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8-18 23:02:33
《清宣宗成皇帝實錄》:道光七年(1827年)六月癸未,帝諭:“京師自閏五月下旬以來,酷熱非常,又形酷旱……”同年夏,“昌平大熱,人有暍死者。”
《光緒順天府志》載:光緒元年(1875年),“大暑,人暍死。”“初四日(8月4日),極熱,勝於往年,初五日(8月5日),熱更甚,流金鑠石矣。初六日,連日負販者有暍死。十五日(8月15日)晴熱又如前,暍死者甚多矣。”天氣幹旱酷熱,歷所罕見。光緒三年(1877年),六月初八日(7月18日),北京天氣“暵幹可慮,毒熱不可當。”
就上述記載而言,暑日北京能熱死人,說明當時的氣溫不低於40℃。
“兩代帝師”翁同龢曾任戶部尚書,參與過賑災事務,他對清末的高溫天氣也有一些記述:因高溫天氣,“連日負販者有暍死”,後幾日又記:“晴熱又如前,暍死者甚多矣。”“因氣(溫)高不降,暍而病者,無以統計,醫藥難以顧及。”有氣象學傢分析:根據翁同龢所雲,光緒年間北京伏天最高溫度能夠達到44攝氏度。
古代“賜冰”曾被當成高溫“福利”
《帝京景物略》:“立夏日,啟冰,賜文武大臣”
宋代,朝廷已實施瞭“冰政”,也就是到瞭夏天,依據官職的大小分別發放相應的冰塊降溫。北宋詩人梅堯臣在《中伏日永叔遺冰》中詠道:“日色若炎火,正當三伏時。盤冰賜近臣,絡繹中使馳。”如果冰塊有限,則會補貼相應的銀兩,即發放“高溫補助”。
明清時期,為“防暑降溫”,實行的是“頒冰(也稱賜冰)”制度,即伏天朝廷按官階發給冰票,憑票領取冰塊。明廷曾規定,每年立夏時節開始啟用冰窖,賜冰予文武大臣,從每年的農歷五月初一日起到七月三十日止,凡文武大臣每人每天可獲賜冰兩塊。《燕京歲時記·頒冰》載:“京師自暑伏日起至立秋日止,各衙門例有賜冰。屆時由工部頒給冰票,自行領取,多寡不同,各有等差。”
明清時期,京城的冰窖分為三種,即官窖、府窖和民窖。官窖即官方建立和管理的冰窖,特供宮廷和官府用冰。明代文學傢李夢陽曾在《冰車行》中描述瞭當時“頒冰”的場景:“黃門飛鞚西北趨,白馬如龍血如珠。萬人齊呼冰窖開,大車小車如山來。”
清代沿襲明制,京城各衙署均在暑期分發皇帝賜給的冰塊。據《清會典》載:順治九年(1652年)規定,頒冰給王公大臣、九卿、科道等,但這項規定在康熙十三年(1674年)曾暫停過,到瞭乾隆年間才恢復,而所發的冰票已經很少瞭。金受申在《老北京的生活》中稱:“城內冰窖以雪池冰窖最為潔凈……所藏冰塊,是由北海伐取,經陟山門運出。”雪池胡同內的冰窖所儲冰塊主要供應紫禁城內各處消暑以及冷藏國傢大典祭品,另外還供六部及各衙署官員使用,所以每年三伏天到此領取冰的人很多,車馬從胡同口排出去很遠。
老北京的三伏天酷暑難耐,所以每到暑期,京城街頭便有賣冰的商販,邊走邊吆喝:“賣冰核兒!”聞聽此聲,便有人提桶托盆循聲而聚,給一兩個銅板鑿下幾塊冰來吃,一時暑氣全無。尤其遇到高溫天氣,賣冰者時常行於胡同之中,為人們送來清涼。《帝京景物略》曾描寫過賣冰之俗:“立夏日,啟冰,賜文武大臣,編氓得賣買,手二銅盞疊之,其聲磕磕,曰冰盞。冰著濕乃消,畏陰雨天,以棉衣蓋護,燠乃不消。”
賣冰者所販之冰均取自民辦冰窖,販者分兩種,一種是用馬車拉著成車的天然冰條,往大戶人傢送,要多少卸多少,並根據主顧的要求把冰鑹瞭(破碎),放置到指定地點。一種是半大小子,挎著筐,或推著小獨輪車,將從冰窖躉來的冰用白佈蓋著,誰要買冰,他們便用冰鑹子鑿下一塊。買冰的也多是小孩子,買塊冰核放嘴裡解熱解渴。一過處暑節氣,天氣轉涼,京城街頭賣冰者就逐漸減少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