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8-13 13:42:58
《三國演義》第73回:權與眾謀士商議。顧雍曰:“雖是說詞,其中有理。今可一面送滿寵回,約會曹操,首尾相擊;一面使人過江探雲長動靜,方可行事。”諸葛瑾曰:“某聞雲長自到荊州,劉備娶與妻室,先生一子,次生一女。其女尚幼,未許字人。某願往與主公世子求婚。若雲長肯許,即與雲長計議共破曹操;若雲長不肯,然後助曹取荊州。”孫權用其謀,先送滿寵回許都;卻遣諸葛瑾為使,投荊州來。
關羽為何拒絕與孫權之子和親
諸葛瑾的這個意見,被關雲長“吾虎女安肯嫁犬子乎!不看汝弟之面,立斬汝首!再休多言!”拒絕瞭。這也是千百年來被認為是荊州失守的一個重要環節。很多人認為是關雲長的驕傲葬送瞭荊州。但是,細品《三國演義》,你就會發現,沒有那麼簡單。
其一,東吳如有意與蜀漢和好共圖曹操,似乎更應該先把孫夫人送回劉備身邊。事實上,在後來劉備欲報荊州之仇時,東吳使臣諸葛瑾正是這樣說的“孫夫人一向思歸。今吳侯令臣為使,願送歸夫人”。在經歷瞭東吳騙走孫夫人後,關雲長如何能相信東吳聯姻的誠意?
大傢設身處地為關雲長想想,如果你的哥哥被人傢騙婚,目的是為瞭賺你哥哥的財產,失敗後又企圖把你哥哥的孩子拐走要挾,再失敗後就把你嫂子要回去瞭。這種拿妹妹“放鷹”的傢庭,在這種情況下,又要來和你商量,讓你把女兒嫁到他們傢,你會怎麼想?
其二,東吳要和蜀漢和好共圖曹操,不是和劉備協商,而是來和關雲長聯姻,也是不妥當的。關雲長是鎮守一方的大員,雖得劉備信任,但擅自將女兒嫁給孫權的公子,也是有忌諱的。
其三,聯姻采取的是讓關雲長嫁女的類似和親的方式。而東吳不是習慣於遊牧的匈奴,和親是不可能阻擋“孤亦欲取荊州久矣”的孫權的野心的。相反,隻能是自綁手腳,而讓東吳占有更大的靈活性。一旦嫁女之後,焉知不會賠瞭女兒又折兵?
其四,幾次對曹操作戰失利的孫權集團,對於“北取徐州”還是“西取荊州”,的優劣,早已作出瞭判斷。
《三國演義》第75回 權未及發言,忽報呂蒙:“乘小舟自陸口來,有事面稟。”權召入問之,蒙曰:“今雲長提兵圍樊城,可乘其遠出,襲取荊州。”權曰:“孤欲北取徐州,如何?”蒙曰:“今操遠在河北,未暇東顧,徐州守兵無多,往自可克;然其地勢利於陸戰,不利水戰,縱然得之,亦難保守。不如先取荊州,全據長江,別作良圖。”權曰:“孤本欲取荊州,前言特以試卿耳。卿可速為孤圖之。孤當隨後便起兵也。”
其五,更有現實說服力的是,曹仁之女就是嫁給孫策幼弟孫匡,可東吳攻打曹仁鎮守的荊州是毫無顧慮的。 《三國演義》第29回 曹操知孫策強盛,嘆曰:“獅兒難與爭鋒也!”遂以曹仁之女許配孫策幼弟孫匡,兩傢結婚。留張纮在許昌。孫策求為大司馬,曹操不許。策恨之,常有襲許都之心。
《三國演義》第51回 瑜笑曰:“吾東吳久欲吞並漢江,今南郡已在掌中,如何不取?”玄德曰:“勝負不可預定。曹操臨歸,令曹仁守南郡等處,必有奇計;更兼曹仁勇不可當:但恐都督不能取耳。”瑜曰:“吾若取不得,那時任從公取。” 故爾,關雲長拒絕嫁女,不僅僅是一個慈父對女兒的關愛,更是嚴酷現實下的必然選擇,絕不是什麼驕傲自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