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8-15 22:16:35
牧靜荑的投稿,“勇氣”的篇章。
他愛華麗的衣裳,總是迷戀香水、眼影、高跟鞋和睫毛膏,
他總是眨巴著美麗的藍色大眼睛,對著每一個遇到的男人說,如果你回傢,看到我躺在地上,會不會抱著我送我去醫院。得到肯定的答案,他會開心的笑。
他面對紛繁復雜的時候,就用想象將整個事情重新打亂,寫成他的小說,讓事情按照他的世界觀從頭開始演練。
我還記得Bill的那句話,
We'll visit the stars
and journey to Mars
having our breakfast on Pluto
(——《冥王星的早餐》)
1
這一生對於他就像是一場童年的遊戲,他是自由的,可以隨時抽身離開或者重新開始。每一個選擇看起來都好像是沒經過思考的沖動之舉,我詫異他的所有人生轉折點——從他穿著養母的高跟鞋開始。
生活從來就不是安全的,活著需要勇氣。但是我們大多數人都沒有勇氣去打破自己與世界之間的那道墻,因為我們害怕現在的所有一切不再瞭,怎麼辦?我們也曾勇敢無畏過,當我們還小時,一切都是新鮮而美麗的。可是,漸漸地,為瞭防禦這個我們自己創造出來的世界和社會,我們被要求學會防禦、害怕、未雨綢繆。曾經讓我們開心的泥巴變成全是細菌的暖床,曾經環球世界的夢想被擔憂綁架欺騙迷路資金不夠等等理由擱淺,曾經獨創天涯的豪言壯志成為相框裡那些泛黃的照片。隻是回憶,或者遺憾。
一曲終瞭,眨眨眼睛,隻想重新定義對自由的詮釋。自由,就是有勇氣扛著自己的墓碑走遍四方。
Kitten的故事隻是一個引子,他的身上還存在著為數不多的勇氣。
2
在每一個男人的相遇中,Kitten都會做出不合邏輯出乎意料的決定,別人看到的是他瘋狂、神經質的、義無反顧,明明就是飛蛾撲火一樣,他還是笑著邁著誘惑的步子一下一下走過去。
他怎麼能如此大搖大擺地宣佈他與眾不同的“異常”——異裝癖?在那個年代,甚至會比現在遭受的非議更多吧。他依舊畫著眼影、塗睫毛、穿得花枝招展,遊走在大街小巷。
那我們呢?有勇氣說出自己的不同嗎?
從別人的眼睛裡,看到瞭同樣的恐懼。我們都是習慣瞭統一的群居動物,習慣瞭隨波逐流,為瞭跟大眾相一致,有時候選擇妥協,並且堅信那是對的——都這麼說,難道還有錯嗎?——所謂“三人成虎”,所有話說得多瞭,無論存在不存在,它都會變成一種真理。一旦發現有別樣的聲音,就會顯得特別突兀。猶如一幅灰暗、龜裂的畫,中間卻有一點猩紅,兇猛的顏色,那色彩刺得人眼睛發疼,像胸口突然長瞭一顆別扭的痣,總忍不住想要用手摳掉它,越是流血越是興奮,像自虐的魔鬼。為瞭和這個世界一致,我們常常死死地按住那個“自己”,捂住嘴,封住耳,如同酷刑一般,用糯米堵住七孔,麻佈纏身,死死摁住,直到氣閉……於是,我們都是正常人,沒有反抗,跟著大隊伍,昂著首,挺著胸,理直氣壯地走著。
3
回到Kitten的生活裡,他遇到瞭一個樂隊主唱,他的第一個男人,也是第一次說出“如果你回傢,看到我躺在地上,會不會抱著我送我去醫院”。我不知道他決定離傢出走時怎麼想的。有沒有想過,以後靠什麼生活,會遇到什麼人,走什麼路。沒有!他甚至沒有想他遇到的這個男人是好人還是壞人,就直接上瞭男人的車。他從來沒有想過這些,隻是行動,然後再開始想。想要想多久就想多久。
當他義無反顧地來到那個“吞噬瞭母親”的城市時,我替他感到恐懼瞭。不敢想象,一個人,什麼都不知道,什麼都沒有,來到這個“吞噬瞭母親”的城市——難道不怕這個怪物將自己吞噬瞭嗎?——Kitten始終是Kitten,他從不想這些,隻是在第二天清晨,靠著門醒來的時候,笑著說“我以為這個不夜城永遠為人們敞開門,沒想到它也有打烊的時候”。
不是所有門都為人隨時敞開著。也不是所有生命中的精彩都停駐著等待人們揭曉。每一個精彩都是一隻斑斕的蝴蝶,像“伊莎貝拉”,一轉眼,就不見。這比中六合彩還難。如果沒有進入這個城市,Kitten就不會有機會再見母親,不會有影片片開頭推著嬰兒車招搖地走過大街的一幕。
我們窩在自己舒適安全的屋子裡,指著外面世界說,那是一個危險、復雜、吞噬人的地方。也許原本我們就住在怪獸的嘴裡,已經被牢牢地困住,還可憐的嘲笑著外面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