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退還庚子賠款真相:用於建立清華大學?

2016-08-13 15:39:20

  辛醜條約的簽訂意味著中國是個沒有主權的國傢,而庚子賠款更是清王朝毀滅的一個非常重要的原因。這簡直就是一次毀滅性的打擊。對於八國聯軍的索取,清王朝的隻能削減軍費,增加稅務。人民生活在水生火熱之中,而清政府亦無能為力扭轉局面。清王朝的即將滅亡,已經成為定局。而後來,對於美國退還庚子賠款的的目的也有議論。美國退還庚子賠款的真正目的是什麼?有人說是建瞭清華大學,也有人說目的是為瞭以後中美關系的發展。而,事情究竟是怎麼樣的呢?接著往下看。

  辛醜條約給清王朝造成什麼樣的負擔?

  1900年(清光緒二十六年),英、美、德、法、意、奧、日、俄八個帝國主義國傢組成“八國聯軍”入侵中國,鎮壓義和團運動,迫使中國與翌年9月在北京簽訂瞭喪權辱國的《辛醜條約》,共十二款,其中中國除向參加聯軍的十六國外,還需向荷蘭、比利時、西班牙、葡萄牙、瑞典、挪威等所謂的受害國“賠償’海關銀四億五千萬兩,分三十九年付清,年息四厘,本息總數為九一八千二百三十萬八千一百五十兩。以海關稅、常關稅和鹽稅做抵押。四億五千萬兩的數目是以當時中國人口估算值(4.5億)為基礎,按每名中國人賠付一兩的數目來確定的。對於清政府的財政是一次毀滅性的打擊,當時清政府的一年財政收入不過九千萬兩,單靠海關稅、常關稅和鹽稅做抵押是不夠的,清政府一方面削減軍費、官象,一方面命令全國各省加稅分擔,除東三省是清王朝的興起地不負擔賠款。可以說庚子賠款是清王朝滅亡的一個非常重要的原因之一,摧毀瞭清政府的財政!

   美國第一次退還中國庚子賠款餘款

  1904年底,中國駐美公使梁誠就庚子賠款的細節見美國國務卿約翰(john hay),談話中約翰說:“庚子賠款原屬過多。”梁誠借機說道:“如果美國率先做出退還庚子賠款退還中國將在各國帶瞭一個好頭,在各國中間樹立一個良好的印象。尤其是1905年爆出瞭抵制美國貨運動仇恨美高漲之時,有助於緩和民眾對於美國的敵意……”聽完梁誠的話約翰良久不語,心下默然。梁誠一方面積極和美國政府交涉,一方面向國內發電報請示,一旦美國退還此款請將此款用以“興學育才”。

  經過三年的交涉,美國國務卿魯特(Root)於1908年12月31日通知中國公使梁誠,美國政府決定從1908年12月31日開始退款,並規定:自退款的第一年起(1909)年起,中國政府在最初四年內,每年至少派留美學生一百人,如果第四年派足兩百人,則自第五年起,每年至少派五十人,直到退款用完為止;在所派留學生中,規定百分之八十學農、機、礦、物理、化學、鐵路、銀行等,其餘百分之二十學法律、政治、財經、師范等。雙方還商定,在派遣學生的同時,由清政府在北京設立一所留美預科學校(Training school)後來這所學校於1911年4月29日在清華園開學,定名“清華學校”,現在的清華大學的前身。約容納學生三百名,“所有辦法均照美國學堂,以便學生熟悉課程,到美國入學無桿格。”大綱中還規定,肆業館所取學生擬分第一格(二十歲以下)和第二格(十五歲以下),“兩者均需身體強壯、性情存正、相貌完全、身傢清白”。第一格學生來源是“除由外務部、學部在京招考外,並分咨各省提學使在各該省報考,錄取合格學生,不拘額數,咨送外務部復試,選取實在合格者,送入肆業館學習或數月或一年,再行由館甄別”,第二格學生的來源是“凡二十二行省民籍滿、蒙、漢、旗人及內外蒙古、西藏等處,參照省份大小、賠款多寡,以及有無賠款斟酌裒益,定為額數,由學部行知各省提學使各按單開定額,選取送京入肆業館學習,或數月或一年,再行由館甄別。” 關於各省送選學生的多少,江蘇、浙江兩省曾上書學部:“庚子賠款即由各省分認,則選派學生之名額自應以多寡為差”;“江浙兩省風氣開通較早,……目前各省尚無合格之學生,宜不妨由他省之之合格較多者借補其額……”後來學部參考瞭江浙兩省的意見,定出以每十二萬九千五百兩攤一名學生的原則,規定各省應學生的名額:直隸四名、江蘇十三名、安徽五名、山東四名、山西四名、陜西三名、甘肅一名、新疆兩名、福建四名、浙江七名、廣東十名、廣西一名、雲南一名、湖北六名、貴州一名。各省均有餘額,留作東三省及藩部留學名額。其實這裡面還有貓膩,比如袁世凱傢族每年預留瞭三個留學名額、兩個清華學校留美予留生名額。曾國藩傢族的子弟、端方的、曹汝霖的兒子,曹汝霖的兒子是頂替新疆的名額免試入學。1909年美國首開退還庚子“賠款”餘款的先例。而這個退還是應該加引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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