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8-15 21:30:17
命令新四軍接電報後迅即將全部撤到舊黃河以北。11月19日,毛澤東以上述受令者“朱彭葉項”四人名義答復:“同意將安徽南部的新四軍部隊調到長江以北。”
蔣介石則發手令寬限新四軍的北移期限:
前令第十八集團軍及新四軍各部,展期開到黃河以北作戰。茲再分別地區,寬展時期。凡在長江以南之新四軍,全部限本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前開到長江以北地區,明年一月三十日以前開到黃河以北地區作戰。現在黃河以南之第十八集團軍所有部隊,限本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開到黃河以北地區。希即遵照參謀總長十月皓電所示之作戰地境內,共同作戰,克盡職守,毋得再誤,此令。
移防
毛澤東覆電後,共產黨新四軍並未如皓電及共產黨中央所言隨即移防。另一方面,因遲遲未見移防,同年12月3日,蔣介石致電葉挺:“新四軍應在繁昌、銅陵渡過長江,在江蘇無為附近集中,然後按規定路線北上。”此電且仍受共產黨黨中央認同。
不過此軍令一出,前往換防的國民黨軍隊(40師)與共產黨軍隊紛爭再起;華中的八路軍和新四軍猛攻曹甸,國軍損失慘重。除此,中共東南局書記兼新四軍副軍長項英卻仍駐地雲嶺,以“處於第三戰區包圍之中,對國軍可能的突然襲擊缺乏準備”為由,並不按中共中央與中華民國軍事委員會指示的路線北渡移防前進。12月9日,不耐的軍事委員會委員長蔣介石下令反擊。
12月中旬之後,第三戰區司令顧祝同再次發電,嚴令皖南新四軍於12月底以前過江。受此壓力,12月23日,中共中央軍委命令皖南部隊全部以戰備姿態繞道茂林、三溪、寧國、朗溪到溧陽,然後待機北渡。26日,中共中央又電項英,對他們一再拖延、遲遲不願北移提出瞭批評。12月28日項英召開會議,決定遵守中共中央指定的北移路線:向南繞道茂林、三溪、旌德、寧國,迂回天目山到溧陽。
事變經過
1941年1月4日夜晚,新四軍軍部和皖南部隊9000餘人由涇縣雲嶺地區出發,準備分左、中、右三路縱隊,經江蘇南部向長江以北轉移。5日,部隊行至茂林地區時,遭到顧祝同以新四軍“違抗中央移防命令,偷襲圍攻國軍第40師”為理由,無預警地將新四軍軍隊包圍和襲擊。(中華民國官方文獻則指出新四軍首先攻擊國軍40師,顧祝同率軍隨之拯救)
6日,顧祝同與上官雲相率第三戰區之第32集團軍8萬多人,在蔣中正命令下,向新四軍發起總攻,並強令“徹底加以肅清”。項英曾數次發電報給中國共產黨中樞延安,要黨領導毛澤東向國民黨交涉停火,但毛並無相關回應。9日,劉少奇電毛談起項英的情況,毛回電說他什麼情況也不知道。10日,新四軍總部報告毛:“支持四日夜之自衛戰鬥,今已瀕絕境,幹部全部均已準備犧牲。”“請以黨中央及恩來名義,速向蔣、顧交涉,以不惜全面破裂威脅,要顧撤圍,或可挽救。”12日,毛要求周恩來“向國民黨提出嚴重交涉,即日撤圍”。周恩來在13日向國民黨提出抗議。
兩黨交涉期間,雙方火線沖突進行瞭七天七夜,新四軍因兵力薄弱陷於絕境。為保全部隊,葉挺根據中共中央東南局副書記饒漱石的意見,致書上官雲相,指責其“背信棄義”,表示願往上官總部協商。14日葉挺一到上官處即被扣押,新四軍政治部主任袁國平於突圍時陣亡。同日,新四軍茂林陣地完全被占領。全軍約9000人,除約2000人在黃火星、傅秋濤率領下突圍外,大部被俘、失散或陣亡。
後續
新四軍副軍長項英與副參謀長周子昆在蔣介石下令停火後突圍逃出,3月12日兩人於涇縣濂坑石牛塢赤坑山遭隨從副官開槍打死。1月17日,蔣中正發佈命令,宣佈新四軍為“叛軍”,取消新四軍番號,將葉挺交軍事法庭審判。中國共產黨進行回擊,指示八路軍、新四軍在軍事上自衛,在政治上反攻。20日,中共中央軍委發佈重建新四軍軍部的命令,任命陳毅為代理軍長,劉少奇為政治委員。
此事變主要將領葉挺雖遭逮捕,但受蘇俄、英國等國關切下,僅予以監禁。1943年,國民革命軍第三戰區司令顧祝同以“抗日戰爭”、“制裁解散新四軍”及“肅清江南共軍”有功,被中華民國政府頒發中國軍人最高榮譽之青天白日勛章。