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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緣果報什麼意思_因緣果報規律

時間:2020-03-07 16:54:40 來源:網絡投稿   編輯:佛教

因緣果報什麼意思?因緣果報規律

佛學術語,因果,具足說是因緣果報;因是事物生起的主要條件,緣是事物生起的次要條件,有因有緣,必然成果,此因對因來說稱為報,就是“因緣果報”,亦簡稱“因果”。宇宙間一切法(所有的事物、現象)都受因果法則的支配,善因必有善果,惡因必有惡果,俗諺“種瓜得瓜,種豆得豆。”都是因果表現的方式,也被世人稱為“因果報應”。

因是原因(主要的因素或條件),緣是助緣(配合的因素或條件),由因緣和合生起存在的諸法是果,此果對能造之因而說是報。世間法因為受到個人主觀、情感等因素的影響,很難有絕對的公平,即使是賴以維系社會秩序的法律,也常因為受到客觀因素所左右而難以獲致絕對的公平。世間真正的公平是“因果”,無論達官貴人或販夫走卒,無一能在「善有善報,惡有惡報」的因果定律下獲得寬貸或殊遇;因此,因果之前人人平等,因果才是人間最公平的仲裁者,世間萬法的生滅變異,有情的生老病死,莫不受此法則支配。

因果,最簡單的解釋,就是“種什麼因,得什麼果”,這是宇宙萬有生滅變化的普遍法則;佛教的因果觀源自“緣起性空”的道理,旨在闡明宇宙間萬事萬物都是仗“因”托“緣”,才有“果”的生起,而此“果”又成為“因”,待“緣”聚集又生他“果”,如是輾轉相攝,乃成森羅萬象。因此,宇宙間從自然界到眾生界,從天體到微塵,沒有一個現象能脫離得瞭因果的關系,因果律是事物生滅變化的法則。《瑜伽師地論》卷三十八說:“已作不失,未作不得。”揭示瞭佛教因果論的特點,任何思想行為,必然導致相應的結果,“因”未得“果”之前,不會自行消失;反之,不作一定的業因,也就不會得到相應的結果。因此,因果是宇宙人生的實相,所謂“欲知前世因,今生受者是;欲知未來果,今生作者是”。

因緣果報什麼意思?因緣果報規律

因緣果報不單是佛傢提出來的,隻是佛傢講的比較多,在中國的理論文化體系當中都展示瞭因緣果報的規律體系。因緣果報是無法改變和抗拒的自然規律,它不是某個人說出來的,也不是人所能左右的;它的運行規律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就像太陽一樣,無論你高興與否,他都會早晨從東邊升起來,晚上從西邊落下,這就是規律,無論你承不承認,他都自然的發生。

人類生在自然當中,要遵從自然規律,這是自然的選擇;如果不遵從自然規律,就會被自然懲罰,因為自然界的能量是巨大的;自然界產生的能量,我們人類無法抗拒,人類隻有適應自然。因緣果報是自然規律,它每時每刻都處在運行當中;如果我們隻站在某件事的角度看因緣果報,那就像盲人摸象一樣,看不清楚,我們隻有從整個宇宙觀來看因緣果報,才能對它有一個正確的認識。

《涅槃經》中鄭重指出:“善惡之報,如影隨形,三世因果,循環不失。此生空過,後悔無追。”因此,一個人可以不怕鬼神,不怕生死,但是不能不怕業報,不能不畏因果;宇宙中,大至一個世界,小如一個微塵,都沒有實存的自性可言,而是隨著因緣不同,果報就會有所差異;隻有正確認識因緣,才能趨正避邪,才有好的果報。因果的道理,豎窮三際,橫遍十方,不管我們相不相信因果,因果是絕對存在,它像空氣一樣,充滿整個宇宙,無時無處不在公平地執行著有情人間善惡的賞罰,或無情器世間的成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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