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8-12 23:04:03
那要是追問到底,我們生於世間,百年來往,又有什麼用呢?
如果生命是有意義的,那麼我們內心的召喚就是有意義的。午夜夢回想到她時那滿心酸楚難言的悸動,鋪開信紙秉筆夜書時那字斟句酌的計較,經年再見面對佳人時那噴薄欲出的情意,這一切都是愛情原本的意義所在,這一切都是生命本身賦予的。
這有什麼用?這本身就是最大的意義。
我們年輕時那些美麗的夢,它們往往敵不過這堅硬的世界,我們要將就,我們要放棄,我們要隱忍。比如愛情,誰年少時沒有些潔白的向往。但我們敵不過現實的無奈,父母的嘮叨,親朋的壓力,甚至敵不過我們自己本身內心的虛弱和不耐煩。然後我們就將其掩埋,扭頭它尋,隻有等到回首前塵時才淚滿衣襟。
我知道,很多人笑我幼稚。就連身邊很好的朋友也常常對我說:“我保證,XX年之後你就不這樣想瞭。”當然瞭,他們一再看著我過瞭XX年,還是一如既往地這麼幼稚。這算幼稚嗎?我隻是覺得大傢的理解不同罷瞭。
當然,我並不是說我不會放棄。就像我08年在《等死你》當中寫的:“也許有一天我會放棄,但是我絕不會像那些自以為看透瞭的人那樣,等到將來自己的兒孫後輩面臨這種類似的境遇的時候,傻逼哄哄地嘲諷他們,說一些“別犯傻瞭,愛情這東西,就是……”之類的屁話。我會對他說,兒子,老爸當年也等過,但是老爸比較沒種,沒有堅持到底,就向這個急躁的世界繳械投降瞭。希望你比老爸有出息。去吧,堅持你自己的內心,老爸支持你。”
是的,雖然自知終須一敗,但請再多堅持一會,別向這個操蛋的世界輕易就投降瞭,放下,也該是甘心情願的事。
原文:http://site.douban.com/106407/widget/notes/335509/note/160676945/
點評:向這種不屈的性格致敬!愛,是動詞也是名詞還是形容詞,用作動詞時,是兩個人的時候最好,是名詞的時,那是每個人心中自己建立的標準,用於形容時,那就是你在這個標準上所能展現的最大能量。愛人如此,愛這個世界又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