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自己[Managing Oneself]

2016-08-13 17:13:16

如果一個人繼續問道:“那麼,關於你的長處、你的工作方式、你的價值觀以及你計劃做出的貢獻,我需要知道什麼?”他也會得到類似的答復——據我的經驗,無一例外。事實上,知識工作者應該向與他們共事的每一個人,不管是下屬、上司、同事還是團隊成員,都發出這樣的疑問。而且,每次提出此類問題,都會得到這樣的回答:“謝謝你來問我。但是,你為什麼不早點問我?”

組織已不再建立在強權的基礎上,而是建立在信任的基礎上。人與人之間相互信任,不一定意味著他們彼此喜歡對方,而是意味著彼此瞭解。因此,人們絕對有必要對自己的人際關系負責。這是一種義務。不管一個人是公司的一名成員,還是公司的顧問、供應商或經銷商,他都需要對他的所有共事者負起這種責任。所謂共事者,是指在工作上他所依賴的同事以及依賴他的同事。

○ 管理後半生

當多數人的工作是體力勞動時,你不必為自己的後半生擔心。你隻要繼續從事你一直在做的工作就行瞭。如果你夠幸運,能在工廠或鐵路辛勤工作40年後撐下來,你就可以快樂地度過餘生,什麼也用不著幹。然而,現在的多數工作都是知識工作,而知識工作者在幹瞭40年後,仍能發揮餘熱,他們隻是有些厭倦。

我們聽到瞭許多有關經理人中年危機的談論,“厭倦”這個詞在其中頻頻出現。45歲時,多數經理人的職業生涯達到瞭頂峰,他們也知道這一點。在做瞭 20年完全相同的工作之後,他們已經得心應手。但是他們學不到新東西,也沒有什麼新貢獻,從工作中得不到挑戰,因而也談不上滿足感。然而,在他們面前,還有20到25年的職業道路要走。這就是為什麼經理人在進行自我管理後,越來越多地開始發展第二職業的原因。

發展第二職業有三種方式。第一種是完全投身於新工作。這常常隻需要從一種組織轉到另一種組織。例如,一傢大公司某事業部的會計師成為一傢中型醫院的財務總監。但是也有越來越多的人轉入完全不同的職業。例如,公司經理在45歲時進入政府內閣;或者中層管理人員在公司工作20年後離職,到法學院進修,成為一個小鎮的律師。

還有許多人在第一份職業中取得的成功有限,於是改行從事第二職業。這樣的人有很多技能,他們也知道該如何工作。而且,他們需要一個社群——因為孩子已長大單飛,剩下一座空屋。他們也需要收入。但最重要的是,他們需要挑戰。

為後半生做準備的第二種方式是,發展一個平行的職業。許多人的第一職業十分成功,他們還會繼續從事原有工作,或全職或兼職,甚至隻是當顧問。但是,除此之外,他們會開創一項平行的工作,通常是在非營利機構,每周占用10個小時。例如,他們可能接手教會的管理,或者擔任當地女童子軍顧問委員會主席。他們也可能管理受虐婦女庇護所,擔任當地公共圖書館的兒童圖書管理員,或在學校董事會任職等。

最後一種方法是社會創業。社會創業者通常是在第一職業中非常成功的人士。他們都熱愛自己的工作,但是這種工作對他們已經不再有挑戰性。在許多情況下,他們雖然繼續做著原來的工作,但在這份工作上花的時間越來越少。他們同時開創瞭另一項事業,通常是非營利性活動。例如,我的朋友鮑勃·佈福德創辦瞭一個非常成功的電視公司,現在他仍然經營著。但與此同時,他還創建瞭一個與新教教會合作的非營利組織,也做得非常成功。現在他又創建瞭一個組織,專門指導社會創業者在經營原有業務的同時,如何管理自己另外創辦的非營利機構。

管理好自己後半生的人可能總是少數。多數人可能“一幹到底”,數著年頭一年一年過去,直至退休。但是,正是這些少數人,這些把漫長的工作壽命看做是自己和社會之機會的男男女女,才會成為領袖和模范。

管理好後半生有一個先決條件:你必須早在你進入後半生之前就開始行動。當30年前人們首次認識到工作壽命正在迅速延長時,許多觀察傢(包括我自己)認為,退休人員會越來越多地成為非營利機構的志願者。可是,這種情況並沒有發生。一個人如果不在40歲之前就開始做志願者,那他60歲之後也不會去做志願者。

同樣,我認識的所有社會創業者,都是早在他們原有的事業達到頂峰之前就開始從事他們的第二事業。請看一名成功律師的例子。這位律師是一傢大公司的法律顧問,他同時在自己所在的州開辦瞭模特培訓學校。早在他 35歲左右的時候,他就開始志願為學校提供法律咨詢。40歲時被推選為一傢學校的董事會成員。50歲時,他積累起瞭一筆財富,辦起瞭自己的企業——建立並經營模特培訓學校。然而此時,他依舊在那傢他年輕時參與創建的公司裡擔任首席法律顧問,而且幾乎是全職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