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愛與正義”

2016-08-13 17:05:00

文/諶洪果

作為大學教師,給學生薦書,是義不容辭的責任,而且,推薦什麼樣的書、推薦的理由何在,本身就是很好的學習交流機會。我在自己開設的法學課程中,照例也會列出相應的書目。不過,我還是更願意推薦一些適合所有專業大學生讀的書。總結以前開書單的經驗教訓,這次確立瞭大致的選書標準,即少而精,有較為集中的主題;可讀性強,能讓思維受到挑戰。下面就以“愛與正義”這對人類所面臨的普遍而基本的問題為專題,推薦九本好書給大傢。

一、《約伯記》

約伯本是德高望重的義人,卻無故遭遇各種天災人禍,失去萬貫傢產、兒女親人,最後全身長滿毒瘡,飽受病痛折磨。全知全能、良善公正的上帝為什麼容許苦難存在?壞人憑什麼蒙福,好人為什麼受苦?沒有因果報應的法則,正義將如何實現?正義的關懷與人間最真切的苦痛幸福的情感體驗有何關聯?所有這些振聾發聵的問題,在《約伯記》中都得到瞭最深刻、最劇烈的戲劇化表現。它告訴我們:好人也會受苦,這是個殘酷的現實,但是,苦難不一定是懲罰,正義的奧秘超越瞭人的視野。重要的不是被苦難壓倒,抱怨和絕望,而是要從苦難中學習自由與愛、信心與尊嚴。人類在痛苦中會獲得寶貴的審視正義和自我的機會。

如果上帝對於約伯的考驗不是受苦受難,而是用誘惑,那麼約伯會怎麼樣?是否能經受住誘惑,繼而對上帝更加的贊美,卻在這種贊美中逐漸的墮落自己?上帝對於每個人的考驗都是不同的。這篇文本中,讓我考慮到,何謂“好人”?好人是否就應該經受苦難的考驗?如果說上帝的正義不容置疑,那麼好人的底線又在哪裡呢?做瞭惡事的人,是否就是真正意義上的“壞人”?那壞的定義又是什麼?
約伯其實並不是抱怨真正的上帝,他是真正虔誠的人,那他抱怨的對象是什麼?
福勒滕:“面對權勢的恭順,將失去對自己的忠實”。這也是我所擔心的。
如果面對誘惑,約伯是忠於自己還是忠於上帝?

二、《安提戈涅》

安提戈涅主動挑戰城邦法令,安葬因叛國而戰死的哥哥。正義的沖突由此展開。在審判那場核心對話中,受審者安提戈涅以神聖的律法為依據,宣佈國王克瑞翁頒佈的實在法沒有正義可言,因而無權判定她的行為有罪。然而,不容否認,克瑞翁的立法也有著正義的邏輯。這是這部悲劇作品的震撼所在:兩種正義,兩種倫理觀,兩種善之間產生瞭必然的對抗。安提戈涅真正反對的並不是克瑞翁,而是導致整個傢族承受俄狄浦斯詛咒的那個無所不在的命運,即她口口聲聲所依賴的神法本身。克瑞翁不幸成為安提戈涅實現愛的正義的工具。安提戈涅通過人生中最悲壯的反叛行動,試圖證明自己不容玷污的高貴和榮耀。爭取正義的代價無比慘烈,卻使生命的跫音響徹寰宇。

這本書有些邏輯是很詭異的,安提戈涅有段獨白“可是在聰明人看來,我這樣尊敬你是對的。如果是我自己的孩子死瞭,或者我丈夫死瞭,屍首腐爛瞭,我也不至於和城邦對抗,做這件事。我根據什麼原則這樣說呢?丈夫死瞭,我可以再找一個;孩子死瞭,我可以靠別的男人再生一個;但如今,我的父母已埋藏在地下,再也不能有一個弟弟生出來。”就因為這神奇的邏輯安提戈涅證明瞭波呂涅克斯的不可替代……

三、《蘇格拉底的申辯》

公元前399年,70歲的蘇格拉底被控不信城邦諸神,引進新的精靈,敗壞青年。500人陪審團以280對220票判其有罪,繼而又以360對140票判他死刑。柏拉圖的《申辯》記錄瞭蘇格拉底在法庭上的三次自辯,即無罪的辯詞,要求罰款的雄辭,處死刑後的演說。蘇格拉底與雅典城邦的沖突,代表瞭哲學與政治的沖突。在蘇格拉底看來,政治正義的成就,有賴於德性的培育。哲學傢之所以能承擔這樣的使命,是因為他可以踐行真善美的統一。蘇格拉底精於修辭,求仁得仁,成功挑釁法庭判處自己死刑,卻讓雅典陷入瞭不義的尷尬。蘇格拉底不相信眼淚,他對真理和正義充滿虔誠的熱愛,卻缺乏對政治本身的同情理解,無顧完美的個體正義標準可能帶來的政治生活的危機。

蘇格拉底這淌水很深。羅素曾感慨,“對有許多人,可以肯定說我們知道得很少;對另有許多人,可以肯定說我們知道得很多;但是對於蘇格拉底,就無從肯定我們知道得究竟是很少還是很多瞭。”蘇格拉底大半輩子在雅典街頭同人聊天,卻沒在歷史上留下隻言片語。兩名弟子為其寫下的大量文字,都頗為可疑:色諾芬可能急於為老師辯護,有失偏頗;柏拉圖對話錄中的蘇格拉底則更像是他自己的傳聲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