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人節特薦】讀史鑒今:女人的12種結局……

2016-08-13 18:10:12

而這十八天的榮華富貴,對薜平貴來說,是卸下瞭良心上的一個枷鎖,如果他還有良心的話。

他們都說,王寶釧掙脫瞭封建牢籠,反抗傢長權威,追求自由愛情,可歌又可泣。我覺得,歌就不必瞭,泣倒是必然的。怎麼不哭呢,以為自己找到瞭良人,卻誤瞭終生,他確實成瞭氣候,但不屬於她,她犧牲瞭自己,到頭來,不過是場夢。

她的死,絕對不是願望得償後的含笑合眼,而是,發現自己堅守的信仰可笑地碎瞭。

現在,仍然有留守女士的悲劇,贈瞭錢財送情郎去他國求學,一年半載後,那邊捎話來,對不起,我有瞭新歡,你不必再等。

時代果然在進步,至少通訊的便利,使女人等待的時間再不用十八年那麼久瞭。

案例十一:始亂終棄

寫下“曾經滄海難為水,除卻巫山不是雲”這一名句的是才子元稹。我要說的是以元稹為原型的《鶯鶯傳》,與王實甫改寫的才子佳人大團圓的喜劇不同,這是一出元稹始亂終棄的悲劇,更讓人不齒的是,元稹還在文章裡為自己開脫。他說鶯鶯是尤物,不禍害自己,定禍害別人。我隻有克服自己的感情,跟她斷絕關系。

張生(即元稹)在普救寺一見鶯鶯便驚為天人,央紅娘傳情書,經過一番煎熬,鶯鶯抱枕而來,兩人同居。不久,張生決定赴長安奔前程去,鶯鶯不哭不鬧,也不提出反對意見。隻是說,你對我始亂終棄,我不敢怨恨。

在長安,他將鶯鶯的情書給別人看——多麼可恥的炫耀,別人問他有何想法,他擺出不為女色所惑的嘴臉,然後大傢贊他浪子回頭,迷途知返。似乎通過拋棄一個女子,道德層次就上升瞭。

元稹之所以不娶鶯鶯,無非有以下幾個原因,首先,他覺得婚前同居是一種輕率行為——雖然當時他幾乎沒有快樂得暈過去,激情過去,這種假仁假義的才子難免會重新估量鶯鶯的行為,哪怕他是獲益者,是主謀。

其二,他厭倦鶯鶯瞭。對於始亂終棄這一點,他與鶯鶯心知肚明。正像紅娘所說,你既然喜歡小姐,怎麼不去說媒?張生回道,說媒太慢,我等到那時,都被相思折磨死瞭。他不是不明白他這樣做,將給鶯鶯什麼樣的毀滅,可他做瞭,也不曾考慮如何收拾殘局。

其三,他沒有混出名堂前不夠資格娶鶯鶯,但去瞭長安,便覺得應娶對自己更有幫助的女子,於是娶瞭出身名門的韋從,對某些男人來說,婚姻的意義不是成全愛情,而是扶持前程。

鶯鶯並沒有挽救自己註定成灰的愛情,她知道自己一著不慎,滿盤皆輸,不該抱枕而去,以至再不能光明正大做人妻,但她沒有露出恨意,甚至去信,囑元稹好好生活,不用牽掛她。

這是一種悲涼的清醒,她願賭服輸,另嫁他人,終身不再見張生,她看著自己的愛情成瞭廢墟,掩埋瞭這些,淡出瞭。倒是元稹還很無恥地追憶著,因為這個女子沒有糾纏他,很安靜地走開瞭。有一些類似於張愛玲對胡蘭成的態度。

無論是封建社會的唐朝,還是公元2012年的今天,同居對於女子始終弊大於益,除非一開始就不想要結果,否則,最好還是不要在沒有任何保障的情況下,與一個男子演繹現代版西廂記。

案例十二:蕓娘的胸襟

將《浮生六記》譯成英文版的林語堂說,蕓娘是中國文學中最可愛的女人。

蕓娘姓陳,夫君沈復,字三白。蕓娘自幼喪父,擅女紅,全傢生計都憑她一雙巧手。生性聰穎,自學詩文,亦能寫出“秋侵人影瘦,霜染菊花肥”這種句子來。

“削肩長頸,瘦不露骨,牙齒有微瑕,更有纏綿之態”——沈復說的,估計是情人眼裡的西施。

沈復是一個寒士,做過幕僚,經過商,會一些風花雪月的東西,寫寫詩,賞賞畫,還有愛花癖。封建社會向來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真有什麼伉儷情深,也屬於瞎貓逮著死老鼠的僥幸,而且,就算一見鐘情,也會有《孔雀東南飛》這樣的慘劇。

蕓娘因為女扮男裝隨夫君出遊,失去瞭公婆的歡心,乃至於鬧到分傢,其實就是逐出傢門。好在夫妻感情甚篤,於苦中作樂,依然和和美美,竟然沒有應瞭貧賤夫妻百事哀的套路。

蕓娘之所以為人稱道,更重要的一個原因是,她實在太大度瞭,也不知中瞭什麼邪,絞盡腦汁想給沈復納一個妾,而且要求還很高,美而有韻。

在兩人生活水平隻是溫飽的情況下,蕓娘竟主動考慮沈復的其他需求,縱然沈復謝絕,她依然微笑著物色。

聽聞名妓溫冷香,便拉沈復去看,結果認為冷香已老,其女憨園正中她意,送瞭個翡翠釧給憨園,後來憨園給有權有勢者奪去,蕓娘便大病一場,最後,竟死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