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迅先生一生中究竟掙瞭多少錢

2016-08-18 22:58:10

  從小就在語文課上學習魯迅。老師說:“魯迅吃的是草,擠出的是牛奶、血。”在青少年的心目中,他身著樸素的中式長衫,再冷的冬天也不戴手套、圍巾,一年四季穿一雙黑帆佈面膠底鞋。頭發亂蓬蓬,很長也不剃。聽老師說:國際友人史沫特萊邀請魯迅在大飯店吃飯,西仔竟然看魯迅衣衫樸素而不準他進門!許多回憶錄記載:魯迅雖然生活儉樸,卻節省很多錢支援革命。

  “史無前例”時代,25歲的我,從中國科學院被押送到勞改農場。不發工資,每月僅15元人民幣的最低生活費。身披無產者的勞動服、頭戴“資修反”的“帽子”。人拉犁、扛石料,幹牛馬活、吃豬狗食之餘,還是改不掉老九的臭毛病:一到休息時瞪著雙眼就想看書。當時隻準學“馬恩列斯毛林江”。幸好農場還有一套《魯迅全集》,這是作為革命文獻發下來給群眾輪流自學的。

  我這個“專政對象”,當然在傳閱“革命文獻”方面最靠邊站。《魯迅全集》前幾卷精彩的部分,如《吶喊》、《彷徨》等,都被“內部矛盾處理”的別人搶去看瞭,連《兩地書》、《集外集拾遺》都輪不到我,讀書預備隊排得挺長挺長……隻有那上、下兩冊簇新精裝的《魯迅日記(1912—1936)》,誰都是翻瞭翻也不願過目的,扔在角落裡。好吧,我就在冷而又冷的角落,自學這冷而又冷的《魯迅日記》吧。

  沉沉的兩大本,厚厚的千餘頁。那是多麼枯燥、瑣碎、繁復、乏味的流水賬啊!記得魯迅自己描述過:

  我的日記……寫的是信札往來、銀錢收付……例如:二月二日晴,得A信;B來。三月三日雨,收C校薪水X圓……尤其是……薪水,收到何年何月的幾成幾瞭,零零星星,總是記不清楚,必須有一筆賬,以便檢查……

  但是,旗手的賬,總不能算作“變天賬”罷。

  百無聊賴之際想:好罷,我正好是學數學出身的,就來查查魯迅的賬罷。“中國文化人經濟狀況”的自選研究課題,原來是這樣開始的。

  首先註意到魯迅每年都買很多很多書,每年日記後面都專門附有一篇長長的“書賬”。從1912年5月魯迅抵達北京,到1936年10月魯迅在上海病逝,在24年又5個月的漫長歲月裡,魯迅一共記載瞭25篇書賬(每本日記一篇),共計購書9600冊,及古碑、刻石、畫像等拓片6900百張,真是洋洋大觀!一看書名就像翻開菜譜一樣:那都是很好的書,其中有許多很珍貴的書!這是我最羨慕的!

  魯迅愛逛琉璃廠、淘古物字畫,愛吃館子、擺酒席,孝敬老母,資助親友,前期在北京住四合院時就雇用女工和車夫;後期在上海住大陸新村三層樓房,他和許廣平、幼子海嬰三人更雇有兩個女傭,晚年全傢經常乘出租車看電影、兜風、赴宴席……但那麼大的開銷,得需要多少錢啊?

  中國文化人,一向出於清高“恥言錢”或出於隱私“諱言錢”,然而我在牛棚裡,沒有錢,才懂得錢的重要性。魯迅1923年曾向我們的祖父母一輩人(那時都是莘莘學子)作過“娜拉走後怎樣”的報告。

  夢是好的;否則,錢是要緊的。錢這個字很難聽,或者要被高尚的君子們所非笑,但我總覺得……錢,——高雅的說罷,就是經濟,是最要緊的瞭。自由固不是錢所能買到的,但能夠為錢所賣掉。……為準備不做傀儡起見,在目下的社會裡,經濟權就見得最要緊瞭。《魯迅全集》第一卷,第161頁。

  那麼魯迅一生究竟掙瞭多少錢呢?沒有人精確統計過。太費事瞭!隻有像我這樣的傻瓜,才幹這樣的傻事。我慶幸“十年浩劫”沒有白過,收獲之一就是算清瞭魯迅24年又5個月,即8000多天的賬。按照魯迅在日記中的自述,他的收入(如果沒有遺漏的話)來自下列四方面:

  (1)公務員收入

  民國一成立,魯迅就應蔡元培之召,擔任教育部公務員,時間長達14年之多;這是魯迅在北京時期的正式職業。他的名義收入如下——

  1912年5-7月,每月津貼60銀圓;8-9月,每月“半俸”125銀圓;10月後定薪俸220銀圓。

  1913年2月後薪俸240銀圓,12月後僅有九成即216銀圓。

  1914年8月薪俸增為280銀圓。

  1916年3月後增為300銀圓。

  1924年1月(民國十三年1月)重繕之《社會教育司職員表》載有周樹人應得四等三級“年功加俸”(每年加薪)360銀圓。但是20年代以後教育部經常拖欠,實發三分之二即平均月付200銀圓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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