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朝婚姻制度:夏朝婚姻制度有什麼特點?

2016-08-21 20:14:32

  不過,夏代由母系全面轉入父權社會,原來的氏族內部結構畢竟還相當強,宗親集團對外以父系為代表,而連結其內部關系的紐帶卻每每仍是母系②。夏王太康失國,失在失去王室妻族一方的支持,即是明顯事例。據《楚辭.離騷》雲:“夏康娛以自縱,不顧難以圖後兮,五子用失乎傢巷。”揚雄《宗正卿箴》說:“昔在夏時,太康不恭,有仍二女,五子傢降。”《路史.後紀十三上》謂太康“葉比於淫聲”,“般遊亡度”,“厥弟五人禦其母以從徯於洛油。”上古母、妻同義。根據氏族結構形態,“五人禦其母”,當指太康王室妻族與五個子氏族或兄弟氏族所組成的血親集團。太康不圖王室後憂,另與有仍二女姿情遊樂,終於被血親集團所拋棄,在外看來是失國,在內而言是斷送瞭維系王室的血親紐帶。

  顧頜剛先生曾指出,從父系氏族社會直到奴隸制社會,婦女都是氏族和宗族裡的一筆財產,在生產不發達的社會裡,氏族和宗族要守住一筆財產是不容易的,所以從別的族裡嫁來的女子不可任她流失,其夫既死,弟兄可以娶她,子、侄輩可以娶她,甚至孫輩也可以娶她,這是團結同族的一個方法③。前述陶寺遺址的氏族貴顯實行一夫多妻,也具有通過婚姻關系維系和團結血親集團的用意。對於夏代權貴婚姻大傢庭來說,更是如此。夏王太康不謀後圖,造成妻室離去,意味著失去血親集團的支持,導致王室內部結構體系的破壞,失國也就在所難免。除此之外,夏代史上,有後羿代夏政,寒氏弄權,國傢迭相顛覆諸事態,考其緣由,血親集團的得夫,不能不說是重要因素之一。

  後羿一名羿,也稱夷羿,是東方有窮氏族落首酋。據《左傳.襄公四年》引《夏訓》雲:“昔有夏之方衰也,後羿自 遷於窮石,因夏民以代夏政。”杜註:“禹孫太康淫放失國,夏人立其弟仲康,仲康亦微弱,仲康卒,子相立,羿遂代相,號曰有窮。”後羿乘夏衰落之際,一度取代瞭夏政權,但他“不修民事,而淫於原獸”,還重用寒族出身的寒浞。後羿本有妻室純狐,自取代夏政後,另戀上瞭洛濱女子,《天問》述其事說,“帝降夷羿,革孽夏民,胡射夫河伯而妻彼洛嬪。”慣用心計的寒浞,瞅準純狐遭後羿冷落之機,“行媚於內,而施賂於外”,與純狐搭上關系,“因羿室”取得其血親集團傢眾的支持。《天問》說:“浞娶純狐,眩妻愛謀。”《路史.後紀十三上》說:“浞乃蒸取羿室純狐,愛謀殺羿。”寒浞之所以能謀殺後羿,成功奪取國傢權柄,就是通過烝取羿室純狐的婚媾手段,對王室內部原有結構體系悄悄滲透並暗中進行再組合,從而實現其野心,以至連羿的兒子也沒有放過,殘酷地將其殺死①。

  但是,對於羿子的妻子,寒浞卻采取瞭特殊的處置方式,隻是關死而歸婦於母傢②,大概也是出於團結其族的目的。史傳寒浞取得夏王室統治地位後,“因羿室”而與純狐結為夫妻,生有二子,長子名寒澆。寒澆長大後又與羿子之妻發生瞭不同尋常的關系。

  《天問》說:“惟澆在戶,何求於嫂”,“女歧縫裳,而館同爰止。”《路史.後紀十三上》謂寒澆“通於丘嫂歧,日康娛以自忘,館同所止。”所謂丘嫂,據《漢書.楚元王傳》註引孟康說:“亡女婿為丘婿,丘,空也,兄亡空有嫂也。”又引張晏說:“丘,大也,長嫂稱也。”寒澆為寒浞長子,並無其兄,焉得有嫂,故有學者指出,蓋丘嫂女歧乃羿子之妻,寒澆與羿子實為同母異父,羿子被殺,女歧寡居,寒澆有此異父兄長,兄長妻女歧當然也就是寒澆長嫂。寒澆與女歧的結合,是叔通嫂,然從年齡言,則屬於少男眷戀大女。看來兩人感情關系不錯,女歧替他縫補衣裳,寒澆與她同居共宿而康娛自忘。這種婚媾是承氏族時期兄弟共妻遺風的變態,卻又適應瞭“恢於夏傢”的政治需要,有利於維系和廓大當時以傢族組織為基礎的王室血親統治集團內部關系紐帶。《路史.後紀十三上》有雲:“少康滅澆及女歧,”可見後來夏太康侄孫少康復國,也是從打破這種政治聯姻網絡著手的。

  利用婚姻方式團結諸族,是夏代立國之本,國傢的興衰存滅,每每與這方面的成功與否緊相交織。少康中興,與血親集團有虞氏的支持作後盾分不開,《左傳.哀公元年》有雲,有虞氏以二姚妻少康,“而邑諸綸,有田一成,有眾一旅,能佈其德,而兆其謀,以收夏眾”,終於“復禹之績。”同樣,夏的覆滅,王室妻族的作梗是相當關鍵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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