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8-08 23:10:09
文/落微
真要寫這個故事,倒有些不知如何下筆瞭,想來情感可以隨時的隨著某個事物噴發,而文字卻需要一個揣摩的過程吧,或許我也隻是,想在某一個秋日的午後,祭奠一下,那段擱淺瞭的青春。
我有點不記得我是十六歲遇見蘇周,還是十七歲瞭。滴溜著眼睛算,應當是十七歲之前我遇見蘇周,十七歲之後我喜歡蘇周吧。寫到這兒,竟有點想笑,我用的是“喜歡”一詞而非“愛”,想來成熟瞭幾許,愛字再不敢輕率地定義。
蘇周是我見過的最不懂風情亦最不懂浪漫的男生,很高,長得很老實,行為也憨厚,嚴肅的時候很嚴肅,笑起來的時候墩實又有點可愛,不懂討女孩子歡喜,亦不懂幽默。十幾歲的學生年代,蘇周是班長,做事永遠一絲不茍。這一點特征也延伸到瞭生活上,愛幹凈,白色的校服永遠白白的,不像其他男生一樣往身上一套便成瞭臟臟的抹佈。
在其他男孩子們滿球場呼嘯奔跑的時候,蘇周靜靜的在座位上看書,讀北島,讀菜根譚,甚至讀厚黑學,我之所以看過某些書,是因為他看過。在其他男孩子們歪歪斜斜靠在走廊上看女孩聊天的時候,他目不斜視心無旁騖地做作業亦或是不聲不響地睡覺,並不因為滿教室的喧鬧而浮躁。他總是顯得那麼氣定神閑不慌不忙,以至於十六七歲的我欣賞得不得瞭。
年少的我大抵是喜歡成熟的男生的,蘇周看起來就很成熟。是的,在同齡男孩兒中,不是最帥,但是最有氣質,在我看來,頗儒雅,頗溫良,頗書生。
而我,在他人看來應當是那種大大咧咧吵吵鬧鬧、會大聲笑大聲哭的女孩吧,人緣不錯,成績一般,喜歡小說,喜歡嬉鬧,熱愛舞蹈,討厭虛偽,文藝的底子,漢子的行為,有人喜歡亦有人不喜歡。而在第一次見到蘇周的時候,就顯現出瞭我的不矜持的一面,往後的某一段時期內,我常慶幸沒有給他留下太差太差的印象。
第一次見到蘇周,是在高二。
高二分文理,我和蘇周分在瞭同一個班,由原來的互不相識到日日相處在同一處教室,算緣分麼,算吧。這個世界上有太多的人和太多的緣分,有些人的人生可以相交,甚至可以重合,便已是莫大的緣瞭。回想起那時候,還是有點尷尬的,我和同學開學占瞭一個看起來很好很幹凈的課桌,有事出去瞭一小會兒,後來回來的時候,發現一個男生坐在那個我們占據的桌子上面和人聊天。那時候我是個頗霸道的女生,嗯,是“那時候”,見到便很是不爽,走過去直接說,嘿,這個桌子是我先的哦!哪知我的不客氣,卻換來瞭一個謙卑而憨厚的道歉。這倒讓我有些愧疚,以至於今後再未以如此的語氣面對一個素不相識之人過。
原以為不過是過眼雲煙,誰知,誰知這個短暫的楔子之後,我就和這個說話謙卑的男孩子扯出瞭那麼多的事情呢?
我猜全中國一定有很多校園戀情,都是由同桌轉化過來的,這個看看那些小清新電影和各類言情小說便知。沒有意外的,我和蘇周的戀愛,也是從同桌開始的。
那時候因為某些原因,陰差陽錯,便和蘇周班長坐在一起瞭,至今記得,是在教室的中央的最後排。便是在那一段時間,交流交往得比較多吧,便相互有瞭好感。當然,那時候的喜歡,誰知道是愛還是什麼呢?當時覺得是愛情,現在覺得是年少無知,錯把喜歡當作愛瞭。如我這般粗糙的人,也是真真切切的覺得,我歡喜瞭,便是我喜歡瞭。
我說我粗糙,卻也並不是調侃。而是最開始我是不知道我的曾經的同桌——蘇周同學喜歡我的。大抵是他和跟我同一個宿舍的朋友說過,這個朋友便告知瞭我,而那個時候,我還頗懵懂吧,至少不明晰。
人便是這樣,不知道這個情愫之前,大大咧咧毫無形象,知道之後,便突然之間地,扭扭捏捏起來,也總是不那麼自然瞭。由此我便知曉,有時候愛情,是會改變一個人的,至少是表面上,它讓一個人失去瞭原本的真,也失去瞭原本的自然,從此變得患得患失備受束縛,可是你願意,你覺得,愛情這個東西,值得。屬於小女子的嬌嗔與柔弱,便是在這樣的愛情河流裡滋生瞭出來。
所以後來我戀愛瞭。如你所見,早戀。
戀愛是全天下最幸福的事嗎?我不知道。我隻記得,戀愛的時候,短信qq發得頻繁,文字書信也來往緊密,常常是夜裡縮在被子裡發信息,一個人對著屏幕傻樂,或許那時候的心裡是無比快樂的吧,隻是如今若是突然回憶起來,卻總是不可能將後來的事情分開來想的,摻雜瞭別的情緒,便也感受不到更多的快樂瞭。還未到高三的重要時期,沒有父母的威壓,沒有老師的緊逼,壓力更是絲毫也無,每日裡想的事情,便是他如何如何,我如何如何。想想我如今的心態,總是於壓力崩塌而來之時,便嘆息著,那時候的我,怎麼就那麼不識愁滋味呢,單純美好,真好。可惜我是沒有時光機的,也不可能再回到那個美好的狀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