有時,‘不入虎穴,焉得虎子’,須拿出‘如履薄冰’的意志……”,公然鼓勵以非法手段,達成“捍衛國益”的目的。

  為此,密告、線人、特務、間諜,均成瞭特高辦案的常用道具。尤其是對鐵道、印刷所、書店等重要據點,眼線密佈,社會生活的方方面面、犄角旮旯,均隱藏著警惕的“鷹眼”

  。對一些重點監控的社會主義者等重要分子(特高組織內部的行話叫做“特別要視察人”),特高按如下項目,逐項徹底調查:姓氏、名號、身份、年齡、住址、籍貫、學歷、履歷、前科、職業、資產、收入、生活狀態、傢庭、境遇、人望、宗教、社會關系、相貌、特長、性癖、嗜好、操行、思想變化的動機及體系、平素的行動、訂閱的報刊、筆跡,等等,務求事無巨細,一網打盡。

  共產黨員及其支持者一旦被捕,必遭刑訊逼供,必被要求叛黨,然後成為線人(即“轉向”)。拒不轉向者,則在拘留所和審訊室裡遭毒打,乃至虐殺。

  前日共中央委員巖田義道和左翼作傢小林多喜二等人均死於特高的酷刑。同時,派遣特務潛入日共內部,從事煽動活動;或故意搶劫銀行,然後栽贓共產黨;或“釣魚”執法,請君入甕……伎倆卑劣,手段多元,無所不用其極,連在澡堂子裡的竊竊私語,都有可能成為呈堂證供。在這種極端殘酷的迫害下,至1935年前後,日共幾乎完全被剿滅,在國內停止瞭一切活動,投獄的投獄,流亡的流亡,轉向的轉向。據說在監中誓死抗爭拒不轉向者僅數人而已。而成批轉向者中,頗不乏黨的領導人、理論傢,如前日共委員長佐野學、前總書記田中清玄等。這些日共“大物”政治傢轉向時,被迫登報宣示脫黨,同時發表《告全黨同志書》等“聲明”,旨在從領導人個人私德和政治倫理上,瓦解左翼意識形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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