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國藩的湘軍是怎麼建立的?

2016-08-15 21:31:51

  再有,這種私有化的組織形式類似搞“承包”,隻要團隊能攻城拔寨打勝仗,朝廷提拔他們的將領,獎賞他們的團隊,丁勇們也能水漲船高,得到好處,說不準還能撈到一官半職。要是“兵為國有”,搞大充公,在軍營中舉目無“親”,不光自己出頭的日子難盼,受到非人的對待也不是不可能的。

  為瞭便於組織控制,曾國藩還規定所招各丁勇,必須“取具保結”,將丁勇父母、兄弟、妻、子姓名詳細登記入冊。所招一營,一般均為同一縣之人。這就在“私人情誼”原則外,增加瞭一個“地域原則”,更加劇瞭湘軍的宗法關系和私有化程度,以至於湘軍各部成為瞭以熟人關系為紐帶維系著的武裝集團。曾國藩非常得意於自己的創新,曾說:“勇丁感營官挑選之恩,皆若受其私惠,平日既有恩誼相孚,臨陣自能患難相顧。”這並不是自吹自擂,王闓運在論及湘軍的優點時也說:“湘軍之可貴者,各有宗派,故上下相親。

  “哥老會一事,尤為莫大之患”

  然而,湘軍後來出現的種種問題,正是“各有宗派,上下相親”的軍隊私有化體制所致。我們且看這種體制,是如何讓哥老會混進湘軍,進而對軍隊造成瞭什麼樣的影響。

  隨著鎮壓太平軍力量的擴大,兵源日益吃緊——湘軍自建軍以來至攻占天京,陣亡病故傷殘約八九十萬人,以湖南一省提供如此巨額青壯年,兵源肯定緊張。另一個原因是,一旦統領死瞭,該隊伍就得遣散,需要重新招募。兵將都不是那麼好招,曾國藩曾哀嘆:“朝取夕取,網羅殆盡,刻下不特將領難得,即招募精壯勇丁,亦覺難以集事。”一些將領隻好把一些流氓地痞,甚至“哥老會”成員也招瞭進來。有學者作過統計:在霆軍中做過統領或營官的有13人,其中湖南籍6人,四川籍4人,籍貫不明者3人。四川籍約占一半。

  “哥老會”本來是黑社會,在四川地區哥老會叫“袍哥”。“袍哥即燒香結盟之黨也。流於匪類者,謂之會匪。普通之名詞,皆稱袍哥”。在湘軍的招募中,哥老會大量潛入,潛入本來也沒有什麼,完全可以進行正規化改造,可湘軍的體制非但不利於對哥老會的改造,還為其發展提供瞭肥沃的土壤。哥老會通過在軍中散播患難相助,禍福同當的會黨義氣,很能俘獲人心,在軍中造立山名堂名、豎盟旗,建立秘密的哥老會組織,由一而十,十而百,百而千,組織不斷擴大。

  “異姓結拜”在清律中是明文禁止的,隻是湘軍基本上是私人武裝,清政府較少插手,而曾國藩對軍中“異姓結拜”有過變相支持態度,認為將士應該:“呼吸相顧,痛癢相關,赴火同行,蹈湯同往,勝則舉杯酒以讓功,敗則出死力以相救。賊(指太平軍)有誓不相棄之死黨,吾官兵亦有誓不相棄之死黨。”既然鼓勵官兵視同死黨,而哥老會就是要把會員之間結成死黨,兩者可謂不謀而合。

  軍中的哥老會壯大後,勢力盤根錯節、支幹互生,江湖人士的習性日益暴露出來,滋事騷擾時有發生。如1865年5月,安徽徽州府休寧縣各營相繼鬧餉嘩變、毆傷道員。據《吳煦檔案》記載,同年,杭州湘軍蔣益澧部哥老會欲謀殺蔣益澧,搶劫司庫,但事泄未成,蔣益澧大肆逮捕哥老會員,殺害30多人,其中包括“二、三品賞職之人”,並搜出哥老會“人名簿子”。且僅在這一年中,各軍規模較大的嘩變就達十多次,有的部隊嘩變後,與政府軍對抗,最後反加入瞭太平軍餘部。騷亂擾民之事也甚多,以致民有“官兵不若長毛”之嘆。連曾國藩也不得不承認:“哥老會一事,尤為莫大之患。”

  湘軍將領對軍中哥老會並不是沒有整治、肅清,早在1859年,曾國藩制定湘軍營規時,就提到“禁止結盟拜會:兵勇結盟拜會,鼓眾挾制者嚴究;結拜哥老會,傳習邪教者斬!”次年,左宗棠在長沙編練新勇,將勇丁結拜哥老會列為“行軍五禁”。可見,湘軍將領深刻意識到軍隊被黑社會侵染的危害,也采取瞭必要措施來防范。但成效並不理想。軍隊黑社會化之勢已逐漸蔓延,一些統領為瞭方便帶隊伍,也加入哥老會,有軍官和黑社會老大的雙重身份,江湖中的種種弊病就像草樹遇到沃土迅猛生長,鬧出種種騷亂、嘩變並不為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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