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語以身試法的意思是試著親身去做觸犯法律的事。指明知故犯。身:自己,本身。試:嘗試。那麼,你知道,成語以身試法的主人公是誰嗎?以身試法的典故是什麼?請跟小編一起來看看吧。
成語以身試法的主人公是王尊。王尊,字子贛,西漢末年著名大臣,涿郡高陽(今河北高陽縣)人,王尊幼年喪父,依他叔伯為生,叔伯傢亦貧寒,令他牧羊。王尊且牧且讀,得通文字,後充郡中小吏,遷補書佐。師事郡文學官,治《尚書》、《論語》,略通大義。後復詔署屬治獄,為郡決曹史,不久以令舉幽州刺史從事。太守察其廉正,補遼西鹽官長。
以身試法的出處
出自 《漢書·王尊傳》。
以身試法的典故
王尊,西漢高陽人,從小喪父,依靠伯父為生。他很愛讀書,每天出外放羊時總要帶上一本書。王尊13歲那年,伯父介紹他到郡典獄長身邊當一名聽差。王尊在這期間,刻苦認真地學習瞭許多刑法方面的知識。
一次,王尊到太守府辦事,太守很賞識他的才能,就留他做瞭文書副官。過瞭幾年,王尊專攻儒學經典,後升為安定太守。當時,安定郡十分混亂,官僚作威作福,百姓怨聲載道。王尊一上任就發出告示:官員要忠於職守,貪贓枉法要立即改正,法律無情,不要用自己的身體去嘗試一下法律。
郡裡有個名叫張輔屬官心狠手辣,搜刮大量民脂民膏,民憤極大,告示貼出後不見改悔,於是王尊把他捉拿歸案。抄出贓銀百萬。這貪官入獄後,沒幾天就一病身亡。接著,王尊又懲辦瞭一批罪行嚴重而又沒有悔改的豪強。這樣一來,安定郡開始太平起來。
王尊嫉惡如仇,執法如山,受到瞭百姓的尊敬和愛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