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8-13 17:13:16
正如這個事例所表明的,把眼光放得太遠是不大可能的——甚至不是特別有效。一般來說,一項計劃的時間跨度如果超過瞭 18個月,就很難做到明確和具體。因此,在多數情況下我們應該提出的問題是:我在哪些方面能取得將在今後一年半內見效的結果?如何取得這樣的結果?回答這個問題時必須對幾個方面進行權衡。首先,這些結果應該是比較難實現的——用當前的一個時髦詞說,就是要有“張力” (stretching)。但是,這些結果也應該是能力所及的。設定一個不能實現的目標或者隻能在可能性微乎其微的情況下實現的目標,根本不能叫雄心勃勃,簡直就是愚蠢。其次,這些結果應該富有意義,要能夠產生一定影響。最後,結果應該明顯可見,如果可能的話,還應當能夠衡量。確定瞭要實現的結果之後,接著就可以制訂行動方針:做什麼,從何處著手,如何開始,目標是什麼,在多長時間內完成。
○ 對人際關系負責
除瞭少數偉大的藝術傢、科學傢和運動員,很少有人是靠自己單槍匹馬而取得成果的。不管是組織成員還是個體職業者,大多數人都要與別人進行合作,並且是有效的合作。要實現自我管理,你需要對自己的人際關系負起責任。這包括兩部分內容。
首先是要接受別人是和你一樣的個體這個事實。他們會執意展現自己作為人的個性。這就是說,他們也有自己的長處,自己的做事方式和自己的價值觀。因此,要想卓有成效,你就必須知道共事者的長處、工作方式和價值觀。這個道理聽起來讓人很容易明白,但是沒有幾個人真正會去註意。一個習慣於寫報告的人就是個典型的例子——他在第一份工作時就培養起寫報告的習慣,因為他的老板是一個讀者型的人,而即使下一個老板是個聽者型,此人也會繼續寫著那肯定沒有任何結果的報告。這位老板因此肯定會認為這個員工愚蠢、無能、懶惰,肯定幹不好工作。但是,如果這個員工事先研究過新老板的情況,並分析過這位老板的工作方式,這種情況本來可以避免。
老板既不是組織結構圖上的一個頭銜,也不是一個“職能”。他們是有個性的人,他們有權以自己最得心應手的方式來工作。與他們共事的人有責任觀察他們,瞭解他們的工作方式,並做出相應的自我調整,去適應老板最有效的工作方式。事實上,這就是“管理”上司的秘訣。
這種方法適用於所有與你共事的人。每個人都有他自己的做事方法,也有權按照自己的方式來工作,而不是按你的方法來工作。重要的是,他們能否有所作為以及他們持有什麼樣的價值觀。至於工作方式,人各有別。提高效力的第一個秘訣是瞭解跟你合作和你要依賴的人,以利用他們的長處、工作方式和價值觀。工作關系應當既以工作為基礎,也以人為基礎。
人際關系責任的第二部分內容是溝通責任。在我或是其他人開始給一個組織做咨詢時,我們聽到的第一件事都與個性沖突有關。其中大部分沖突都是因為:人們不知道別人在做什麼,他們又是采取怎樣的工作方式,專註於做出什麼樣的貢獻以及期望得到怎樣的結果。而這些人不瞭解情況的原因是,他們沒有去問,結果也就不得而知。
這種不去問明情況的做法,與其說是反映瞭人類的愚蠢,倒不如說是歷史使然。在以前,人們沒必要把這些情況告訴任何人。比如在中世紀的城市,一個區的每一個人從事的行業都一樣。在鄉村,土地剛一解凍,山谷裡的每一個人就開始播種同一種農作物。即使有少數人做的事情和大傢不一樣,他們也是單獨工作,因此不需要告訴任何人他們在做什麼。
而現在,大多數人都與承擔著不同任務和責任的人一道工作。市場營銷副總裁可能是銷售出身,知道有關銷售的一切,但是,對於自己從未做過的事情,比如定價、廣告、包裝等等,就一無所知瞭。所以,那些正在做這些工作的人必須確保營銷副總裁懂得他們設法做的是什麼、他們為什麼要做這件事、他們將如何去做以及期望取得什麼結果。
如果營銷副總裁不懂得這些高層次的、知識型的專業人士在做什麼,錯主要在後者身上,而不在自己。反過來說,營銷副總裁的責任則是確保他的所有同事都知道自己是怎樣看待營銷這項工作的:他的目標是什麼、他如何工作,以及他對他本人和他的每一個同事有什麼期望。
即使一些人懂得負起人際關系責任的重要性,他們和同事的交流也往往不夠。他們總是有所顧慮,怕別人把自己看成是一個冒昧、愚蠢、愛打聽的人。他們錯瞭。因為我們看到,每當有人找到他的同事說“這是我所擅長的工作。這是我的做事方式。這是我的價值觀。這是我計劃做出的貢獻和應當取得的成果”,這個人總會得到如此回答:“這太有幫助瞭,可你為什麼不早點告訴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