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人節特薦】讀史鑒今:女人的12種結局……

2016-08-13 18:10:12

是什麼造成瞭步非煙的悲劇呢,父母之命,錯配瞭夫婿,在青年男子的誘惑下,不曾嚴詞以拒,守得貞潔。

她到底悔不悔呢,怨不怨呢,那個山盟海誓的男人在重復瀟灑的翻墻動作時,被抓瞭衣角,就退場瞭,所有的罪,都由步飛煙一肩來扛。

整整兩年,作為一個男人,滿足於這樣的偷情之中,無所作為,甚至連私奔的念頭都沒有,私奔是要付出代價的。

想來,兩人也料想過萬一事發如何應對,但真的到瞭捉奸現場,隻有步飛煙在鞭子下奄奄一息。

他不知,那女子淡定從容,不置一辯,任憑毒打,始終不開口求饒,承擔瞭這場孽情所有的悲哀與不幸,她用自己的生命贖瞭罪。

又一次要感謝時代的進步,因為現在,恨不相逢未嫁時,可以主動提出離婚,而且沒有暴君敢於動用私刑,草菅人命。

但希望男主角不要跑得那麼快。

案例五:永不原諒

霍小玉是唐朝的歌舞伎,那年,十六歲,喜歡上瞭李益的詩,李益狀元及弟,正在等待官職。長安城中,才子佳人初初邂逅,一見鐘情,說不盡的纏綿,道不盡的繾綣。

一年後,李益升為鄭縣主簿,先回鄉探親,然後上任。霍小玉憂心忡忡,對情郎說,你再給我八年時間,到你三十歲時,便娶那些門當戶對的,而我,落發避世。

隻要他最好的時光,霍小玉心知與李益的身份懸殊,絕難婚配,她亦想好瞭這場愛情的淒冷結局,可惜,現實比她所想的還要殘忍。

李益回傢後,遵從母命,娶瞭出身名門的盧氏。想來,他父母亦苦口婆心地勸,煙花女子多無情,你走後,她自會勾搭旁人,怎會為你誤瞭時光?

李益負心,霍小玉將死,長安城人人皆知,有一黃衫客,路見不平,將李益架到瞭霍小玉門口。霍小玉抱病起身,潑酒在地,以示覆水難收,然後,說出瞭那句淒厲的詛咒——“我死之後,必成厲鬼,使君妻妾,終日不安。”

就是這句話,使李益患上瞭強迫癥,脾氣變得極為暴躁,三娶不睦,休妻殺妾,再也得不到靜好歲月。

《霍小玉傳》與別的傳奇故事最大區別,就是主人公性格之決絕。歷來棄婦總是悄無聲息的死,比如蘇小小,崔鶯鶯,就算杜十娘,也不過是抱瞭一大堆金銀珠寶自尋短見,不曾想過要報復誰。

霍小玉不是,她以命相酬,但絕不自認倒黴,善罷幹休。亦沒有像三流小說那樣,見到情郎來瞭,回光返照之際,頭上籠一層聖潔的光,原宥他的背叛,體恤他的難處,十指交握,約定來生再聚,淒美地死去——比如張國榮最後一部電影《異度空間》,正是女鬼念及舊情,放棄瞭索命。

霍小玉沒有力量來反抗這個等級森嚴的社會制度,亦沒有力量與悲涼命運相抗,她死於心碎。你可以說她識人不明,心胸狹窄,傷及無辜,但,這是一個敢愛敢恨的女子。

李益負瞭她,她便永不原諒,詛咒他身邊的所有女人,讓他陷入無窮無盡的猜忌與疑慮,生不如死。也許,她仍然愛著那個薄情郎,隻是,將這些情盡數化成瞭無以自贖的恨。

原諒,這麼一個高尚偉大的詞,不是那麼廉價的,比如《被侮辱的與被損害的》一書中,有原諒,也有永不原諒,這與自尊有關。

案例六:識人不明

杜十娘原名杜媺,十九歲那年,遇上瞭太學生李甲,兩人情投意合。一年後,李甲花光瞭銀兩,就要被老鴇趕出挹翠院。杜十娘巧誘老鴇出瞭個贖身的低價,十天後,在老鴇懊悔不迭的目光裡,帶著梳妝臺,從容走出瞭挹翠院。

兩人坐船南下,行至瓜州,杜十娘高歌《小桃紅》時,被鄰船的鹽商孫富看上瞭。孫富便向李甲高價索買,還貌似真誠地說,你父親豈容你娶妓女為妻,不如賣給我,替你分憂。

兩個男人各懷鬼胎,把杜十娘給易手瞭。其實,李甲忘記瞭,杜十娘根本不是他的,贖金三百兩,一半是杜十娘自己掏的腰包,還有一半是柳遇春因為欣賞杜十娘才捐的款。

當夜,李甲垂著頭,將這個卑鄙的交易告訴瞭杜十娘,杜十娘震驚之後,冷靜地說瞭句,“郎得千金,可覲父母,妾得從人,無累郎君,可謂面面俱到,實在是好主意。”然後,一夜無話。

次日,盛裝的杜十娘站在船頭,將梳妝臺裡暗藏的金銀珠寶全部扔進瞭江水,繼而,投江自盡,其實,她是死於對愛情的絕望。

杜十娘是一個美麗而工於心計的女人,不然,無法在七年貨腰生涯中悄然積下如此巨資。她本來就是京中名妓,怎樣騙男人是她的拿手好戲,當她有本錢從良時,將終身托付給瞭老實人李甲,可偏偏就是這個怯懦無能的男人,給瞭她最狠的一刀。在孫富的幾句浮言下,就客串瞭人販子,把剛剛獲取自由的她,重新推向火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