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朝的經濟發展 解析秦朝的經濟發展主要體現在哪方面

2016-08-21 19:59:25

秦朝(公元前221年-公元前207年),是中國歷史上一個極為重要的朝代,是由戰國後期的秦國發展起來的中國歷史上第一個大一統王朝。
秦國原是周朝的一個諸侯國,其始祖伯益曾輔助大禹治水有功,被帝舜賜瞭嬴姓。伯益的後人非子曾為周孝王養馬,憑著他的本事,馬繁殖得很快。周孝王於是把秦谷(今甘肅天水市)一帶分封給他,這就是“秦”的起源。公元前770年,秦襄公護送周平王東遷至雒邑有功,被封為諸侯,秦始建國,接收周朝在關中的領地。
秦始皇嬴政從公元前230年到前221年先後攻滅關東六國,完成國傢統一,後北擊匈奴,南並百越,建立中國空前統一的大帝國。在政治、軍事、經濟、交通、文化及對外開拓諸方面,采取瞭一系列新的政策,大大加強瞭全國之一統,對後世亦產生頗大的影響。
秦朝結束瞭自春秋起五百年來諸侯分裂割據的局面,成為中國歷史上第一個以華夏族為主體、多民族共融的中央集權制國傢。首創瞭皇帝制度、以三公九卿為代表的中央官制,廢除分封制代以郡縣制,徹底打破自西周以來的世卿世祿制度,強力維護瞭國傢的統一、強化中央對地方的控制,奠定中國大一統王朝的統治基礎,故稱“百代都行秦政法”。
秦朝王室嬴姓,故史書上別稱嬴秦,以別於其他國號為秦的政權。秦始皇死後秦二世胡亥與趙高合謀篡改秦法導致秦末農民起義。公元前206年,秦王子嬰向劉邦投降,秦朝滅亡,國祚共十五年。


秦始皇

而秦朝的經濟是怎麼發展的呢?秦朝又有哪些經濟制度?秦朝的經濟制度體現在哪些方面?
統一貨幣
秦始皇廢止戰國時各國形制和輕重大小各不相同的貨幣,改以黃金為上幣,以鎰(二十兩)為單位;以秦國舊行的圓形方孔銅錢為下幣,文曰半兩,重如其文。


秦朝統一貨幣

統一度量衡
秦始皇用商鞅時制定的度量衡標準器,來統一全國的度量衡。今見秦朝權量,都刻有始皇二十六年(前 211年)頒佈的統一度量衡的詔書。這種權量出土多,分佈廣,長城以外也有發現,可見統一度量衡是認真有效的。秦始皇還用法律規定瞭度量衡器誤差的允許限度。他規定六尺為步,二百四十步為畝。不過二百四十步為畝的制度實際上隻行於舊秦,可能還有舊趙境內,東方許多地區仍以百步為畝,直到漢武帝時期為止。文字、貨幣、度量衡的統一,修馳道,為經濟、文化的發展提供瞭便利條件,促進瞭統一國傢的發展。秦朝統一貨幣,統一度量衡,統一文字,統一車軌,對於後世影響極大。
土地制度
商鞅變法以後,按畝納稅,秦國的經濟體制就全面轉入“耕戰”。即重視農業生產和對外戰爭,以農業生產支持對外戰爭,以軍功授爵賜予土地。同時由國傢法令具體指導農業生產。但統一全國後類似的制度似乎並未取得顯著效果。
秦始皇使黔首自實田,在全國范圍內正式承認土地私有制。地主階級憑借這個命令,不僅得以合法占有土地,而且可以用各種手段兼並農民的土地。土地被兼並的農民,不得不以“見稅什五”的苛刻條件耕種豪民之田。


秦朝疆域圖

戶籍制度
早在秦獻公十年(前375年),秦國就建立瞭以“告奸”為目的的“戶籍相伍”制度。後來商鞅規定,不論男女,出生後都要列名戶籍,死後除名;還“令民為什伍”,有罪連坐。秦律載明遷徙者當謁吏轉移戶籍,叫做“更籍”。秦王政統治時期,戶籍制度趨於完備。秦王政十六年(前231年)令男子申報年齡,叫做“書年”。據雲夢秦簡推定,秦制男年十五(另一推算是十七)載明戶籍,以給公傢徭役,叫做“傅籍”。書年、傅籍,是國傢征發力役的依據。
始皇三十一年“使黔首自實田”,即令百姓自己申報土地。土地載於戶籍,使國傢征發租稅有瞭主要依據。戶籍中有年紀、土地等項內容,戶籍制度也就遠遠超過“告奸”的需要,成為國傢統治人民的一項根本制度。秦置二十級爵,以賞軍功。國傢按人們的爵級賜給田宅,高爵者還可以得到食邑和其他特權(見爵制)。爵級載在戶籍,所以戶籍也是人們身份的憑證。
秦的社會組織相當嚴密,商鞅變法建立瞭“什伍連坐制”禁止父子兄弟同室而居,凡民有二男勞力以上的都必須分居,獨立編戶,同時按軍事組織把全國吏民編制起來,五傢為伍,十傢為什,不準擅自遷居,相互監督,相互檢舉,若不揭發,十傢連坐。這種嚴苛的法律把農民牢牢束縛在土地上,國傢直接控制瞭全國的勞動力,保證瞭賦稅收入。統一後秦國將此推廣至全國。類似的保甲制度和戶口制度一直到中華民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時期仍被當局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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