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8-08 23:21:57
文/鹿滿川
有一天,你突然發覺對方已經很久沒有跟你接吻、牽手瞭,他好像變得越來越忙,還經常因為你一個很小的過失而大動肝火。你心裡翻湧起一陣沮喪,卻仍不忘告誡自己要保持樂觀,把甜蜜相愛的記憶在心裡回放上好幾遍,甚至為他找瞭一百種理由來解釋,最終得出結論:兩個人不過是過瞭熱戀期而已,這是所有情侶都要面對的必經階段,沒什麼大不瞭。
於是你不斷提醒自己“不要慌,稍安勿躁”,仍在愛的軌跡裡仔細地公轉和自轉,卻隻等來他那句關於分手的宣告。
原來,那些潛移默化的冷淡,都是他為瞭和你分手而精心預留的伏筆。你一點力氣也沒有,像個沙袋被他狠狠地擂瞭一拳,轟然倒地,欲哭無淚。
你怎麼也想不通,那句“你不適合我”背後究竟藏著怎樣的玄機。為瞭讓自己“死得明白”,你不惜放下尊嚴向他再三“討教”,平靜,咆哮,軟硬兼施,完全沒有意識到已經把自己弄得多難看,到最後也隻討來一句更讓你覺得迷糊的“你太不瞭解我”——你也根本不會知道,其實他還準備瞭“在一起太累瞭”“沒有那種新鮮感瞭”“你的缺點太多瞭”“我們沒有未來的”等層出不窮的版本。你殷切期盼的答案,不過是他從那當中亂序抽出的一個。
而在你繼續苦苦悟道的時候,他又跑到你跟前說一句“雖然我還愛你,但真的隻能到這裡”,且一臉痛苦,無盡深情,讓你不得不帶著疼痛對他感恩戴德,卻又分明看到他轉身離開的步調多麼輕快敏捷、毫不猶豫。
是的,其實他隻是不愛你瞭。這跟之前你們感情有多好毫不相關,當下的感受才是作出決定的依據。隻是那句“我不愛你瞭”或“我愛上別人瞭”,對他而言是多麼難以出口,他不想在任何人面前扮演薄情的角色。
欲加之罪,何患無辭?他肆意編造的理由足夠讓你在他跑遠前好好糾結一陣子。而他之所以還不忘假惺惺地加上一句“我還愛著你”,不過是為瞭讓你覺得,他對你有多麼仁至義盡。
你該慶幸自己離開瞭他,幸免被他騙得更久。
所以,該為那些勇於說出“不愛”的人鼓掌,這樣的誠實和坦率值得每一個人學習。即便那種準確和直接可能有些殘忍,但那才是對對方真正的好和負責。有朝一日,他一定會因為這樣明朗的處理而由衷感激你。
愛的任何環節都沒有對錯可言,所以用不著任何形式的欺騙和隱瞞。“美麗的謊言”隻是那些自以為是的、想太多的人,自行臆造出的一種“為瞭他好”。謊言永遠都隻是謊言,真相藏掖不住,苦澀在所難免,任何糖衣包裝和粉飾都隻是加劇那種苦的催化劑,你的多此一舉隻會加深對他的傷害。
分手就應該開誠佈公,直截瞭當地把自己最真實的想法亮給對方,讓對方看透局面的難以彌補,明白你的心意已決。實在沒必要歷數對方的種種缺點,離開之前你應給予他更多的尊重,而不是搬弄是非、捏造罪狀。更不要說什麼“你該找個比我更好的人”——那隻會讓讓對方心存幻想,跳進一場不必要的拖泥帶水。幹凈利落,是分手的另一準則。
不要忘記感激對方給你的痛快“瞭結”,至少要帶著祝福的表情離開。你可以傷心,也可以因為一時難以接受而咒罵,但都應該放在心裡,跑回傢之後再進行釋放。永遠不要讓任何人覺得,你離開他就會死。
希望你能正視分手這件事,明白這也是戀愛的一個環節,要做就得做全套。
也希望你能盡可能地堅強,不要為“一盒過瞭保質期的罐頭”而過於感傷,非但毫無意義,甚至稱得上是在浪費生命。
記住,不是誰被誰甩瞭,隻是你們的愛情壽終正寢瞭。那就讓它安息吧。對這世界和你漫長的人生而言,這隻是一件自然、渺小得不足掛齒的事情而已。
作者簡介:鹿滿川,青年作傢,前媒體人,曾任《影視圖書周報》《北方法制報》首席編輯,做過內刊主編。新書即將出版。歡迎關註作者新浪微博@鹿滿川。
點評:關於愛,除瞭問自己,情感專欄作者的意見可以聽聽,下面是連嶽寫的分手的12條金規:
1.分手的可能性永遠存在,任何行為與契約都保證不瞭,我跟他上床瞭,我跟他結婚瞭,我跟他有孩子瞭,我重病快死瞭,我長得帥,我有錢……任何一條或幾條都綁不住人,愛人有腿,隨時會走,這種危機感會讓你時刻證明自己值得愛。
2.沒有絕對合理的分手理由。所以分手的理由生硬粗糙、無跡可尋是正常的,不過是“我不再愛你瞭”的變種。所以主動提出分手的人,最好說:我不愛你瞭。別東拉西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