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8-17 22:18:28
順治在董鄂妃去世後的那年冬天染上瞭天花,沒過多久就不治身亡。順治十八年正月初六,在順治的彌留之際,大學士王熙奉命趕到皇帝病榻旁撰寫遺詔。
王熙在自撰的《年譜》中說,自己為順治寫的遺詔都經過瞭皇帝的認可,“凡三次進覽,三蒙欽定,日入時始完”。當晚,順治即駕崩歸西。王熙在官方的遺詔公佈後,便將當時所有和遺詔有關的東西全部付之一炬,此後對遺詔一事便一直保持沉默,再無片言隻語。
很奇怪的是,在這份遺詔中有這麼一句,“端敬皇後(董鄂妃)於皇太後恪盡孝道,輔佐朕躬,內政聿修。朕仰奉慈綸,追念賢淑,喪祭典禮,過從優厚,未能以禮止情,諸事窬潰不經,朕之罪一也”。
“未能以禮止情”,這句話雖然說得很委婉,但無疑是對董鄂妃間接的譴責。王照聲稱自己寫的遺詔已經經過順治的同意,但以順治的個性,他應該不會在臨終前有如此對董鄂妃不利的話語,這是對他們愛情的否定。那遺詔是怎麼變成瞭罪己詔的呢?
從順治死亡到公佈遺詔中間有四個時辰(古代一時辰等於現在兩小時),清史專傢孟森先生推測“其間必有太後及諸王斟酌改定之情事”,而把對董鄂妃的葬禮逾度寫進遺詔,顯然有有意而為之,估計是反映瞭孝莊太後對董鄂妃的怨恨。事實上,孝莊太後從一開始就對順治和董鄂妃的結合並不滿意,而順治的早死,很自然的歸結於董鄂妃的原因。孝莊太後在喪子之餘,其腦海裡浮現的想必是對“紅顏禍水”的一腔怒火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