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你還在和我說自救?

2016-08-07 10:48:14

說真的,和頤酒店女生遇襲事件中的女孩子可以說是自救的典范瞭,但是我們有沒有想過如果沒有最後那個女房客的救助,這個女孩子會怎樣?我們很多是時候不是不會呼救而是呼瞭卻沒有人救,這是怎樣的寒心。
很多人都說“人不為己天地誅”,可是又有幾個人知道這句話的真實意思是:“人如果不修習自己的德行,那麼天理難容啊!”太多人怕是把這句話用做瞭自己一個自私的光面堂皇的借口吧。

這個世界不怕有壞人,就怕沒有好人。將心比心,每個人都有可能遇到危險,誰又能保證明天遇到危險的不是自己呢?今天自己沒有伸出援手,明天輪到自己也沒有人伸出援手該是一番怎樣的滋味?唇亡齒寒呀。

引用一首小詩,感覺很適合我們的現狀
“ 在德國,起初他們向共產主義者而來,我沒有說話──因為我不是共產主義者;
隨後他們向猶太人而來,我沒有說話──因為我不是猶太人;
後來他們向工會成員而來,我沒有說話──因為我不是工會成員;
此後他們向天主教徒而來,我沒有說話──因為我是新教徒;
最後他們奔我而來,卻再也沒有人站起來為我說話瞭。”

既然有些人過於冷漠短時間內無法改變,那我們就隻能利用這個點。想讓人關註你就觸及他的利益吧,在酒店就砸瞭她的擺設花瓶啥的,我想她不會不管。有路人你就踢他一腳或者砸瞭他的手機,他不會不管你吧。聽起來好像挺無奈的,可是有什麼辦法呢,就像盜墓筆記裡說的“比死亡更可怕的是人心”。

我記得CCTV的法制節目曾說過一句話“每一盞路燈就是一個警察”。很有道理,其實現在不止是路燈,每一個監控器也是一個警察。路燈和監控器都能夠震懾住罪犯,我們看到壞人都是盡量把受害人拉到沒有監控的地方實施犯罪。如果那個女孩子沒有坐到地上阻止壞人把她拉到沒有監控的通道裡,這個女孩還能這麼容易得救嗎?犯罪的過程能被記錄下來嗎?按照現在酒店的態度,我覺得酒店說沒有證據不瞭瞭之也不是不可能的。
從酒店想用錢擺平的做法來看,估計是沒有道歉的想法,方方面面的做法都隻是為瞭趕快把事情壓下去。我覺得一個負責任的好酒店(不僅限於酒店)就應該覆蓋攝像頭,明知道有死角盲區卻不修補這不是對客人安全的不負責嗎?據受害人的微博說,作案人員多次在酒店門口徘徊並且酒店很多色情廣告,這樣的酒店很明顯就不是很好,練好眼力選擇一個安全的住所也許才是最好的自救。

不知道大傢註意到受害人微博發的一句話沒有:

“經朋友提醒,發現派出所做筆錄之後沒收到立案回執,是不是說明我所經歷的聳人聽聞的事情警方竟然沒有立案??!請教一下!”

這是受害者微博的原文。意料之中吧,估計這個事情沒有捅到全國人民都知道,這個案子可能就不瞭瞭之瞭吧。不對,如果沒有立案那就不能稱作為案子,應該是事件,是我口誤,是我口誤。

不知道有沒有人查過我國的破案率,我以前看到過一次,似乎是不足一半。我不否認罪犯很狡猾,目前的偵破水平還有限。但是不立案是什麼意思?就是不作為!

我記得以前新聞看過一個老外丟瞭一個東西,派出所出動大量警力去翻垃圾最終找到。難道
可能是強奸未遂的案子不比丟瞭東西重要?難道有監控去抓人不比在垃圾堆裡大海撈針容易?說白瞭,就是不作為!

東莞的色情行業火的全國都知道,難道警方不知道?可是為什麼等瞭這麼多年才徹底清理,中間有些什麼不敢妄加猜測。就這個事件中的警察而言,且當做是單純的不作為,單純的懶惰吧。畢竟人傢也查過,這個酒店不是有案底麼?至於是秉公辦理還是酒店哪天忘瞭孝敬被查那就不得而知咯。

如果說輿論是一把利劍,那麼警察就更應該是一道雷霆!
真正要解決掉這些惡性事件單純的或者說更多的靠自救是不大現實的,我們要靠的應該是人民的保護神,是警察呀。
我記得我以前初中門口經常有勒索學生的小混混,老師們總說看到就遠點走,可是這有用嗎?人傢盯上你,你靠躲躲得掉嗎?要是躲得掉估計那些小混混早就餓死瞭。後來,胡主席的時候發起瞭一個打黑運動,學校門口都有防暴警察站崗,那群小混混也被收拾瞭。再後來,學校門口一片安寧。
可是有些警察腐化瞭,不稱職瞭,不再保護人民瞭,甚至成瞭黑惡勢力的保護傘。對於這樣的人我們就應當給予抨擊和舉報,我們的黨和政府有一些蛀蟲,但是我相信大多數人還是人民的公仆的。可是我們大多數人太多時候都忽略瞭這一點,都隻想到瞭先保護自己,先學會自救再說,這又何嘗不是一種自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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