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才能做自己喜歡的事情?

2016-08-11 23:16:22

一方面“做你喜歡做的事”並不意味著做此時此刻最想做的事,即便是愛因斯坦也會有想喝咖啡的時候,但他會告誡自己先完成手頭的工作。

我總是無法理解有些人非常喜歡自己的工作以至於其它的事都不想做,因為我從來沒有如此喜歡過一份工作。如果我可以選擇花一小時做點什麼,或者瞬間轉移到羅馬,然後在那裡閑逛一小時。我會更喜歡哪一個呢?說實話,都不喜歡。

然而,在某些特定的時刻,幾乎每個人都會傾向去Carribbean飄流、做愛、或者享用美食,而不是去解決難題。做自己喜歡的事是有時間范圍的。不能是隻在某一刻特別想做的事,必須要持續一段較長的時間,比如一個星期或者一個月。

沒有成果的快樂是無法持續的,如果厭倦瞭躺在沙灘上,而又想保持快樂,就得做點事情出來。

另一方面,必須得喜歡工作多一點,喜歡享受少一點,要有不做點事就閑得難受的勁頭。當然也不能沒日沒夜地工作,可以堅持工作直到疲勞為止,然後可能想做點別的,甚至隻是發呆。但不要把這種時刻當成一種獎勵,或者辛苦工作的補償。

我這麼說是有原因的,如果一個人在做著自己並不喜歡的工作,那麼不會有什麼成就,因為強迫自己工作不可能比別人做得好。

要想工作得快樂,不僅要做自己喜歡的事,而且是令人佩服的事,是那種做完可以說“哇,太酷瞭”的工作。不一定非得制造點什麼出來,學會開滑翔機,說一口流利的外語,都足以讓人感覺很酷,至少是那一刻。可以用這種方法來測試自己。

我認為讀書就不符合這一標準。除瞭某些數學書或者實用科學書籍,很難準確說讀完一本書後的感受,這也是為什麼讀書和工作不太一樣。隻有在實踐中運用瞭讀到的知識,才會感覺有收獲。

Gino Lee告訴過我一個好方法——做一件能讓你的朋友說“哇”的事情。但這可能不適用於22歲以下的人,因為他們認識的人太少,碰不到真正的朋友。

誘惑

我認為,一個人不應該在乎別人的看法,除非是他的朋友。不要想著出名,不必太在意眾人的意見。能夠得到尊敬的人的意見就夠瞭,何必在乎那些根本就不認識的人呢?

說起來容易做起來難,對孩子來說更是如此。出名極具誘惑力,甚至可以讓人放棄其所愛,轉而去做一些他渴望喜歡的事情。

比如,有些人之所以寫小說,是因為他們喜歡讀小說,而且發現寫小說可以得諾貝爾獎,於是乎他們會想,難道還會有什麼工作比成為一名作傢更好嗎?但是,渴望成為一名作傢還不夠,還要喜歡寫作,喜歡編故事。

精誠所至,金石為開。把一件事做到最好,就能贏得聲望。然而,做某些工作會帶來聲望是後來才有的,爵士樂就是一個例子,其它成熟的藝術形式也是如此。所以,盡管去做喜歡的事吧,聲望自會隨之而來。

聲望對於雄心勃勃的人來說是最危險的誘惑,想讓這種人辦事,隻需向其保證一定的聲望即可,比如讓其做演講、作序、服務於某個委員會、以及做個部門頭頭,等等。所以最好的建議就是不要做這類工作,如果它有趣的話,人們就無需使其聽上去很美瞭。

同理,如果同樣喜歡兩種工作,其中一種會帶來更大的聲望,那麼就選擇另外一個。聲望會一點點地改變人們的愛好,所以如果自己無法區分的話,那麼很可能真正喜歡的是不引人註目的那個。

金錢同樣使人墮落。錢本身並不危險,有些工作雖然可以掙很多錢,卻被人瞧不起,比如電話推銷、賣淫、或者人身傷害訴訟。做這種工作的人最終會是那些“隻求生存”的人(建議:如果某個行業的從業者這麼說,不要做這個行當),有追求的人才不會被其誘惑。真正的危險來自於名利雙收的職業,例如從事企業法律或者醫學工作。一份既有保障又有前途的工作,再加上一點可以不勞而獲的聲望,才是對青年人最大的威脅,因為他們還沒開始思考什麼是他們真正喜歡的。

要想知道一個人是否喜歡他正在做的事,就看他會不會無償地工作,即使不得不做另一份工作以求生存。究竟有多少企業律師願意在非工作時間免費做他們正在做的工作,而以日常工作糊口呢?

這種方法對於選擇從事哪種學術研究工作特別有幫助,因為不同領域之間的差別非常大。大多數優秀的數學傢即使當不瞭數學教授也願意從事數學研究,另一種情況恰恰相反,有人發表論文,就是想做英語教授,而不是在廣告機構工作。即使沒有數學系也會有人研究數學,但是如果沒有英語專業,以及教學職位的存在,又怎麼會有人長篇累牘地發表論文,研究Conrad小說中人物的性別和身份呢?沒人會覺得研究這些東西很有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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