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8-13 18:28:27
在《 南方都市報》上看到易中天關於“‘擦桌子的主義’之排列組合”的解析,有趣有理,以此觀之,我身邊還真的有“沒想那麼多”的人,問之,答:“習慣瞭。”
原文:
因為擦桌子,吳思和吳方有過一次“道德討論”。
吳思,大傢都知道,是“潛規則”一詞的發明人。吳方,則是吳思大學裡的同班同學,人大中文系78級的。當時,吳思是班長,吳方是副班長。副班長吳方喜歡擦桌子。他到教室後,先給自己擦,隨後給前後左右的同學擦,有時還擦全班的。次數多瞭,班長吳思就有點不舒服。他懷疑吳方這麼做,是否矯情,是否虛偽,或者另有所圖。
後來,班長吳思跟副班長吳方談瞭一次話。再後來,非常“有思”的吳思,對這事做瞭反思。他寫瞭一篇文章,叫《擦桌子的主義》,刊登在《讀書》,也貼在瞭新浪博客。
很快就有瞭回帖。網友“沙如雪1991”說,有一次,兒子班級裝吊扇,掉下許多泥土。安裝完畢後,有一個同學拿起瞭抹佈。他隻把自己的課桌擦得幹幹凈凈,而且隻擦到三八線的位置,連他同桌那邊都不肯擦。
這就好玩瞭。一個是擦遍全班,另一個是同桌的都不擦,堪稱兩個極端,兩個典型。
想都不用想,立馬就會有人做出判斷:吳思的同學吳方,是“道德的”:“沙如雪1991”兒子的那個同學,是“不道德的”。然而“道德的”吳方,卻受到吳思的質疑,難道吳思是“不道德的”?
吳思並沒有錯,因為事情原本就沒有那麼簡單。
實際上,這事當中,包含瞭好幾組選項。比方說,擦,不擦;自己的,別人的;先,後;等等。做一個排列組合,至少會得出以下結果:
A,既不擦自己的,也不擦別人的;
B,隻擦自己的,不擦別人的;
C,不擦自己的,隻擦別人的;
D,既擦自己的,又擦別人的。
其中第四項,又可以分出兩種:
D-1,先擦自己的,後擦別人的;
D-2,先擦別人的,後擦自己的。
第一種(A自己別人的都不擦),當然不好。但,多半也隻會被罵作“懶惰”,不會被視為“缺德”。第二種(B隻擦自己的,不擦別人的),就麻煩瞭,很可能遭人鄙視。網友“沙如雪1991”就說:我聽完這件事,腦子裡想的第一個問題是,這孩子的父母是什麼人?
意思也很清楚:誰傢的孩子,這麼自私?
不過,如果我們暫時放下道德的判斷,隻看事情的結果,那麼,B決不比A差。至少,教室裡還能有一張桌子是幹凈的。而且,如果大傢都像他那樣“自私”,整個教室還會幹幹凈凈。相反,都學A,又怎麼樣呢?臟亂不堪。
顯然,A並不比B值得提倡。如果硬要反過來,說“寧肯大傢都不擦,也不能隻擦自己的”,那就類似於“寧要社會主義的草,不要資本主義的苗”,是“四人幫”的思維瞭。
既然是“四人幫思維”,為什麼還有市場?就因為我們的潛意識中,往往有一種“容不得”。容不得什麼?容不得別人“自私”,容不得別人“隻顧自己”,更容不得隻有一個人的桌子幹凈。因此,要麼都擦,要麼都不擦。或者,要麼都幹凈,要麼都不幹凈。隻擦你一個人的?不行!就你一個人幹凈?沒門!
這其實是一種“集體無意識”。正是它,造成瞭兩個問題。
第一個,是“不寬容”。比方說,隻擦自己的桌子,就那麼可恥嗎?我看未必。除非他把自己桌上的臟東西,都掃到瞭同桌那邊。那才是真該譴責的。也就是說,我們應該寬容“自私”。隻不過,得是“有底線的自私”。這條底線,就是不能損害別人,不能通過“損人”來“利己”。損人利己是缺德。隻利己,不利人,也不損人,就包涵一點吧!如果連這都不能容忍,那我們其實就學不會寬容。
第二個問題,就是“唱高調”。比方說,毫不利己,專門利人。那麼,具體到擦桌子這件事,哪個選項最符合這一道德高標呢?第三種,不擦自己的,隻擦別人的(C)。但,誰要當真這麼做,大傢不覺得怪異嗎?再說瞭,你把別人的桌子都擦得幹幹凈凈,唯獨留下自己這張,打算咋辦呀?
也隻有讓別人來擦瞭。自己的桌子,為什麼要讓別人來擦呢?因為一旦擦瞭自己的,就不算“毫不利己”;唯獨隻擦別人的,才算“專門利人”。
不過這樣一來,就會出現兩種情況。一種,是隻有你一個人“毫不利己”。結果,是全班隻有你一個人的桌子是臟的。另一種,是大傢都“專門利人”,整個教室幹幹凈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