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8-21 20:10:32
說起文字獄,大概是新的政權為瞭鞏固自己的統治而施行的一種政治手段,秦始皇的“焚書坑儒”就是一個很典型的例子。統治階級看似是在鞏固自己的政權,而實際上這是一種對人思想的統治,形成統治者想要的意識形態。文字獄歷來都有,先來看看什麼是文字獄?
文字獄是指封建社會統治者迫害知識分子的一種冤獄。皇帝和他周圍的人故意從作者的詩文中摘取字句,羅織成罪,嚴重者會因此引來殺身之禍,甚至所有傢人和親戚都受到牽連,遭滿門抄斬乃至株連九族的重罪。文字獄歷朝皆有,但以清朝最多,據記載,僅莊廷鑨《明史》一案,“所誅不下千餘人”。從康熙年間到乾隆年間,就有10多起較大的文字獄,被殺人數之多可想而知。
所謂文字獄,也稱文禍、筆禍,都是因文罹禍,因文字而遭牢獄之災。但如果仔細考究,文字獄的“文字”可謂千奇百怪,無奇不有。
最常見的“文字”是詩,此類冤案也稱“詩案”、“詩禍”。歷史上最有名的詩案,當屬“烏臺詩案”,主角是北宋大文豪蘇軾。蘇軾對王安石的改革有看法,在詩裡發瞭點牢騷,結果被那些想拍王安石馬屁的“新進”禦史們嗅出對改革不滿的意思,被認為“包藏禍心,誹謗謾罵”,於是被捉到“烏臺”。蘇軾最終在監獄裡關瞭四個月後被貶謫到遠離政治中心的黃州,這還是皇帝沒有輕信那些想置他於死地的人,從輕發落瞭。清代許多文字獄就是此類“詩案”,如康熙五十一年(1712)陳鵬年“重遊虎丘”詩案、雍正四年(1726)錢名世以詩諂附年羹堯案、乾隆二十年(1755)胡中藻《堅磨生詩鈔》案,等等。
其次常見的“文字”是文章。文章匯集成書,就是文集。因文集、專著中某一篇文章或幾篇文章而遭遇文字獄,在清代不勝枚舉,其中比較著名的案例是康熙後期的戴名世《南山集》案。戴名世是安徽桐城人,是當時的著名學者、作傢,史學、文學的成就都很大。他的學生尤雲鶚把自己抄錄的戴名世所寫古文百餘篇匯集成書,取名《南山集偶抄》(即《南山集》),刊刻出版,大受歡迎。康熙五十年(1711年),左都禦史(相當於現在的監察部部長)趙申喬彈劾戴名世。刑部官員從《南山集》中找到一些“罪證”,包括文集所錄一封戴名世給弟子的信中講到應該承認南明弘光、隆武、永歷三個政權,這自然觸犯瞭滿清政權的正統性,屬於大逆不道。該案牽連人數達300人之多,戴名世的所有著作被列為禁書,全部燒毀。
另一種比較容易惹禍的“文字”是史書,此類案件也稱為“史案”、“史禍”、“史獄”。歷史上較早的比較典型的“史案”是北魏的崔浩在寫北魏拓跋氏開國史時,揭露其野蠻殺戮行徑,結果被認為“暴揚國惡”,其本人及姻親皆被夷滅五族。清代的著名文字獄中,康熙年間的莊氏《明史》案即是因修史書而起。
詩文、史著成為“文字獄”的主角是有邏輯可尋的。中國古人講詩以言志、文以載道,而讀書人以治國平天下為己任,所謂的“志”、“道”很難脫離政治,詩、文既要承擔言志、載道的重任,也就不可能不涉政治。然而政治險惡,所以需以隱諱的方式去談,同時也養成瞭中國古人從詩文中揣測深層意蘊的習慣。這種習慣的惡性發展,文字被曲解原意、無限引申,就成為羅織罪名的工具,很容易就演變成文字獄。史學方面,中國古代另有一種秉筆直書的傳統,而當權者往往不希望真相被公開、醜行被公佈,秉筆直書讓其丟臉,犯其禁忌,也很容易發展成文字獄。
如果說詩文、史著發展成文字獄有邏輯可尋,那麼其他各種各樣的“文字”也發展成文字獄就是刻意誅求瞭。比如中國古代皇帝的生日稱為萬壽,有資格的官員要向皇帝進呈賀表,以祝皇帝生日快樂,這種賀表自然隻會說好話而不會說壞話的,但朱元璋卻認為賀表中“作則”(指統治者的言行為百姓所效法,即做天下人的榜樣)是諷刺他曾經“作賊”(農民起義被稱盜賊)。“作則”本是稱頌統治者的套話,很多人無意中用瞭這個詞,稀裡糊塗遭遇文字獄,丟瞭腦袋。
我國古代的文字獄以清代最甚,清代統治者大興文字獄,目的在於壓制漢人的民族反抗意識,樹立清朝統治的權威,加強中央專制集權,這種文化專制政策,造成社會恐怖,從而禁錮瞭思想,摧殘瞭人才,嚴重阻礙瞭中國社會的發展和進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