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官員的年終獎都是怎麼發的?

2016-08-20 20:42:29

  做生意:官員以集資款甚至公款作資金,權力為後盾,造酒造醋販賣私鹽或者投資房地產,驚人的利潤便是年終紅包

  更有衙門嫌放高利貸來錢不夠多不夠快,直接拿集資款甚至公款來經商。包括造酒造醋、販賣私鹽、投資房地產。酒、醋、鹽,在大多數朝代都是專賣品,壟斷經營,利潤驚人。而房地產生意,他們也有優勢,動用職權在繁華地段低價購入甚至霸占一塊地皮是小菜一碟,蓋好的房子便對外出售或出租。晚唐的軍閥、五代十國的將軍、宋朝的王爺、明清兩代的京官,許多都從事房地產開發。而不管是販賣私鹽、造酒造醋,還是投資房地產,賠瞭,用公款沖賬,賺瞭,自個兒笑納,再給同僚和下屬發點兒紅包。

  收炭敬:明清時期京官收地方官員的春節費

  有什麼辦法拿"年終獎"過肥年呢?最簡單就是收禮。據《春明夢錄》所記載,明清時期,地方官員為獲取信息和得到京官的照應,每當冬日降臨,往往以為京官購置取暖木炭為名,向六部司官孝敬錢財,此謂"炭敬"。"瑞雪逍遙下九重,行衙吏部掛彩燈。頻叩朱門獻暖爐,玉做火塘熔炭紅"便是描述這一現象。實際上,炭敬就是春節過節費,在地方上叫"節敬",用現在的話說就是給京官拜年送禮。贈送所附的信裡還不直接說數目,以梅花詩八韻、十韻或數十韻來代替。如果是四十兩銀子就說是"四十賢人",三百兩就說"毛詩一部"。

  後來春節收禮不僅僅是"年終獎"瞭,使得買官賣官、構私枉法、結黨營私等貪腐之風越演越烈。清朝康熙時代末,朝廷為整頓春節官場陳規陋習,九卿等衙門聯合發佈文告訂立一紙不賀歲、不祝壽、不拜客、不接帖、不登門薄、不答拜的"六不"廉政措施,規定仍停留在紙上,禮照樣送與收,賄照樣行與受。

  索部費:底層小吏的吃拿卡要

  即便這樣,底層的小吏(包括一些沒有編制的胥吏、書吏、衙役等)所得的"年終獎"也是很少的。但這些小吏仍可以過肥年。以各衙門的書吏為例,雖然沒有編制,不拿工資,位低權輕,但如果地方來辦事,如果不向部院書吏輸送利益,"則屢次駁回",或久拖不辦。康熙年間名臣靳輔曾說:"各省銷算錢糧,科抄部,承議司官,雖不乏從公議允之案,然遇值一事,或執己見,或信部胥,任意吹求,苛駁無已……經用錢糧之官,不得不行賄以求之,所謂部費也。"中央六部吏、戶、禮、兵、刑、工,以及其他中央部門,掌握著題升,調補,議敘,議處,報銷,審理等權力,用手中的實權吃拿卡要,都有勒索部費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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