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文化遺產保護三十年

2016-08-18 23:00:57

  從1987年中國第一次申報世界遺產到今天中國已經擁有瞭38處世界遺產項目,在這個過程中中國對於世界遺產價值的認識和把握,對世界遺產申報、保護、管理的整體水平已經發生瞭巨大的進步。這種進步不僅僅表現在實踐中,同樣也表現在理論探討的層面上,2007年中國國傢文物局、ICOMOS、ICCROM共同在北京召開瞭“東亞文物建築保護實踐與理論國際研討會”,針對特定文化背景對文化遺產保護的影響,進行瞭討論,這也是1994年在奈良召開的著名的真實性國際會議之後,對文化多樣性對保護的影響最重要的一次討論。會議通過的《北京文件》對真實性等概念進行瞭進一步的闡釋,特別是關於對文化遺產所表述的信息來源的真實性問題具有重要的意義。

  2005年國際古跡遺址理事會在西安召開的第15屆大會通過的《西安宣言》對文化遺產的內在和外在環境進行瞭討論,同樣中國的傳統的環境觀、保護實踐以及對相關問題的探討都成為形成這一重要文件的基礎。

  三、重大文化遺產保護工程與能力建設

  從1978年到2008年的三十年,中國從文物保護到文化遺產保護,從與國際文物保護整體水平存在巨大的差距到成為國際文化遺產保護領域具有重要影響力的力量的跨越式發展,也得益於中國文化遺產保護的實踐活動。

  三峽水利工程的建設,是中國最重要的基礎設施建設之一。三峽工程對長江三峽地區的文化遺產保護產生瞭重大的影響,根據普查結果,三峽工程形成的淹沒范圍內有超過1000處的古建築、古遺址。如何保護這樣一批數量巨大、珍貴的文化遺產和三峽工程可能對環境造成的影響一起,成為社會最為關註的問題之一。由於所涉及的區域面積巨大,文物類型豐富、數量龐大,環境復雜,三峽工程淹沒區文物搶救工程成為中國歷史上規模最大的文物保護工程。在國傢文物局四川省、湖北省以及1997年成為直轄市的重慶市的組織下,國內各考古文博單位、大學、研究機構的大量人員投入到這一工程當中。工程首先編制瞭保護規劃,對淹沒范圍內的地面和地下文物進行瞭分類,根據其價值、受淹沒影響的程度進行分類,確定所采取的措施。在規劃的基礎上再確定工程方案。正是在這樣一個科學程序的基礎上,三峽工程淹沒區文物搶救工程最終通過十幾年的時間順利完成,絕大部分文物古跡得到瞭有效的保護和搶救,其中一些通過搬遷保護已成為三峽庫區社會、經濟可持續發展的重要資源。

  三峽工程淹沒區文物搶救工程的意義不僅僅在於有效地搶救瞭淹沒范圍內超過1000處的地面、地下文物,為解決經濟建設、基礎設施建設與文化遺產保護之間的關系提供瞭實踐經驗,更重要的是形成,並培養和鍛煉瞭一支文化遺產保護的隊伍。這樣一支隊伍的形成,對90年代,特別是進入21世紀以後,中國的文化遺產保護事業的迅速發展創造瞭條件。對於參與三峽工程淹沒區文物搶救工程的來自文博系統或教育、研究系統的隊伍而言,這一工程不僅僅為他們提供瞭實踐的機會,也促進瞭他們之間的交流和合作,促進瞭隊伍自身的人員培養,也提高瞭隊伍自身的理論和實踐水平。

  三峽工程淹沒區文物搶救工程另一個重要的作用是喚起瞭全社會對文化遺產保護的關註,這種關註同樣是中國文化遺產保護事業發展的基礎。

  進入21世紀以後,也隨著社會對文化遺產關註度的不斷提高和國傢投資的增加,一些大規模的文化遺產專項保護工程陸續展開。例如,針對佈達拉宮、羅佈林卡、薩迦寺的“西藏三大項保護工程”,在這一工程中除瞭西藏本地的設計、施工力量之外,來自北京、河北、河南、甘肅的設計、施工單位也參與瞭相關的保護規劃、維修設計和施工工作,促進瞭內地設計、施工力量與西藏地區文物保護設計、施工力量的交流與合作,並通過保護工程使傳統的工藝做法、材料得到瞭保護和傳承,促進瞭西藏文物保護設計、施工、施工管理水平和保護設施水平的提高,也促進瞭傳統文化的弘揚。

  考慮到高速發展的經濟不斷促進著城市化的進程,隨著城市建設和大型基礎設施的建設,大量古代遺址受到越來越的威脅,協調重要考古遺址,特別是那些價值極高的大型古代城市、墓葬群的保護變得越來越緊迫,在這種情況下國傢文物局組織瞭針對這些重要的大型遺址的保護規劃工作。大遺址的保護規劃,一方面促進瞭城市建設與重要文化遺產的保護協調發展,另一方面促進瞭考古工作與規劃工作的結合,與城市建設的結合,推動瞭對這些重要遺址的研究工作。在這一工作的基礎上,各地政府、文物行政主管部門也對城市建設中發現的重要遺址的保護給予瞭更多的關註。廣州南粵王墓、南粵王宮署遺址;成都金沙遺址;西安西市遺址等的發現都對城市的發展產生瞭重要的影響,遺址的保護促使瞭相關城市規劃的調整,遺址的保護也在一定程度上加速瞭城市的文化城市功能的建立和發展。

相關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