辯論七律

2016-08-13 16:30:34

5、相關未必因果

你每次感冒都喝板藍根,十天就好,太多次毫無例外的證據令你相信板藍根對治愈你的感冒很有效。其實你錯瞭,感冒是自愈性疾病,你喝不喝板藍根,十天左右都會好的,不信您下次可以試試喝蘿卜湯,效果是一樣的。喝板藍根和感冒病愈,隻是時間先後相關,並不是因果關系,很多人習慣先入為主地把相關性當作因果性,這也是辯論中常見的邏輯錯誤。

要得到因果關系是很困難的事,要做很多隨機樣本的對照性檢驗,輕率給出的因果關系往往是不靠譜的。例如,“喝紅酒有益健康,法國曾有過科學統計,每天喝杯紅酒的人更長壽。”有統計結果也未必是因果關系,更有可能是每天喝得起紅酒的人,其飲食和衛生條件更好而長壽的原因,而與紅酒無關。更極端的例子,現在每天抽兩包煙的大煙鬼,也比煙草引進之前的古人壽命長,這能說明吸煙有利於長壽嗎?

6、非此未必即彼

非此即彼隻有在互斥關系時才成立。一顆圍棋子,我說不是黑的,你就有理由認為我的判斷是白的,因為圍棋子是非黑即白的互斥關系。在客艙裡一個壯漢與一個姑娘發生瞭沖突,姑娘有受傷證據,因為我覺得證據不足而對壯漢毆打的說法表示懷疑,充滿正義感的你對我喊“難道你認為姑娘身上的傷是自傷的?!”雖然自傷可能性不能排除,但這並不是我所相信的,因為還有是其他人造成的可能性啊。這就好比一張撲克牌,我猜可能不是黑桃3,於時你氣沖沖地對我喊“難道你認為是草花9。”

給對方扣上一個顯然錯誤的觀點來批判是可以的,對方若是肯定性判斷,你可以拿這個判斷的逆否命題來批判,因為一個命題與其逆否命題等價,無論你批倒哪個都成。對方若是否定性判斷,你可以通過否定其所否定的論斷的互斥論斷來駁倒他,聽著很繞,其實很簡單,正如上面圍棋子例子,我所否定的論斷是“此子為黑”,其互斥論斷是“此子為白”,你隻要否定瞭“此子為白”,就把我對“此子為黑”的否定給否定瞭。關鍵的問題在於互斥,若對方拿出非互斥邏輯的一對事件並通過非此即彼的方法詰難你,你就要給他來一句“你說的兩件事互斥嗎?”

7、證人證詞不能選擇

我在做科學實驗,根據我的獨創理論,實驗結果數據應該是8,可我第一次實驗結果是2,再做結果是19,繼續做……好不容易有一次得到8瞭,我高興地宣稱“雖然有很多誤差幹擾瞭實驗,但終於得到正確結果瞭,這就是我理論成立的鐵證!”你一定認為這種根據立場選擇證據的實驗很滑稽,但這卻是辯論中很常見的做法。隻要你有耐心不停的搞,隻要你總是對不利結果視而不見,你想證明什麼就能證明什麼,而且證據都是“鐵證”。

你有瞭一個立場,有個證人出現瞭,他的某些說法證實瞭你的立場,於時你宣稱這個人可信,並將其說法作為瞭自己的證據。但對立面拿瞭此人說的對你不利的話來質疑,你稱“誰能保證一點錯誤不犯啊,個別細節他沒看清楚的可能也是有的。”這就是有意選擇證據瞭,本來你認可瞭證人,就不能對其說法厚此薄彼,除非你有瞭證明“厚此薄彼”合理的證據,否則跟我那個可笑的科學實驗有什麼兩樣呢?

我曾給學生談過這些辯論中應遵循的邏輯,學生的回答是“若是每句話都過這些邏輯篩子,我就張不開嘴瞭。”其實感到張不開嘴就是進步,暫時閉著也比天馬行空不講邏輯激情四射的亂噴要強。邏輯有時跟本能相悖,需要長期訓練才能運用自如,等到運用自如時,你的見解會更加深刻,在辯論中也可立於不敗之地瞭。即使做不到這點,熟悉瞭這些邏輯,至少也可以在辯論中不被欺負。明明是自己有理,卻被別人擠兌,氣得要死,相信很多人有過這種感受,這時拿出這些邏輯往他的言論上套一套,然後引出此文,告訴他犯瞭第幾條邏輯錯誤,讓他去鬱悶反省吧。

原文地址:http://songshuhui.net/archives/73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