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苦難”有什麼價值?

2016-08-13 18:30:56

中國的傳記作傢喜歡描摹傳主的不幸,以為傳主越不幸,他們的人格就越偉大。最終給人一個印象:這些傳主之所以取得巨大成就,不是靠他們自身的才華和努力,而是靠苦難本身的孕育。但這無法解釋像歌德、泰戈爾這樣命途順遂的天才;反而,有可能推出一系列荒謬的結論:如果說苦難是對一個人有幫助的話,那麼楚懷王就成瞭推動中國文學事業發展的功臣,因為如果沒有他的迫害和放逐,就沒有屈原的《離騷》和《九章》;漢武帝就成瞭支持史學研究的好領導,他雖然沒有給司馬遷撥經費,但如果不是他閹割瞭司馬遷的話,司馬可能就寫不出《史記》;皇權專制就是好,要是沒有政治的黑暗和腐敗,李白、蘇軾、關漢卿就不會留下那麼多牢騷滿腹的詩篇;甚至奴隸制也不壞,要是沒有秦始皇的皮鞭,奴隸們哪會心甘情願地修長城、築皇陵?…… 而且,為瞭讓這些才子俊逸寫出更多更好的作品,最好讓楚懷王、漢武帝、始皇爺爺做得更糟糕些——正如一部汽車,動力越大,牽引力就會越大——作為讀者,我們自然就會收獲的越多。然而,任何人都沒有權利要求別人犧牲他的利益甚至生命,來滿足自己日益增長的物質文化精神需要,哪怕被要求者是古人或外國人。

在遊覽長城、兵馬俑、故宮、頤和園等名勝古跡時,我們常常聽到一句陳陳相因的話:“這是古代勞動人民智慧的結晶。”但解說員甚至是學者們沒有告訴我們的是,“這些古代勞動人民”是不是願意發揮他們的智慧?這些“結晶”又是怎樣形成的?是由血、汗、水還是葡萄糖析出來的?在我看來,任何一門藝術如果不能體現人類的尊嚴和價值,甚至完工之日就是創造者的生命終結之日,那麼,這門藝術之所以留存下來,就是因為後人要研究祖先的恥辱。長城也許雄偉壯麗,兵馬俑也許奇巧無比,故宮和頤和園也許幽深似海,但作為人類罪惡的象征,我們應該首先記住,這些用白骨奠基,充斥著膿血和眼淚的所謂“藝術”隻是因為時間的久遠,使我們拉開瞭距離“審美”。充其量是壞事裡面衍生出的好事,不值得贊美。就像強奸使一個寡婦懷孕,使她晚年的生活有瞭依靠,但不能因此贊美強奸;流氓將一個少年的腿打斷,使他沒有資格報名服役,從而避免瞭“為國捐軀”,但不能因此頌揚“打斷腿”;一惡棍無端將一男子閹割,使他沒有機會犯生活作風問題,但不能因此炫耀說:“還是閹割好哩!”……

一切沒有選擇的行為,在道德上都是沒有價值的。你表揚一個太監守貞操,就像在我們的時代你表揚一個下崗工人勤儉節約,農民衣著樸素一樣沒有意義。隻有當我們可以依照自己的良心選擇並對自己的選擇負責時,我們的“犧牲”才是有價值的。也就是說,善惡在個人不能負責的范圍內是沒有意義的。一件我們完全不能把握的事件,在道德上就既沒有機會獲得好評,也沒有機會招致惡損。在皮鞭和棍棒下被動地從事一件他完全不得已的工作,和頂住輿論的壓力,毀傢紓難,成就一項他認為有價值的事業,這二者是有天壤之別的。如果不問選擇和被迫的區分,一味贊嘆受難者的勤勞勇敢,即使他們的工作真對後人有意義,也顯得全無心肝。

由於和意識形態“捆綁銷售”的時間太長,中國的文人學士喜歡把一切問題都“泛道德化”。一座諾大的城市十裡不見廁所,市民忍恥到墻角排泄,論者歸結為“素質低”,而全然不管市政當局的不作為;一個鄉村教師三十年如一日,省吃節用,自費買磚,親自手提肩背,將一座學校背上山,媒體高度贊揚“劉老漢”的“主人翁精神”,而隻字不提教育部門的失職對一個老人的身心摧殘;一個雲南鄉村的女郵電員工資不夠坐車,步行穿山,獨自往返數百公裡,好多地方要靠溜索穿越,記者采訪完畢,隻是一個勁地稱贊她的任勞任怨……這種冷血文化培養出的冷血道德魯迅稱之為“瞞和騙”。“瞞和騙”的要訣在於,閉上眼睛,繞開真實人生,把一切需要改良的現實問題轉化成一個無私奉獻的道德自律問題,然後用形而上的空洞抒情代替形而下的技術改進。苦難和苦難的制造者就這樣一起消失。“亡國一次,即添加幾個殉難的忠臣,後來每不想光復舊物,而隻去贊美那幾個忠臣;遭劫一次,即造成一群不辱的烈女,事過之後,也每每不思懲兇,自衛,卻隻顧歌詠那一群烈女。”(魯迅《論睜瞭眼看》)看來這種“乾坤大轉移”的法術自古有之,於今為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