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8-09 21:51:52
文/白板報
前幾天,跟一位二十多和一位三十多的朋友聊天,談起春節的禮俗,他們都表示不喜歡走親戚。其時,我剛從老傢走完親戚回來,我多麼想說,我喜歡走親戚,enjoy走親戚啊,但是看瞭看他倆手裡點燃的香煙和幾米開外的煙花銷售點,我忍住瞭發起辯論的渴求。
我從小就喜歡跟親戚們來往。我父母的弟兄姐妹多,我有一個叔叔,三個姑姑,一個舅舅,兩個姨媽。再加上五服之內族親,我的親戚可真不少。我小時候在姥姥傢養大,特別喜歡跟舅舅在一起。他是一個被那個時代耽誤瞭終身的高材生。由於被剝奪瞭高考的機會,他在船廠做過臨時工,回村後做過木匠,後來一直務農。我最佩服他的手藝和為人。舅舅經常教育我和他的兒女們:“看新聞聯播的時候,我一點都不眼熱(註:方言,羨慕的意思)當權者,我佩服的是站在他後面的那個人——翻譯。那才是靠本事吃飯的能人,也是咱老百姓可以奮鬥的對象。”
在我的姑姑中,我跟小姑的感情最深,上學的時候,很多暑假都在她傢度過。記得小學的時候,我跟她的侄子一起去偷瞭生產隊裡一隻大葫蘆,回來藏到屋頂上,她的大伯哥是生產隊長,下瞭工回傢嘀咕:“隊裡留一個葫蘆種,不知讓誰給偷走瞭。”傢裡人都笑瞭,指著房頂說:“別找瞭,在那兒呢。”我記得最後一次在小姑傢住是1992年,我在她傢讀完瞭兩本英文的神學書,並且看完瞭巴塞羅那奧運會。如今她已經五十六七歲瞭,但依舊務農,除瞭種自己的地,夏天還受雇給人拾棉花,在驕陽曝曬下勞作兩個月,可以賺五千元。她覺得簡直發瞭大財。
大姑年輕時對我父親的照顧最多,經常把幹重體力活賺來的地瓜幹省下給我父親吃。隻因為爺爺欠瞭別人一口袋高粱,覺得還不起不好意思,就把亭亭玉立的大姑嫁給瞭這傢人智力不太靈光的兒子。我每年都會去看大姑,今年也不例外。大姑父去年病逝,76歲的大姑,雖然眼不花,背不駝,但看上去憔悴瞭很多。往年她還種著三畝棉花,今年已經種不動瞭,但她還是整天為子孫操心。他的大兒子,也就是我的大表哥,去年學著別人種蘋果,收入微薄,大姑每天幫他做飯,看到他消瘦勞累的樣子,忍不住落淚。二表哥的兒子,在當地派出所當瞭一名協警,大姑一提起這個小孫子就愁眉緊鎖。她說:“怕他到瞭派出所,學一身壞毛病,慣一身臭脾氣。要是真警察,也就罷瞭,反正有人敬他怕他。但他又不是真警察,這樣下去,一沒學到本事,二養成一身暴脾氣,以後可咋到社會上混啊?”我臨走,大姑給我車裡放上滿滿一筐土雞蛋,囑咐我給我兒子吃。她說:“這個蛋好,隻喂棒子,沒喂飼料。”
臨回杭州前幾天,我去看瞭舅舅。去年他的冬棗雖然也賣瞭些錢,但他的整體狀況並不很好。一是因為被人奪地而氣得死去活來。二是他突然得瞭面部肌肉痙攣,左側眼皮以下的肌肉,總是在跳動。我勸瞭他幾句,並且給他用英文搜索面肌痙攣的資訊,因為我知道中文的醫療信息已被全面污染,根本不可信。我把翻譯的維基百科相關詞條給舅舅看,並且用美國和英國的案例,勸誡他千萬不要輕易去做手術(盡管國內這類的減壓微創手術的廣告很多。)最終,結合醫生的診斷意見,我們確定瞭打針治療的方案。舅舅終於又笑逐顏開瞭。
在我離開傢鄉的前一天,舅舅來到我父母傢,跟我父親一起喝酒。我和媳婦按照舅舅的口味做瞭幾道菜。往年都是舅舅下廚,我坐著吃喝,今年終於倒過來瞭。酒酣耳熱之際,舅舅給我念瞭他新寫的一首詩,總結瞭自己迄今為止的生活。
十二年寒窗不識丁,
十五年船廠臨時工。
十五年木匠吃百傢飯,
十五年務農五谷豐。
願老天再借十五年,
徒駭河畔做釣翁。
最後一句說出瞭舅舅的理想。他今年六十五,希望能活到八十,並且用自己的積蓄在我故鄉最大的一條河–徒駭河邊的公寓樓上買間居所,每天散散步,釣釣魚,安度餘生。
拉拉雜雜寫瞭這麼多,還沒亮出我的論據,為什麼我認為走親戚大有好處。
簡單地說,我認為:
1、走親戚可以使我在一個冰冷的世界裡感受親情的溫暖。
2、走親戚可以使我走進他們的生活,對於一個作傢來說,這是至關重要的。
3、走親戚能讓我認識誠實勞動的價值。
4、走親戚能讓我獲得比較好的自我感覺,知道自己並非一無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