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8-08 23:15:13
文/babyfacer
先看看一本書裡的兩段話:
我14歲時的一個星期六早晨,正為在貧民區中開店的秦克叔叔工作。那天生意清淡得很,但是我並沒有閑著,因為我父親告訴我:“你永遠可以找到你能做的事,假如真的沒事做,就拿抹佈把貨架擦幹凈。”所以我那天就拿著抹佈擦置物架。叔叔看到我不必叫就自己主動找事情做,感動之餘給我加瞭薪水。
四五年後,我以同樣的主動性贏得我當時的老板(一位制造商)的加薪。我不會用鐵錘釘釘子,另外兩名員工老早就對老板指出這一點。老板對他們說:“隨便你們怎麼說,這個孩子的手從來沒有停下來過。他有敬業的態度,我要他替我工作。”最後,我學會如何使用這些工具,更學到瞭寶貴的技術。
上文中的“我”是誰?
詹姆斯·羅傑斯(Jim Rogers),美國著名投資者(量子基金),經濟分析師,大學教授,作傢。
他在1990年至1992年駕駛電單車環遊世界,在地球6大洲橫越65,065哩,被列入吉尼斯世界紀錄大全。而從1999年1月1日至2002年2月5日,他又創下另一項世界紀錄,旅程經過116個國傢,橫越245,000公裡,並與其未婚妻Paige Parker同行。(資料來源wiki)
上面摘錄的兩段話出自《投資大師羅傑斯給寶貝女兒的12封信》。我前面寫過這本書的部分書摘:《投資大師羅傑斯給女兒的忠告》
我為什麼現在要摘錄這兩段話呢?之前看這本書的時候,我就想起瞭我小時候做事(忘記是什麼事瞭)。做完瞭就在一邊玩,父母當時有批評過我,說我為什麼“眼中沒事”呢?沒事去擦個桌子、幫父母一些忙、整理一下傢庭的小擺設等等都行啊。之後我對這個小詞印象很深。越到後來,越發現有太多太多的人同我當時一樣,“眼中沒事”,當你覺得很多事需要做,而對方覺得無事可做。這些情況下,你經常能聽到的話就是:
你的第一反應就是“你怎麼這麼懶啊”。其實“懶”也好,“眼中沒事”也好,都隻是個表象。問題的實質在於某些人做事的時候缺乏主動性,或者說缺乏發現需要主動做事的敏銳感。
在一些單位、小組、機構中,隻要需要團隊而非單人完成的活動中,你總能看到如下的四類人:
參加的意思是join in,參與的意思是participate in。前者被動,後者主動。
被動的人當然比主動的人要舒服一些,可在我看來,輕松也隻是表象。主動的人必定能從忙碌中學到新的知識、技巧,某些時候還能發現更多的機會。羅傑斯從“主動”中不僅僅得到的加薪的好處,更重要的是知道瞭“如何使用這些工具,更學到瞭寶貴的技術”。曾志偉在述說自己在娛樂圈生存27招有一招就是“到處幫忙”。這種例子不勝枚舉。其實,工作過的人和應屆生的區別,有很大的比例就在於主動性。
有人會想,主動的人自然是有能力才能“到處幫忙”,我什麼也不會,怎麼幫?我倒覺得,邏輯上不應該這樣思考,而是應該反過來,首先你應該到處幫忙,才會變的更有能力。很多時候,幫忙不需要什麼專業能力,而是給別人看到一份你積極主動的態度。有瞭這樣的態度,機會才會找上你,沒能力才會被鍛煉的有能力,有能力才會有機會被挖掘出更多的能力。先做人,後做事就是這個道理。
還有人比較有趣,在某些方面/時候主動,其他情況下被動。為什麼?興趣使然。沒興趣的幹嘛主動呢?貌似也有道理,可我覺得這同樣是表象。任何團隊活動都不太可能讓每個人都有很大的興趣參加/參與。此時仍然需要主動。此時主動也許被理解為“無私幫助”更合適。因為你的主動很多時候不是為瞭興趣,是為瞭團隊/集體的成功。如果不是基於這個出發點,羅傑斯在幫忙老板做生意時隻管賣商品就夠瞭,有什麼必要拿抹佈把貨架擦幹凈?這就是為瞭很多人會說,沒我的事瞭吧,我可以走瞭麼?整個事情未結束之前,相信我,一定有事,隻是你看不看得到,想不想得到罷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