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浪潮之巔》

2016-08-13 18:31:21

宋大媽的投稿。

原文:關於《浪潮之巔》

在《浪潮之巔》裡,吳軍在講述著名的博客服務商Blogger的創始人埃文·威廉姆斯時曾寫到:

幾年前大傢普遍認為Blogger的成功很大程度上靠時機和運氣,但是當埃文·威廉姆斯再次創業,兩年後又搞出瞭風靡世界的Twitter時,大傢回過頭來看Blogger的創始人,才覺得他們在商業眼光、技術方案和時機把握上都是一流的。

而通讀整部《浪潮之巔》,比起書中提到的諸如摩爾定律/反摩爾定律、70-20-10定律、基因決定論等規律,我覺得決定各傢公司、各項技術、各個產品興衰成敗的諸多因素中最關鍵其實就是商業眼光、技術方案和時機把握這三要素。

在這三要素中最具決定性的是技術。電話成就瞭AT&T、大型計算機成就瞭IBM、PC成就瞭Inter和微軟、互聯網成就瞭思科、雅虎和Google,相反地,在基於模擬信號的第一代移動通信中獨占鰲頭的摩托羅拉,在向第二代移動通信的轉型中行動遲緩,最終被Nokia超越,並逼至瞭生存的邊緣(如今,Nokia也因為對智能把握不準而失去瞭原有的勁頭)。所謂的浪潮從根本上說就是技術的浪潮,沒有AT&T也會有BT&T,把握技術發展的潮流甚至引領瞭技術的發展不一定可以成為偉大的公司,但偏離瞭潮流,則一定隻能成為失敗者。

好的技術離不開好的商業模式的支持,比如施樂最早開發出瞭交互式圖形界面的計算機操作系統,但如果沒有蘋果和後起的Windows,命令行操作系統被替代的時間或許還要推遲很多年;又比如摩托羅拉擁有最先進的芯片制造技術,但Inter通過強化產品的兼容性並與微軟結盟等商業措施,最終以弱於摩托羅拉的產品在芯片領域擊敗摩托羅拉;當然最典型的例子是蘋果與IBM-PC的競爭,80年代的麥金托什比同期的IBM-PC在技術上領先一代,但IBM開放兼容的策略促成瞭微軟、Inter、DELL等的大發展,進而壟斷瞭個人電腦市場,而堅守封閉策略的蘋果,由於在硬件和操作系統等主要領域腹背受敵而每況愈下,微軟最火紅的90年代,恰恰是蘋果最黯淡的10年。

時機也非常重要。比如書中提到的由甲骨文在90年代開發的WebPC,其設想類似於Google使用ChromeOS的筆記本,把運用、存儲全放到雲端,但在網速很忙、網費很貴、網上運用極其稀少的90年代,這個產品所包含的“雲計算”的概念就顯得過於超前瞭,同樣命運的著名產品還有蘋果在斯卡利時代推出的NewtonPDA,他們都是不錯的產品,也都預示瞭未來,但時機不對決定瞭它們隻能是未來明星的鋪路石。

不過比起技術和商業,時機其實是最難把握的一個部分,拋開無法言說的運氣的成分,把握時機需要的其實是歷史的眼光,而建立“歷史的眼光”其實恰恰是我個人認為《浪潮之巔》最有意義的地方,吳軍的寫作並沒有停留在分析案例闡述一般的技術規律、商業規律上,他借案例理清瞭整個信息產業發展的脈絡,建立瞭一個從過去看現在、看未來的坐標。

後記:我們都在潮流之中滾滾向前,區別在於有人是領潮者、有人是隨波者。社會被技術推動,技術改變著人們的生活方式,技術創造與哲學一樣,都致力於人類文明的發展,隻是技術更直接地改變著人的生活。技術就像一個個好的創意點子(有時就是一個個神奇的概念),它需要相應的模式把技術具體化,這讓一些頂尖的弄潮兒脫穎而出,他們演化技術,技術成就他們的理念。潮起潮落,大浪淘沙,不同時期,技術就像上帝挺手中的“骰子”,不斷地考驗著人們的智慧,對時機的把握。

附一些摘要:

    科學傢在人們心目中一直是戴著厚厚的眼鏡,言語木訥,不食人間煙火,在英語裡叫Nerd。其實不然,書中我們看到的很多科學傢,都是在商業上非常敏銳的 人;而很多商業巨子,自己也是科學傢。 人的商業知識和眼光不是天生的,需要不斷地、有心地學習。Google早期的時候,創始人拉裡.佩奇經常一邊和我們一起吃晚飯,一邊研究著某個公司的財務 報告,一邊和我們談他的體會。Google不少早期的員工後來成瞭成功的創始人和投資人,其中包括Twitter的創始人威廉姆斯。而佩奇自己也從一個技 術專傢成長為商業奇才。 對任何人來講,時間才是最大的財富,每個人都應該把他的時間投入到最有意義、最有影響的地方去。經過多年的學習、思考和實踐,我認定這樣一個規律,就是: 科技的發展是不均勻的,而是以浪潮的形式出現。每一個人都應該看清楚浪潮,趕上浪潮,如此,便不枉此生。安迪-比爾定律:“比爾蓋茨要拿走安迪格魯夫所給的!即軟件把硬件提示帶來的好處用光鳥~”——軟件的更新帶動瞭硬件的更新,微軟為首的軟件開發商迫使用戶更新機器,讓惠普戴爾等公司收益,同時帶動英特爾等公司的發展。反摩爾定律(Eric Schmidt):“一個IT公司如果今天和18個月前賣掉同樣多的相同產品,營業額就要降一半。”——硬件設備公司鴨梨很大啊,需要與摩爾定律賽跑。但這也逼著大傢尋求產生質變的技術革新,促進瞭信息產業的飛速發展,也給瞭能抓住機遇的小公司騰飛的機會。70-20-10律(John Sculley):“一般來說,在信息科技的某個領域,存在一個占據著百分之六七十市場的老大,還有一個有著穩定的百分之二三十的市場的老二,剩下一群小商傢占據百分之十或更少的市場。”——行 業霸主靠制定規則占據瞭很大優勢,其他公司憑借技術和管理的小優勢都不足以抗衡,這就是左右遊戲規則的威力。例子:微軟制定軟件標準,Google陰影下 的SEO,高通的CDMA2000標準。IT領域產生這種現象的原因:低制造成本,各環節的耦合性強,硬性的性能指標,反壟斷法。基因決定定律:“公司進入成熟期後有著自己特定的基因,很難在新領域裡獲得成功。”——在某領域特別成功的大公司一定被優化得非常適應其市場,其企業文化,管理方法,商業模式等都會作為內在因素深深植入該公司。這就是為啥大公司轉型之難,也是很多跨國企業衰落的根本原因。例子:IBM放棄PC業務,Apple的封閉之路,微軟遲遲不能打開互聯網市場,Symbian的偽開放。IT從業人員並不比其它行業更辛苦,如果自我成長得法的話。至少我自己,在這個行業中混瞭二十多年瞭,尚未覺得辛苦。在IT行業(和醫生不同),一個一級 的工程師貢獻抵得上10個二級的工程師(當然收入也高很多),一個二級的工程師抵得上10個三級的,以此類推。在這個行業裡成功的關鍵在於是否能夠不斷成功地越級。好的訓練,好的習慣,好的導師和好的項目都是成功越級的關鍵。這個級不是公司裡的職位,而是人真實的水 平。如果不能成功越級,那是越幹越辛苦,最終被淘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