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歷史記載,周的始祖西伯被囚禁於羑裡的時候,西伯的兒子伯邑考在殷都作人質,為紂王當車夫。紂王把伯邑考放在大鍋裡“烹為羹”,賜給西伯。西伯不知是人肉羹,就把它吃瞭。紂王得意地對別人說:“誰說西伯是聖人?他吃瞭自己兒子的肉羹還不知道呢!”這是古代烹人的最早的事例。
秦漢之際,烹刑常用。商鞅變法時增加肉刑,把鑊烹規定為死刑的處死方式之一。秦末楚漢戰爭期間,劉、項雙方都愛用烹刑。
4、十大酷刑之剖腹
剖腹或者取肝指的是從腹部裡把重要的器官的一部分或者全部都取出來。作為死刑的一種,這種刑罰必然是毀滅性的。在歷史上剖腹是一種非常殘酷的死刑。一般來說,最後一個掏出來的器官都是心臟或者腎。在日本,剖腹一度被作為死刑的手法以及自殺儀式中的一部分。
剖腹。剖腹自殺,約始於12世紀平安時代,源平戰爭(1180--1185)之後,開始流行於武士中間。到17世紀江戶時代,則形成瞭一整套剖腹儀式和方法,並成瞭上層武士死刑的固定形式。完整的剖腹方法,是用短劍先刺入左腹,橫向右腹切成“一”字形,再從胸口刺入下腹,成“十”字形,最後拔出劍刺入喉部。主要 是為瞭刨開自己的肚子讓主人看自己的紅心。
剖腹這種世界上少見的自殺方法是很痛苦的,且不容易致死。武士們之所以選擇身體這個部位進行自殺,是因為要以此方式,對主子剖開紅心見忠誠。新渡戶稻造在他的《武士道》一書中這樣寫道:“打開靈魂之窗請君看,是紅還是黑,請君自公斷。”剖腹自殺,曾經是武士們挽回名譽和解決各種復雜問題的必要手段,除瞭在戰敗時,為瞭免遭被俘的恥辱而剖腹自殺外,還有“追腹”(主子死瞭,殉死盡忠而剖腹)和“詰腹”(受到輿論的譴責而剖腹)。武士們不但用它來表示對主子的忠誠,還用它來表示自己對某項重大錯誤、不當行為的負責精神。忠、智、仁、勇是武士的精神支柱,忠勇的具體表現就是復仇。1702年7月,赤穗藩47浪士(失去主人的武士)為舊主復仇後全部被幕府判處剖腹之刑,浪士們感到不勝榮幸。
5、十大酷刑之銅牛
銅牛亦稱西西裡牛,是一種發明於古希臘的刑罰手段。
雅典一個名叫Perillos的黃銅發明者想西西裡的阿拉克加斯的帝王許諾說他發明瞭一項新的刑罰手段。他首先完全使用黃銅鑄造瞭一頭牛的模型,牛的身體裡的中空的,牛身上還開瞭一扇小門。犯人被關在牛的身體裡,然後在牛身體下面燒火,火逐漸把黃銅制成的牛燒的通紅,把犯人活活煮熟。由於銅牛結構特殊,因此煙會像香薰一樣的冒出來。
牛的頭部裡裝有由管子和塞子組成的結構,這個結構可以使得犯人在牛身體裡面大叫的聲音聽起來就像是一頭憤怒的牛發出的聲音。甚至有傳言說當牛身上的門打開,犯人的遺體被取出來時會有部分沒有燒掉的骨頭,這些骨頭看起來像珠寶,然後這些骨頭會被用來做手銬。
6、十大酷刑之輪刑
輪刑也稱凱瑟琳輪,在中世紀和早期現代社會輪刑被用來處置那些極其惡劣的罪犯。輪刑一直被使用到18世紀。在當時的法國,德國,丹麥,瑞士,羅馬利亞,俄羅斯,美國以及其他一些國傢,輪刑一直被當做一種嚴酷的刑法被使用。輪刑所使用的輪子就是普通的馬車上的輪子,輪子裡有發射型的結構,但是有時在輪刑中不一定非要用上輪子。有時犯人躺在輪子上被鐵棍打,這樣子就能使犯人被釘在輪子上。或者,犯人會被要求全身張開的躺在兩個由x形擺放的兩根木梁組成的聖安德烈十字架上。,然後犯人已經被輾壞的身體會被放在輪子上公示。
輪刑僅次於吊籠,在中世紀時期的德國是最常見刑罰形式。在涉及對死刑囚犯進行懲罰的問題上,很少有哪種酷刑如輪刑一般盛行。
首先,受刑者(通常是赤裸的) ,他的四肢分開綁在地上。不過,木制輻條分別對應各主要關節,如手腕,腳踝,膝蓋,臀部和肩膀。
行刑者用沉重的包鐵的輪子打斷四肢和關節。但是,這僅僅是惡夢的開始。等四肢的骨骼分別打碎,和血、肉混成綿軟狀態後,四肢被編到輪子的輻條上,然後正面朝外懸掛展示。痛苦的受刑者將繼續保持該狀態數日,他們一邊遭受別人的辱罵、羞辱,一邊奄奄一息慢慢死去。他或她死後會變成烏鴉和昆蟲的大餐。
7、十大酷刑之割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