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你認為對的你

2016-08-13 18:08:53

人生中,如果你不是車馬炮,而隻是一個卒子,最明智的做法就是“思不出其位”,而不是恃一己之強,逞一時之能,圖一著之快。不要以為被大車罩著是理所當然,君不見“棄卒保車”乎。否則的話,僥幸不成為炮灰的可能性恐怕隻有五百分之一、五千分之一。

歐陽修《秋聲賦》中說:而況思其力之所不及,憂其智之所不能。宜其渥然丹者為槁木,黟然黑者為星星!奈何以非金石之質,欲與草木而爭榮!

“奮鬥”這個詞的英文表示更能彰顯其本來面目,叫做“struggle for”,奮力鬥爭。Struggle的含義是,你之所以奮力鬥爭,正是為擺脫你目前所處的狀態——你不是想著追求,而是想著逃離。你之所以現在做你討厭的事情,為的是以後再也不做這種事情。那麼,為什麼不在此刻停下來呢?

子曰:富而可求也,雖執鞭之士,吾亦為之。如不可求,從吾所好。

對的,如不可求,從吾所好。

第三隻眼:做你認為對的你

人人6分

讀完《你必須非常努力,才能看起來毫不費力》,再讀《我始終不信努力奮鬥的意義》,或許你會發生這樣的驚嘆:啊,原來思想可以這樣,相互對立,可是看似又相互正確。

當然這是好事,你發現思維就是這樣有趣,它們各自站在自己的立場上去博弈廝殺,它們都企圖把你拉到自己一邊,而你四處打聽考察,想要分清誰是誰非,正義和邪惡,卻最後發現,它們說得都好有道理啊……多讀這類觀點相斥的文章,你會發現一個新的天地——原來思維的廣度和宇宙一般,沒有邊界。

你去看這兩篇文章後面讀者的評論,你會發現有太多的人都沒有自己獨立的思考。看罷《你必須非常努力,才能看起來毫不費力》,就有人會說:對啊對啊,這不正是頹廢的我嗎,我須奮鬥才行,不然我就會成為被踩在腳底的小職工。看罷《我始終不信努力奮鬥的意義》,就會有人說:“對啊對啊,我為什麼要奮鬥呢。有人苦苦奮鬥三十年還熬不出頭,及時行樂才好。”

如果你沒有自己的立場,就很容易陷入人雲亦雲的沼澤,成為它們的犧牲品,你的腦袋就是他人思維的跑場,誰在上面跑,你就聽誰的。這當然是可悲的,終其一生,你聽從所有人,模仿所有人,可是,你獨獨沒有真正做一回自己。

我之所以說這麼多,是為下面我的觀點進行鋪墊——我說的對也罷,錯也罷,你認同也好,批評也好,它隻是一種觀點,你要不要相信無所謂,重要的是你要保持自己獨立思考的能力。

對於“奮鬥與否”,我認為這完全是因人而異的事。其實,“奮鬥與否”的核心問題是“人生意義”——到底奮鬥瞭才能體現自我價值,還是享受當下才是生命的本質?人與人之間是不同的,有的人將金錢排在第一,有的人覺得幫助他人才能讓自己感到愉快,有的人說找到我愛的就是愛我的人,此生還有何求呢!有的人通過非常的努力雖不能達到別人一生出來就有的優越,卻真切體驗到人生奮鬥的樂趣!有的人……

你可以不相信奮鬥。有的人孜孜不倦,奮鬥瞭一生,得到瞭什麼?所謂的金錢?成功?地位?更多的甚至什麼都沒得到,空累瞭一身病,人財兩空。還不如今點上煙,喝點茶,悠哉地過著小日子。

你可以相信奮鬥。富人和漁夫的故事廣泛被用來告誡人們:你終極一生的奮鬥,不過是為瞭有一天能坐在海邊,愜意地看著潮漲潮落,那奮鬥何用!可是,人們往往忽略瞭雖然同樣坐在沙灘上,漁夫和富人能一樣嗎?富人享受完瞭可以繼續享受,而漁夫想要這樣的話,早被他妻子罵個狗血淋頭——傢都掀不開鍋瞭,你還有這份閑心!

要不要奮鬥,歸根結底,取決於你想做什麼樣的人,過什麼樣的人生。其實這是個偽命題,討論它是沒有意義的。因為如果你認為對的,喜歡的事,就去做,去實現,是感覺不到奮鬥的掙紮,而是享受。如果你覺得你在很努力地奮鬥,那你一定是在做你不喜歡的事情。

我最不喜歡的是這樣一種人:總是抱怨自己的生活,卻從不試著做些努力去改變。我有個同學,一天到晚都在打著網遊,卻也自得其樂。我不認為他這樣有什麼不好,做自己喜歡的事,盡管我們認為那是在浪費時間,但他能從中得到快樂,那還苛求什麼呢?而我的另一個同學,讀書的時候心不在焉,玩得時候又覺得虛度年華,然後總是抱怨沒學到一點能力以後工作要怎麼辦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